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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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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的豬
我對你的說法沒有意見,不過光是耳聞我們就可以聽到許多子女扶養父母的判決。 我看了老半天,那些父母多是有手有腳,還過的可以,如果真的那麼困難,那我不知道這些判決從何而來。 你留言中有強調法律要件,我得說句實話,民事庭案子很多種,假如是這種瞎掰案,法官爽就判下去了,什麼證據,要件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法官比較喜歡那一方。很多人以為打官司靠證據,其實在家事庭證明或證據不是很重要。(如果你出庭次數夠多) 你的建議我沒理由有意見,但我不認為你打贏了一次自己的官司就可以把話講死。 至於法律不是100%的,這算是無意義的話,最後你忘了,你得看法官和對手是誰。至於薪資,我假如月薪三萬,請問我敗訴是能讓你拿多少扶養費? 我假如拿出供養父母的單據,法官判給你的又能有多少?我假如再娶有子女,我是否可要求利用情事變更來把扶養費取消或減少? 我講句難聽的,我弄個父母看照護費用的證明,拿到法庭上,我三萬月薪自己都活不下去了,我只希望我死前能讓我父母好走,再哭一哭,你認為法官能判你贏嗎? 我假如月薪只有三萬,還要我付兩個孩子的扶養費,老子直接去做無薪資證明的工作都比給你扶養費賺的多,老了正好又窮又病,找你子女討扶養費剛剛好不是嗎? 我不是說你的看法不好,也許樓主官司打贏了,對方也沒那麼狠,不過我覺得給人建議最好還是多方面考量後再說比較好。 我講的社會階層流動,指的就是這個。 不論是法律系學生,法律教授,還是律師或新任法官,沒在民事庭混個幾年是不知道絕竅的。很多老法官跟本不鳥法律....程序法沒問題,老子就是這樣判,不滿去打二審。家事庭誰跟你講證據,證據是自己掰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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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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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 costello
哈,是你把說死而不是我,我已經說了,法律沒有100%,你所舉的不過是想用自己難以過日子來博得法官同情,以求減免或免除撫養費之義務,法官或對方律師也不是笨蛋,掰?當然人人會掰,但我可不是靠說故事來贏得官司的,我直接拿出比六法全書還厚的證據讓對方律師當庭結巴,法官反過來勸對方,就看樓主有無收集對他有利之證據了 你上面一直說的也許,套用在樓主也可以,也許對方生活富裕而樓主難以過日,也許小孩教育無法持續,也許親子也因而身心受創,也許中的苦只有樓主能體會 你的建議也好,我的真人真事也罷,都有可能發生,樓主只能自己去決定,還是那句,自己的權利,有爭取就有機會,沒動作永遠只能自己叫苦 孩子生了就要養是當父母最基本的義務,所有的也許、可能都要等事情發生才知道,順便提醒樓主一件事,律師的能力好壞差很多,最基本的一直要你親自跑,找資料的這種,直接換人對你比較有保障,我是後來直接親自上陣才得以結束那一回合 好聚好散當然是最好,但樓主你如果少了對方那份撫養費會讓你和小孩生活艱難或者情緒,我個人是傾向幫小孩爭取他應有的權利,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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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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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的豬
我可沒把話說死,我只是看多了,告來告去不如靠自己,就算現在告贏了將來不見得是好事。小孩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很多時候是有樣學樣。你告別人,別人將來也回敬你。 拿法條和證據打贏家事官司? 恭喜你,天時地利人合。一個法官一個月兩百件案子,會有法官看這樣厚的證據還真是法界典範。可能我爛人看多了,我認識幾個法官連兩造給的錄音錄影都懶的看,開庭前中午吃飯看看書狀惡補一下就上場了。反正他們知道這案子的重點在哪,重點有問到就判了。 反正都是為樓主好,只能說不論如何,希望樓主和兩個孩子生活狀況越來越好,就這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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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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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人經驗..我認識的朋友中沒有沒離過婚的除了我。
老婆是我初戀的 彼此長跑八年 加上婚後三四年 有了孩子 到了轉型階段 從少爺公主變成父母.面對家庭的.維繫方式當然是以孩子為重心 直到孩子成長為止。 一旦年歲到了達到承傳責任完畢 夫妻不可能回到開端十二年 但就像呼吸一樣 缺了就不可 彼此還有啥不能容忍的?也是到孩子成長完畢的那些回憶點滴夠維持我們到入土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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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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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弟是男的,也許大家覺得女性比較弱勢,
但公司/朋友/鄰居,不少離婚的,都是女性提出的居多(也許女權抬頭吧!) 無意造成筆戰,也沒想到小朋友長大後,前妻會不會要小朋友扶養之類的~~ 但前人的經驗談會當做參考~~ 個人是打算去中壢的家事法庭打官司,訴狀網路上範例改一下,沒打算請律師(沒錢) 結果就是法官判多判少是一回事,之後給不給又是一回事~~ 至少去做了,反正本來就沒這筆錢~~ 至於相關會離婚的DETAIL就不講了,只能說,現在少部份女性只會生,不教不養的不在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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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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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輔助措施,請洽各地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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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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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社會局有輔助,特殊境遇跟中小收入戶等等的,金額其實也不多,條件也嚴苛~~ 就留給有需要的人,大人的事就大人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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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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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小孩的媽沒結婚
小孩跟他媽住 我們共同監護 我每個月會存一筆錢到小孩戶頭 那戶頭、存摺、提款卡都在孩子的媽那裡 我就每個月存,其他通通完全不過問戶頭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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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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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贍養費很可怕啊 等於是欠債一輩子 要付她一輩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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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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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結婚證書 就不是合法夫妻 隨時可捲款跑路 你不怕被背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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