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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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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日常~不ey~~~~
尤其這種看到過程的跟本不用理她 此文章於 2016-09-12 05:31 PM 被 rom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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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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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不要,連打電話叫救護車都不要 有人簡稱A看到車禍,好心幫忙打電話,但肇事者跑掉,被害者就咬定是打電話的好心路人 因為電話是A打的,唯一跟這案子有關的就是A,A還要想辦法解釋他只是路過 但被害者只是想要找個人賠他,然後A就被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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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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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吉吉吉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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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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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秉持著不要逗留影響交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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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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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時報警後留在原地啥都沒做,不巧肇事者早溜了, 警察到後可能也會對你關切一下,美其名是幫你洗脫嫌疑, 如果警察技巧差,很令人反感的。 我就曾遇過, 簡單的說就是:我與朋友開車在路上看到遠方的對向車道有三寶自摔; 下車後CALL 110及119,上前看看需不需要協助。 誰料警察到後直接就問我說:是不是你撞的? 那態度令人十分反感,霎時心灰意冷。 看到三寶自摔下來幫忙,還被當嫌犯。 更可恨的不是被傷者誣賴,卻是被警察誣賴 自摔的三寶哭到神智不清不為我辯白(應該是嚇壞了), 還好是路人看不下去挺身為我說話才沒事。 感慨的是,為我說話的路人阿伯,一開始就勸我不要靠近,而我沒聽勸。 應驗了那句老話: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之後我老婆(當時女友)嚴重警告我:之後電話報警後直接離開! 我在想:如果找不著肇事者,最後會不會順便清查一下報案者的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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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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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撞傻了覺得怎麼會在地上,看到第一個人...是不是你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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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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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就是有太多報案的人 事後查出是肇事者
所以警察辦案的SOP 就是看有沒有肇事者 肇事者落跑的話 就看誰報案 不能完全怪警方 因為有前例 所以這告訴我們 除非你有完整的證明你是路過的 譬如說你車上有行車紀錄器 不然遇到車禍 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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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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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求自保, 有餘力才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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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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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別幫人,不然被吉又被揍,沒事找事做,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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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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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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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驗太淺,才會有看到車禍還去幫忙最後惹一身腥的問題,
寧願冷漠也不要最後被賴了一身,甩都甩不掉。 古人講的簡單四個字:明哲保身。 社會目前就是這樣,別妄想想改變社會!放諸四海,每一國都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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