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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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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可以提新法案啦....只是成案機會很低,跟體制不良有關 https://zh-tw.facebook.com/permalin...100000944336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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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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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地獄刑罰,將詐騙者舌頭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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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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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藉口罷了 問題是決心 還有素養 因為選出來的就是這樣子的人 那不支持 怎麼會有兩岸監督條例等 可笑的嘴臉可見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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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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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岸監督條例主要的運作機關是在立法院這邊 跟主要運作機關在行政院那邊差很大 ![]() 可見根本沒去了解條例只是拿來做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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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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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進黨自己提兩岸監督條例怎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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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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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是沒弄懂 問題不再這邊 而是在於想不想提 有沒有心 願不願意使力 不願意就說素質不夠 素質不夠可以修法 憑啥修法 願意地就說運作機關的差異? 也沒有素質 能力不夠 不了解國際事務等等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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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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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立院那群就是最大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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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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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案子
就代表要邁入警察國家 全面失控 全民公敵這樣? 不用考慮無辜 無罪 隱私等問題? 面對大陸的辦案取證 又議題人權 多蠢呀 所以才說不如強制旁接E1 ISDN這種 還比較好 另外E1 ISDN這個不是說固網喔 此文章於 2016-04-20 02:56 PM 被 lompt2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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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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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弄懂的是你 大部分的修法是多案並行,提案人來源眾多,有行政方跟各黨派,修法的過程中會逐漸簡化及同化各版本,直到最後剩下數個歧異無法消除的版本才會開始表決 包含你所謂的兩岸監督條例也是一樣,行政院也是有自己版本的草案在 更何況執行機關的不同根本不是啥藉口,而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情況,不信你去看看各法條,哪個法條立法時執行機關沒有提出草案而是被動的等人立法然後全盤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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