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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不是明天就上市了嗎?取消了嗎?
     
      
舊 2016-07-28, 06:3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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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離線中  
iori
Major Member
 
ior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いい男
文章: 206
恐龍法官很吃這一套的...XD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7-28, 06:4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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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離線中  
davidxyz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有一點不太清楚,
類似"概念"也能成為一個專利嗎?

因為當事人並不是提出一個真實產品,
而只是提出一個想法,
這個想法是配合實際地圖和GPS等製作出來的遊戲概念,
但實際上他並沒有製作出來,
只是把他的"想法"去申請專利,
這樣也能算專利嗎?

如果我去申請一個專利,
內容是遊戲的血條存在的概念,
所以只要以後有遊戲只要任何角色有血條(數字,橫條,圖案都算),
都算違法我的專利?
舊 2016-07-28, 06:5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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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xyz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聳鐵人
他認為:「如果有適當的資金,美商「Niantic」的巨大產值,應該是台灣人在2006年就能創造的」。


哈哈哈.......哈哈哈......真他X的世紀笑話.....


舊 2016-07-28, 07:0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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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聳鐵人
*停權中*
 
聳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其實台灣人發明很強的,看看每年發明獎不是前三就是前五名...

此文章於 2016-07-28 07:13 PM 被 聳鐵人 編輯.
舊 2016-07-28, 07:1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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聳鐵人離線中  
stylu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7
除了一億元太誇張外,其他都是對的

侵害專利,賠的錢不能大於賺的錢是常識

如果對方賺1億,你要他賠5000萬是對的

但如果要對方賠5億,那就違反比例原則了

一個不收錢的遊戲要人家賠1億,是誇張了點

舊 2016-07-28, 07:4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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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us離線中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聳鐵人
其實台灣人發明很強的,看看每年發明獎不是前三就是前五名...

你別亂說啦.....

去那種國外付錢的發明展....幾乎人人有獎呀

而且哪有什麼"不是前三就是前五名"???

啊......不就是得到發明金牌獎....發明銀牌獎...發明銅牌獎嗎???


看起來是很好聽啦.........



只是....問題是......獎牌不限呀.......要同時給幾面金牌銀牌銅牌....看評審心情而定!!!
不過台灣學校好像都有補助的樣子....蠻多學校都喜歡出國參加.....至於得獎的作品..有些真的很不錯...有些就很瞎!!!
舊 2016-07-28, 07:4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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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題外話~~~
進出電梯,上下電扶梯還有樓梯,都有人眼睛離不開手機,真怕他們出意外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6-07-28, 08:2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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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stylus
除了一億元太誇張外,其他都是對的

侵害專利,賠的錢不能大於賺的錢是常識

如果對方賺1億,你要他賠5000萬是對的

但如果要對方賠5億,那就違反比例原則了

一個不收錢的遊戲要人家賠1億,是誇張了點


可是我對這段很不能理解ㄟ
引用:
作者蘋果日報
王信表示,他從小熱愛電腦遊戲,後來進而學習電腦程式, 2000年7月他讀東吳法學碩士時,就已申請第一個遊戲模式專利,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728/916918/
從小對遊戲很有興趣,長大後當律師,專門申請專利靠專利賺錢,既不是遊戲設計者也不是遊戲開發社,只是專門吸別的遊戲設計公司的血來賺錢,這樣叫從小熱愛電腦遊戲???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07-28, 09:1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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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cesarlin
Advance Member
 
cesar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stylus
除了一億元太誇張外,其他都是對的

侵害專利,賠的錢不能大於賺的錢是常識

如果對方賺1億,你要他賠5000萬是對的

但如果要對方賠5億,那就違反比例原則了

一個不收錢的遊戲要人家賠1億,是誇張了點




不能算不收錢吧,有課金啊。

而且從開放開始就是App Store的賺錢榜冠軍
舊 2016-07-28, 09:1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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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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