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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我一直覺得台灣防詐的手段不是阻止詐騙者
而是檢討受害者。
為了減少人頭帳戶銀行開戶越來越麻煩,
為了減少詐騙金額,ATM轉帳額度大幅縮減。

至於根源,讓人不再詐騙的手段……沒有。
     
      
舊 2016-04-14, 08:5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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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離線中  
pls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火星基地
文章: 488
引用:
作者OFUE
依台灣現有法律,即使是法官也無法判詐騙犯賠完受害者的損失後才能離開牢籠,要立法委員先修法或立新法才行。


立法院雖然是立法機構,但法律的草案主要應是由法務部提出才對,再由立法院通過
 
舊 2016-04-14, 08: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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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s2離線中  
Earls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93
引用:
作者pls2
立法院雖然是立法機構,但法律的草案主要應是由法務部提出才對,再由立法院通過


所以要修法 然後 把人要回來判嗎?

這個我雙手讚成 最好改重一點 讓那些家屬不敢去求官員說要遣送回台
舊 2016-04-14, 09:0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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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son離線中  
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引用:
作者tnt2
看到不少人(但是看起來算是少數)覺得詐騙還是要回到台灣來審判
就引起我記憶中最不想想起的一段往事

爸媽辛苦工作30~40年(生意人) 最後的積蓄3~4千萬
就被合資要蓋房子的人給騙了 最終拿不回一毛錢
打了四年多的官司 每個月來往台北台南好幾次
終於打完官司了 結果 那位仁兄關不到三年

我們家 從小康之家變成負債累累的情況
要不是我爸媽跟我們幾個小孩努力工作 現在連房子都保不住

我只覺得 那些錢沒給我們沒關係 但是父母沒能妥善的退休 真的很可惜
回到台灣的議題 我實在不以為然 好手好腳 賺一把就是為了爭取回台服刑(還不見得)
出來當闊少爺小姐 那麼好賺 難怪一堆人趨之若鶩

我如果是法官 很簡單 賠完受害者的損失才能離開牢籠
不然 一天一千元慢慢還

以上 唉~~~ 站在這角度看 唉~~~

不只詐騙,竊盜也是
沒錢還很簡單,比照基本工資,偷多少關多久
看是要在監獄工廠賺錢來還還是坐牢抵債,以現行基本工資,竊盜金額20008就關一個月
依此類推關到老

不管那個肯亞事件,單純講詐騙
依現行法律其實就可以把詐騙犯關到長蝨子

個人覺得未來的部長說法可以參考
只有檢察官起訴時從重量刑,法官腦袋清醒點別再當上古時代的恐龍法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14/838529/
引用:
邱太三說,自94年修改《刑法》後,現在是一罪一罰,電信詐欺,騙一個人最高判5年,法院可以根據騙10人,可以一罪一罪加上去,最重可判20年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6-04-14, 09:1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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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bpoff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91
其實站上 sutl 網友講的 UBI 應該可以在監獄試辦........
基本給你住跟吃但分量不會多也不會太好.........
想要吃好住好早點出獄.........那就想辦法表現........
監獄內工作賺錢付提升生活品質的費用以及對被害人的賠償金........
看你要提升獄內生活品質但是關久一點........
還是生活品質差一點但是透過賠償受害人來減刑........
當然也可以折衷取平衡.......

有人牽拖說這樣不講人權的也很難被主流民意認同........
現實生活誰都要靠自己........跟外面都一樣.......
包你不餓死有地方住已經可以算比外面還好.......
還不滿的表示他認為全中華民國國民都沒人權.......
連犯人都不如.......

地點方面其實要找應該還是找得到沒太多人有意見的地方.........
大不了拿大巨蛋改建監獄!
一些偏僻荒涼地方鄉下山邊海邊之類的都可以去開發.........哪可能找不到.........
政府都牽拖不做才是真的........
舊 2016-04-14, 10:3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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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off離線中  
iori
Major Member
 
ior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いい男
文章: 206
詐騙就直接判死刑 XDDDD...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4-14, 10:5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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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離線中  
sam156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早期鴻源超過百億也不過關10年而已.
喊了20年也沒有改善.
你覺得會有改進嗎?
詐騙比老鼠會更惡劣.

不過更惡劣的是現在會參加老鼠會的人.
現代人大都知道老鼠會是啥卻還參加.
擺明著就是貪.
只要一拿不到利息就是告.
一告就裝可憐說是退休俸.養老金.看病的錢.
只要不貪就不會有這些事.

看到每次一護盤就覺得台灣政府也是同樣看法.
那些玩股票的還不是都是貪.
大跌就要政府拿誠實納稅人的錢護盤.
怎麼不見大漲出脫獲利了結之後拿錢出來分給弱勢家庭.
那些玩房地產的怎麼沒有大賺一筆之後幫年輕人蓋一些社會住宅.
搞得買不起房子的一堆.
路上超過200萬的進口車卻很多.
自由經濟下或許無法避免這種情況.
但法院跟政客卻也默許這種情況繼續惡劣下去.

詐騙就依金額來判.
在監獄工作賺的錢2/3來賠償受騙者.
直到還完為止.
這樣以後看谁還敢騙.

欠稅只要管收就還錢.
就是要有執行力.
只要重罰台灣會清淨很多.

來吧.炮我吧.
舊 2016-04-15, 11:0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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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567離線中  
vxr
Elite Member
 
vx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clamation

大家對詐騙痛恨欲絕...
可是各位提的現實上是有可能實現嗎???.....

詐騙犯跟殺人犯一樣可惡...
鉅額的詐騙、掏空應該跟殺人犯同等......
而且連帶相關親屬一併處理..

隨便想想, 反正都是夢想的......
舊 2016-04-15, 11:2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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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xr離線中  
OPUTE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詐騙就依金額來判.+1 騙多少錢就判多重,錢沒還清就繼續關,獄中可做工抵債還錢(1罪1罰最高20年都是狗屁)
舊 2016-04-15, 11:4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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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1049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arbu
更可恨的是被詐騙的人好像吃了迷藥一樣, 喚醒不行!!

一再被騙, 又不願意承認自己被騙了, 只好偽裝那不是詐騙.

慘!


很神奇,
很久以前詐騙剛開始的時候.

鄰居就被詐騙說中獎要去匯手續費,
周圍的人都在勸阻,連警察都出現了.

被騙的人還在說,"要是真的中獎了怎麼辦"
舊 2016-04-15, 11:4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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