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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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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民間參與台北資訊園區暨停車場興建及營運案」以BOT模式開放招標,吸引鴻海、藍天、聯強、正崴與創見、台開與順發等許多集團投標,2010年4月27日,評選結果,由鴻海集團為首的「台北3C暨多媒體廣場合作聯盟」獲得優先議約權,十二位評審中有十一位投給鴻海。鴻海投資金額約37億元,規劃興建地下五層、地上十二層大樓,建置3C酷炫資訊商場及品牌旗艦店、尖端科技展示中心、旗艦電玩專區、發燒數位娛樂專區等,由鴻海賽博數碼廣場進駐經營,預計2011年4月動工、2014年3月啟用[10]。6月28日,由鴻海(80%)與廣宇(20%)共同出資成立的「三創數位公司」與臺北市政府正式簽約[11]。
2011年7月開工,2013年1月18日舉行上樑典禮。 ================================ 叫2010-2011的台北市相關首長出來面對∼∼ 還是一堆低iq的又以為是柯p核准相關的?? 此文章於 2016-08-10 12:30 PM 被 federer88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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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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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監察院說的沒錯,那就只是打臉柯p 而已不是嘛, 前朝算是懸崖勒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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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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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是因為當初以BOT為由跟國產署申請撥用,所以不能撥下來之後再改為設定地上權
但是可不可以以設定地上權來跟國產署申請撥用?依以下文件是可以的 http://www.rootlaw.com.tw/Attach/L-...17-3000-001.doc 所以當發現設定地上權比較有利時(當然最好是當初想提撥用案的時候就把各種方案先算過利弊得失),不能提出廢止撥用,另外以地上權方式是重新申請撥用,非得將錯就錯用上比較不利的B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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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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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柯p接手的時候三創己經蓋好了吧 前朝那裡來的懸崖勒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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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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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現在9.2的風向,一定是要柯p負責啊....... 蔡英文沒責任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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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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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覽教徒的時光會逆轉你不知道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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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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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寶可夢專區+停車場 , 請 廠商設幾十個補幾站..
保證人潮洶湧...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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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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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s.gd/BRy2el
引用:
地上權那麼好,101大樓怎麼不設地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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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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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改正的的話...... 該承辦單位長官沒退休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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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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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時間差OK...調查要1年就有點扯........三創的開幕了是要拆屋還地?? 對得標廠商似有不公.... 2.停車場有獎捕條例...地價稅是有減免的喔.... 只是講補有規範的年限..印象中是1~5年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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