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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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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表示你不懂在立法、審判、執行這各方面廢死團體著力有多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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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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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的確! 以前有一位廢死的法務部長!!!著力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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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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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廢死把各位看成廢物啊
都在這裡不爽多久了,有成為一個團體去推嗎? 被人家看破手腳還好意思繼續大聲咧 小建都組黨上電視了 再怎麼不爽人家就是比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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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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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廢死聯盟會有市場?
就是檢調單位到了21世紀依然學不會依法辦案 . 舉個例子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 檢調誘導證人跟謝依涵作出虛假證詞證明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三人是共犯 檢方繼續靠著自白證詞違反著偵查不公開放消息餵媒體這三人是共犯的訊息 那時候大家被新聞媒體餵的相信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也是共犯 假如當初他們提不出不在場證明或不在場證明不被法院認同 那台灣的冤獄又多了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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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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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律系的文化就是嘴砲系
在比誰的看法與眾不同 當廢死聯盟出來吠完 法官會覺得要是我也判死,豈不是顯示我的智商跟鄉民一般般 為了顯示法官比廢死聯盟還聰明,甚至更聰明 所以故意寫出跟大眾認知不同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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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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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
我不贊成廢死 那些黑道仇殺 家暴 甚至販毒 那些人都死不足惜 當然殺小孩更是 但是現在把重點放在廢不廢死實在是模糊了焦點 我們現在如果只想一命換一命出一口氣 但之後什麼也沒做時 那是情況完全不會改變 還記得我們去年也發生過 但後來呢? 我想這個犯人應該也會用精神狀況有問題而逃過一死 而廢不廢死也不會影響精神有問題的人做的事 是不是該想想方法改善 我當然不會幻想只要檢討錯誤就永遠不會發生 再成熟的社會都會出現這種心理有問題的人 防不甚防 但能否找出一些方法降低這類事情發生的機率 不然就算執行了幾百個死刑 我們還是會活在這種恐懼之下 此文章於 2016-03-29 09:00 AM 被 c230eri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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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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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不廢死也不是重點 這種嚴重的反社會人格一定會出現的 日本也不少 它們刑罰制度很完善了吧 大陸一年槍決那麼多人 社會上殺人越貨的勾當還是沒少過
台灣監獄不夠 說到底還是沒錢 沒辦法把有問題的人都關進去監獄或醫院 看要教化還是治病 不要那麼容易就放出來 讓社會盡量都是正常人 要做到這樣 以目前財政.. 太難了 子彈便宜 但唯一效果只是讓大家出一口氣罷了 毫無良知的人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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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K ABK YT CHANN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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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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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要提案? 中華民國刑法從1935年施行 立法院到了2016年DPP第一次過半 中間都不修等到2016提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沒有人看得懂中文,十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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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的主人 不向企圖奴役和蹂躪別人的惡勢力低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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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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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樣說的話全台的人都差不多被你打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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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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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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