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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引用:
作者yanan.laio
你問太多了…塞車、停車、等紅燈時比照機車模式…

+1.......
74號開了這麼多年只看過4次重機駕駛有乖乖排隊塞車.
一台BMW(像警用機車那種).
兩台街車.
一台跑車.

最討厭有一台黃牌.
像大羊那種.
只要有縫就擠就超.
沒縫就直接從兩台車中間超過去.
方向燈如果有最多閃一下.
下74停紅綠燈就與其他車輛併排在同一車道上.
有時真搞不懂到底人命值不值錢.
這種速度這樣鑽如果發生車禍到底還會剩下啥東東留給家屬.
最慘的是與他發生車禍的其他駕駛...搞不好還要賠錢.
     
      
舊 2016-06-20, 08:31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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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離線中  
lis2957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yanan.laio
你問太多了…塞車、停車、等紅燈時比照機車模式…

甚至沒塞車也依樣到處亂鑽
[YOUTUBE]2cH4gEWSYaY[/YOUTUBE]
 
舊 2016-06-20, 08:3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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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29570離線中  
topazs
Junior Member
 
topaz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在美國

重機也是想鑽就鑽

路權比照汽車 然後可以見縫插針

還可以進CAR POOL

常常被重機刷卡到車子在晃動

不過我還沒看過哈雷鑽車縫

可能是太大台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16-06-20, 09:0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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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離線中  
PCDVD_201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引用:
作者WJC
竟然還有人不知道黃牌跟紅牌的路權~~


這種明顯是故意來亂的

小心中計
舊 2016-06-20, 09:09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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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_2015離線中  
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引用:
作者okana
如果汽車鑽的進去
汽車也是一堆人在鑽
幾個較塞的閘道
一堆人從內線切進來


他根本來引戰挑撥的吧...
看來上幾樓發言引戰成功

PS: 大家一起塞在那邊好,還是快速疏通壅塞交通好?
國外二輪可上快速道路,塞車時也可以鑽怎麼沒看開車的在大小眼
舊 2016-06-20, 09:14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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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離線中  
cdx
*停權中*
 
cd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9
我一直很好奇 紅黃牌的路權等同汽車 那塞車的時候路權是機車還是汽車???

因為常常在市民大道高架塞車時 就可以看到紅黃牌的就發揮身材的優勢

還好我不常用市民大道高架 不然買一台黃牌的絕對比開車方便很多!!!

車流靜止時 法官:大型重機可鑽到車流前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501502
2015-11-08 11:3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在車流靜止時,大型重機騎士能不能鑽到前方去?大型重機騎士常因此被警察開罰「違規超車」3000元,最近根據多起行政法院判決,大型重機超越停止的車流不算超車,除非鑽到前方去沒有車道,硬要鑽入而造成車流堵塞,警察是可以開罰,台中地院行政法庭判決張姓騎士上述「違規超車」罰單撤銷,這項判決讓許多大型重機騎士欣喜若狂。

在車流靜止時,大型重機騎士能不能鑽到前方去?大型重機騎士常因此被警察開罰「違規超車」3000元,最近根據多起行政法院判決,大型重機超越停止的車流不算超車,所以警察以「違規超車」開罰是錯誤,判決撤銷裁罰。(資料照,記者陳彥廷翻攝)

台中地院行政法庭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12月24日中午,騎乘大型重機經中彰快速道路,南下西屯匝道出口處,因閘道塞車已回堵到道架橋上,張男找到縫隙就往前鑽,然後在紅燈下停車等候,不料車隊中有警車,從警車上就拍下照片,然後攔檢開出「大型重機行駛快速道路下匝道,在同一車道超車」違規,裁罰3000元,記點1次,張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車流是在停止、靜止狀態,不能算是「同一車道違規超車」,所以警察以「違規超車」開罰是錯誤,判決撤銷裁罰。另台北高等行政法104年度院交上字第68號,上個月宣判也是做此見解。

可是法官也提到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2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也就是說,紅燈時超重機鑽車縫到最前面不算違規超車,但不代表都可以這麼做,如超重機鑽到前方,卻出現併排、硬要鑽入唯一車道、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而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者,警察可用第102條第1項第12款來開罰。

此判決出現,超重機網站上瘋傳,有人說「終於有人懂我們這掛騎大型重機的了...大家加油」、「我一定要去提」、「這個判決太突破了」。

此文章於 2016-06-20 09:19 AM 被 cdx 編輯.
舊 2016-06-20, 09:17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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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x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討論這個到最後都是拿個案放大,根本就不可能有結論

騎重機的很多也開車,同一個人 開車跟騎車 基本上是不會人格分裂的

會人格分裂的都是騎車時罵開車的,開車時罵騎車的 然後其實自己也是這樣

看到有違規行為不爽 去檢舉就好
舊 2016-06-20, 09:2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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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汽車道不是給四輪走的嗎?二輪就走機車道就好

請你翻翻台灣的交通法規
請問你哪裡找得到汽車道這名詞?
舊 2016-06-20, 09:30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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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9
我一直很好奇 紅黃牌的路權等同汽車 那塞車的時候路權是機車還是汽車???

因為常常在市民大道高架塞車時 就可以看到紅黃牌的就發揮身材的優勢

還好我不常用市民大道高架 不然買一台黃牌的絕對比開車方便很多!!!

市民大道高架橋是市區快速道路。跟一般平面道路一樣。並沒有禁止同車道超車。
有明文禁止同車道超車的只有快速公路跟高速公路。
其實不要說機車,四輪汽車可以過的去的話,也是一堆人在硬插硬塞。
兩線開成三線。三線開成四線。

此文章於 2016-06-20 09:36 AM 被 orea2004 編輯.
舊 2016-06-20, 09:3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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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離線中  
sate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
不能怪開車的~ 因為腦殘是沒藥醫的~ 大家要同情牠
舊 2016-06-20, 09:39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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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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