![]()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
證據不太夠就才需要污點證人吧, 歐洲人哪會跟三星客氣,讓他們簡單的逃脫罰款。
這就是各取所需,拿到足夠的證據可以罰更多 此文章於 2016-12-13 12:31 PM 被 bxxl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
難怪台灣東西都那麼貴
台灣人喜歡被坑.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
2004~2007??? 10年前的事??現在才提出來追訴???
發生啥事了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
還真好...
一起拉抬價格, 自己賺了好處 出事後趕快抓二下, 又不用罰錢.. 好處都他拿就是了...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
三星應該慢慢會被大陸吃掉。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
引用:
歡喜做,甘願受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68
|
引用:
台灣會更快 ![]() ![]()
__________________
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20
|
我看三猩遲早工廠全炸掉 , 把全世界的協力廠商全得罪了,沒人會跟他們合作!!
再者,遲早引狼入室,總有一天,工廠會自動引爆 !! 哼.... ![]()
__________________
您想買新硬碟嗎? 購買前請務必參考這篇文章,是我的實際經驗 還想讓統一賺你的錢嗎?統一集團成員(能見度高的): 星巴克、家樂福、7-11、無印良品、黑貓宅急便、聖娜多堡、阪急百貨、 康是美、博客來、夢時代、Mister Donut 、Cold Stone 、龜甲萬、 維力33%股權、光泉31%股權、Smile速邁樂、紅心辣椒、台北轉運站(統一企業BOT) 統一LP33膠囊有環保署早已列管的一級管制品: DNOP塑化劑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
引用:
倒也不是耍什麼詭計 米國與歐盟的反托拉斯法本來就同意第一個來告密且提供有力證據的廠商不罰 在面板案之前 2002年的DRAM 壟斷案 美光當時是第一個告密的 三星因此被米國和歐盟重罰 學到教訓的三星從此把這一招玩得非常熟嫻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57
|
引用:
1. 大多在台灣, 不是只在台灣 2. 這件事和面板壟斷案是兩回事. 水晶會議所制定的價格並不是針對台灣市場而是全球市場 台灣電視銷售量佔全球不到1% 對面板價格沒什麼影響力 嫌台灣電視賣太貴 該怪的是電視機製造商與銷售商而非面板廠 3. 友達沒有賣整機螢幕吧, 您是說BENQ? 其實BENQ出的電視或螢幕也不一定是用AUO面板 補充第二點 友達在美國法院抗辯時曾經提出證據說 他們在2001~2006年的面板實際售價一直都低於水晶會議上所制定的價格 而且這中間有好幾年他們是慘賠的 這證明他們沒有操縱與壟斷面板價格 (奇美電也曾有相同的說法) 但美國的反托拉斯法規定的是 你們這些彼此競爭的廠商秘密聚會交換市場與價格資訊 這就是犯罪了 至於你回家後有沒有按照會議決議辦事 他們是不管的 也因為這樣 其他廠商才會覺得抗辯無效乖乖認罪 此文章於 2016-12-13 05:57 PM 被 Eater2013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