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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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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現在都2016啦
搞不好還沒判死之前就先自然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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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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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殺一個只關三年就出獄,這叫宗瑞哥情何以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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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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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氣可以自己私刑啊~ 既然犯人無視律法, 這或許也代表被害者相關可以無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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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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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大宅王」張彥文狠殺林姓女友47刀,台北地院依殺人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審理中。另死者家屬提起民事求償1261萬多元,張的父母願意全數賠償,雙方達成和解,昨委由律師先支付450萬元,剩餘811萬部分簽字允諾按月支付1萬元,須花67年7月才會償清。 死者家屬原本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經移由民事庭審理後,雙方協調和解的金額由200萬元到400萬元,經不斷周旋,昨終於達成和解後,死者家屬委由律師表示,接下來就看對方有沒有依約準時給付。 ------------------------------- 什麼鳥契約... 67年才能清償全部 他家人能活這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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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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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啥 還有這招?? 記得他們家是在民生社區 也沒貸款 隨便賣,拿一半出來就有1000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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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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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殺妻女 冷血夫逆轉免死確定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6年9月19日 上午11:25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外遇的張鶴齡10年前涉嫌在新北市汐止家中將妻女3人殺害,殺妻部分已判處無期定讞;殺2名幼女部分,歷審雖判他死刑,但更五審認為,張男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張逃過一死確定。 有化工背景的張鶴齡因外遇而經常跟妻子、第三者蘇玉珍發生衝突。張鶴齡自2006年3月起受蘇玉珍唆使殺妻,一個月後便使用乙醚將妻子、女兒迷昏,同時跟蘇玉珍通電話報告犯案進度,再開瓦斯營造外洩假象,企圖誤導警方認為是瓦斯中毒意外。殺妻部分,張鶴齡於2012年6月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至於殺害2名女兒的部分,從一審到更四審,18位法官都認定張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開生死辯後,認定更四審沒有妥適調查張的犯案動機、犯後態度、有無教化可能, 有判決理由不備之處,第五次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高院更五審佐以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報告,認為張男殺妻後被女兒撞見,他因擔心事跡敗露,才另行起意殺害2幼女,是在「不可逆」的因素下犯案,他犯後深感痛悔,甚至出現創傷症狀,並非完全泯滅良心,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共犯蘇玉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定讞。 --------------------------------------- 殺死3人,還是家人。 免死! 台灣法官持續創造本土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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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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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法棺何時才會自食惡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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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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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宏基被控殺害前妻、奪走女兒後,在車內燒炭自殺,女兒不幸身亡。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見解,駁回上訴、死刑定讞。
李男被控在民國103年4月趁陳姓前妻送2名女兒到幼兒園,為想把女兒抱走,與陳女發生拉扯,竟在眾目睽睽下,於幼兒園門口持刀殺死前妻。 李男擄走年僅6歲女兒後,隔天凌晨於新竹山區,被人發現在車內燒炭自殺;李男急救後存活下來,但女兒治療後不幸身亡。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對於殺害妻子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5年,殺女兒則是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及其更一審,均判李宏基殺妻處無期徒刑、殺女處死刑,應執行死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見解,全案確定。 https://tw.news.yahoo.com/殺害妻女案-男子死刑定讞-030207543.html -------------------------- 當時這案件新聞一直在追被帶走的小女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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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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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 ![]() 此文章於 2016-12-28 12:17 P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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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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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爭議性的一拖都十幾二十年起跳
反而不如罪證確鑿的可教化∼進去關一關沒幾年就出來繼續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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