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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0547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595
1988...現在都2016啦
搞不好還沒判死之前就先自然死了
     
      
舊 2016-07-29, 02:2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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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waine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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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496
引用:
作者aaaa88
不過才殺死一個女友而已....還好呀.....總是要給人家自新機會的呀
跟前輩比起來...無期好像是判重了一點!!

那這個你不就氣死了
https://kairos.news/39808
殺死第一位女友關3年就出獄......後來又殺死第二位女友.....也是仍可教化......"免死"

殺一個只關三年就出獄,這叫宗瑞哥情何以堪
 
舊 2016-07-29, 05:11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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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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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不服氣可以自己私刑啊~ 既然犯人無視律法, 這或許也代表被害者相關可以無視法律.
舊 2016-07-29, 08:3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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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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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大宅王」張彥文狠殺林姓女友47刀,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審理中。另死者家屬提起民事求償1261萬多元,張的父母願意全數賠償,雙方達成和解,昨委由律師先支付450萬元,剩餘811萬部分簽字允諾按月支付1萬元,須花67年7月才會償清。
死者家屬原本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經移由民事庭審理後,雙方協調和解的金額由200萬元到400萬元,經不斷周旋,昨終於達成和解後,死者家屬委由律師表示,接下來就看對方有沒有依約準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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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鳥契約...
67年才能清償全部
他家人能活這麼久?
舊 2016-08-23, 08:46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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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212412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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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鳥契約...
67年才能清償全部
他家人能活這麼久?



還有這招??
記得他們家是在民生社區
也沒貸款
隨便賣,拿一半出來就有1000萬了
舊 2016-08-23, 12:2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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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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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直播」殺妻女 冷血夫逆轉免死確定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9月19日 上午11:25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外遇的張鶴齡10年前涉嫌在新北市汐止家中將妻女3人殺害,殺妻部分已判處無期定讞;殺2名幼女部分,歷審雖判他死刑,但更五審認為,張男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張逃過一死確定。

有化工背景的張鶴齡因外遇而經常跟妻子、第三者蘇玉珍發生衝突。張鶴齡自2006年3月起受蘇玉珍唆使殺妻,一個月後便使用乙醚將妻子、女兒迷昏,同時跟蘇玉珍通電話報告犯案進度,再開瓦斯營造外洩假象,企圖誤導警方認為是瓦斯中毒意外。殺妻部分,張鶴齡於2012年6月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至於殺害2名女兒的部分,從一審到更四審,18位法官都認定張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開生死辯後,認定更四審沒有妥適調查張的犯案動機、犯後態度、有無教化可能, 有判決理由不備之處,第五次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高院更五審佐以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報告,認為張男殺妻後被女兒撞見,他因擔心事跡敗露,才另行起意殺害2幼女,是在「不可逆」的因素下犯案,他犯後深感痛悔,甚至出現創傷症狀,並非完全泯滅良心,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共犯蘇玉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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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3人,還是家人。
免死!

台灣法官持續創造本土紀錄∼
舊 2016-09-19, 08:4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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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
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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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鬼島法棺何時才會自食惡果呢?
舊 2016-09-19, 08:5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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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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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男子李宏基被控殺害前妻、奪走女兒後,在車內燒炭自殺,女兒不幸身亡。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死刑定讞。

李男被控在民國103年4月趁陳姓前妻送2名女兒到幼兒園,為想把女兒抱走,與陳女發生拉扯,竟在眾目睽睽下,於幼兒園門口持刀殺死前妻。

李男擄走年僅6歲女兒後,隔天凌晨於新竹山區,被人發現在車內燒炭自殺;李男急救後存活下來,但女兒治療後不幸身亡。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對於殺害妻子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5年,殺女兒則是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其更一審,均判李宏基殺妻處無期徒刑、殺女處死刑,應執行死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見解,全案確定。
https://tw.news.yahoo.com/殺害妻女案-男子死刑定讞-030207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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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這案件新聞一直在追被帶走的小女孩..
舊 2016-12-28, 12:13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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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ot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不過,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市警局陳姓、吳姓退休刑警,指邱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民間司改會以此為據,為邱等3人向高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
警察沒事誰會想扯同行後腿,就是良心過不去不想造業吧
引用:
作者palmdeve
這種有爭議性的
你我今生今世應該是看不到執行
就有爭議了你們還一定得看到執行不可

此文章於 2016-12-28 12:17 PM 被 Pyotr 編輯.
舊 2016-12-28, 12:16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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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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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這種爭議性的一拖都十幾二十年起跳
反而不如罪證確鑿的可教化∼進去關一關沒幾年就出來繼續犯案
舊 2016-12-28, 01:2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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