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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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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根本不應該去執行什麼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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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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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那麼點皮毛是誰會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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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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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邊舉牌的都轉業去當負責人,看一天站8小時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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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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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檢查沒意義, 民營銀行的負責人都清楚, 寧願繳罰金也不會改變員工工作時間, 壓榨員工所產生出來的收益都遠大於勞檢所繳的罰金, 需要去鳥它嗎??
當然, 如果一次罰個上千萬就另當別論~~ 不過鬼島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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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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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點倒是真的,真正假鬼假怪的大多是中級主管 尤其規模越大的公司這種現象越明顯 另外,我同學在民進黨上班 小英知不知道她底下的員工加班也是加到沒天沒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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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以為從三島由紀夫以後,日本再也沒有天才,但這個叫YOSHIKI的男人和他的音樂打破了我原本所抱持的觀念。」 By XJAPAN YOSHIKI 時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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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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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在金融業從事電話行銷的工作.
每天公司都要求電話通數與電話時數達到公司標準. 個人覺得公司又要求她正常上班9:00打卡,又要求她電話量打到一定的標準才能下班. 每天要打3小時18分的電話時數,至少66通的電話數. 試著想想若當天有幾個客戶有興趣一聊一小時,那當天時數會達標,但電話通數達不到,則公司會要求達成,不然隔天會標註起來.但若是當天是星期一,沒什麼人想聽電話,每通都只談30秒就掛斷,則電話通數夠,而時數不夠.又達不到公司標準. 覺得勞檢應該去看看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此外應確認金融業相關職位是否為"責任制",以及相關公司規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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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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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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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都是那種聽沒幾秒就掛掉的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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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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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銀行勞檢/金管會:用製造業標準不適當
邱淑貞解釋,銀行公會認為,銀行業屬於高度責任制的行業,不像製造業勞工有標準的上下班時間,但勞動局用檢查製造業的方式勞檢銀行業,並認定超時工作或未給加班費,這點可進一步商榷。 ----- 銀行業:客戶的要求要辦到好,我們是責任制,用製造業標準不適當 製造業:我們有接單淡旺季差別,不用責任制旺季會做不完損及國家競爭力 百貨業:我們365天全年無休,若強制規定加班時數上限,將不利於人力調配 餐飲業:工作早10晚10,當然要責任制,若依勞基法分兩班,人事成本會變兩倍, 會經營不下去 電子業:研發周期越來越短,若不用責任制,工時只有8小時怎麼在國際市場上競爭 晶圓代工業:我們有夜鶯部隊兩班制,可是為了順利交接,每班超過12小時也是沒辦法的 中小企業:整間公司才十個人,經營不易,若勞基法加重罰則超過兩萬,我們會死一片 血汗跳樓業:公司內人人吃得飽穿得暖,工作士氣高,企業凝聚力強 大家自願加班為企業爭光,勞動部管太多 建築熊業:人有逃生意識,真的身體不適要過勞死了,勞工會選擇離職,勞動部不需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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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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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之前勞檢是鬧著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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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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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為何有人會寧願沒有勞檢
有勞檢總比沒有好 就算是形式上罰一罰 至少有股平衡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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