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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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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一個案例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wk...18101929674.015 目前我還在查資料中,個人認為也是買的到住不到,只不過還沒空去現場看。 這個案件好玩的地方在於其頂樓加蓋的部份,法院居然沒去認證是否為垂直違建? 此文章於 2016-09-07 03:27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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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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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7樓頂樓增建應該是違建, 用Google街景看就像是違建了 違建也可以有建號嗎? 蠻好奇的. 這篇其實還蠻有意思的, 學到不少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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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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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左看右看也不覺得屋主高明,走道就算在原屋主手上又如何,他也沒辦法封住
另外的租約手法也是很爛,也被法院廢了 基本上這種要玩,隨便買一間就把原屋主給玩死了 所以我看不出有什麼高明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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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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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在想的是, 除非你跟原屋主有仇, 不然你會花錢買一間跟他玩嗎? 沒人有那閒功夫吧...? 又不是有錢沒地方花 ![]() 對他來說, 讓99%的人沒興趣標, 他就贏了, 不然這間早就被標走了 我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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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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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一次要買四間,不能只買一間,買了四間後,你錢給法院了,法院也強制點交給你,但是你連大門都進不去,因為大門的產權是屬於走道的,他有權不給你過,所以你是買的到,住不到。 引用:
就算是違建,法院也會給臨時建號的,而且會註明無法用此臨時建號申請地址、水電,但是這個案例中確沒有註明相關條款,所以我才說這個案子很好玩。 引用:
你有看到那個走道建號列在拍賣中嗎? 睜大眼睛看: 備考│共有部分:明德段1572、3913建號 這二個建號是沒有列入拍賣中的。 引用:
我有看到這個類似案例被法拍,法拍是四樓,最後是不點交,你買到四樓後,自己想辦法飛上去住。 引用:
其實後續的發展還會很好玩,等下我有空來編個故事。 此文章於 2016-09-07 03:47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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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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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剛看內文是五個一起拍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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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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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在想一件事, 能請法官判, 你有使用權, 而要求使用嗎? 不是有些人分家產, 有人分到二樓無法下樓的事, 不知這些最後是怎麼解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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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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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直接開門進去,不用鳥,相信我,他拿你沒轍的 刑事上完全無法阻止你進入,頂多跟你要民事賠償,沒多少錢的,請他自己去打民事官司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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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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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晚上做夢,夢到一個故事,如果雷同,那是被雷公打到的。
賴某人去法拍一個案子,因為三拍應買公告後,就進入四拍程序,所以房子的價格就是市價*0.8*0.8*0.8=五折,結果一個不小心,就讓賴某人拍到了。 賴某人有剛好跟原屋主有一點點的親戚關係,所以屋主手上那塊不值錢地,就半買半相送給了賴某人,賴某人把房子整理之後,又半買半相送回租給屋主。 你看這結局多麼的美好啊! 引用:
擅闖他人民宅或強制打開別人的門,如果沒有刑事責任的話,那台灣的法官可能要死光了。 不然這樣子好了,你在四拍的時候買下來,然後點交給我,我加二成費用跟你買,所有過戶手續費我出。 此文章於 2016-09-07 04:04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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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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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4間一起買,1000多,如果可以只買一間,不到300,閒閒倒是可以玩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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