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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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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說 如果A有保丙式以上,B只有保強制險 A保險公司理賠給A,然後A保險公司再向B要錢 如果A有保丙式以上,B有保第三人 A保險公司理賠給A,然後A保險公司再向B保險公司要錢 是這個意思嗎? 所以當事故發生的現場 是不是當下除了報警以外就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因為小弟遇過的都是小擦撞 當下就是報警做筆錄,然後雙方私下和解,頂多就上調解委員會,幾千元解決 從沒知會過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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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 ![]() ![]()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 ![]() ![]()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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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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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A有保車體險,保險公司會先賠償修車費用,再跟B求償 不過最多就賠到車子的殘值,像樓主殘值28萬,那就是上限28萬 B如果有保第三責任財損,那就跟他的保險公司要,沒有就直接跟B要 要不要的到都跟A無關,隔年保險費也不會因此增加(因為B全肇責)。 車子如果還算新,車體險保一下才不會被個耍賴的撞了要自己吞 不過車體險也不便宜就是了 此文章於 2015-11-12 11:20 PM 被 Design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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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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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照片傷的不輕,底盤不管怎麼拉都回不去原來的樣子,傷到大樑不管怎樣賣價都不好,修好開起來順順的就留著繼續開吧,如果覺得安全操控等等有差那就忍痛脫手當下一部的頭期,遇到這種的真的是運氣不好
我爸之前被公車撞到,對方還是凹裁決,判決是對方過失判賠,修車收據等等拿給對方索賠對方也是皮皮不付錢,在裁決期間他老早就脫產了,一付你能奈我何,最後我們也是摸摸鼻子吞下去了,維修費才3萬多這樣他還是寧願脫產也不願意賠,你能怎樣?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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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一時風平浪靜~~知足常樂啦~~ 此文章於 2015-11-12 11:32 PM 被 lev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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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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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問的是這樣方法修理車輛可行的嗎? 保險的話是用政府規定的. 依據﹝行政院﹞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並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等相關規定, 汽車的耐用年數為5 年,機車的耐用年數為3年,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 以1年為計算單位,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的月數相當於全年的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月計。 保險業者都用這個標準計算車輛殘值.我是不會跟保險吵的. 因為我的車最多就是賠28萬.如果超過保險也是賠我28萬.然後跟對方代位求償(因為酒駕對方保險不賠). 警察是跟我說可以告過失傷害. 我也是不想告她啦.只是這是最後的方法.如果她沒有誠意和解的話.(不賠醫療費用之類的).不然我是不會告她的. 引用:
引用:
我會噴水是因為玻璃太髒.反光到我看不太清楚.想說前面都沒車.就噴了. 啊知會從對向撞過來.(以後出門都先把玻璃清乾淨好了) ![]() ![]() ![]() 此文章於 2015-11-12 11:48 PM 被 二手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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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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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車體險的,順便也保一下附加全損免折舊,就是免掉按月折舊,
以樓主的例子,至少免掉那8個月的折舊,附加在車體險之下也不貴 第三責任險也可以附加酒償,喝酒沒有喝到移送公共危險罪的標準的話,保險公司一樣理賠 喝到超過移送標準的話,有的保險公司不賠,有的會賠然後再跟酒駕駛人求償, 要看保險公司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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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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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保丙式或車碰車. 還好我今年有保丙式.含強制險家.第三責任等....才約9000. 像這樣被酒駕撞到.自己保險公司就可以幫你先修車再跟對方求償.你一毛都不用出(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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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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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丙式就是丙式車體險 車子殘值一般保險公司都是以每年乘75%來算,然後按月再折舊 以你的2年8個月來說 原始車價 * 75%(滿一年) * 75%(滿第二年) * 83%(8個月) = 28 萬 推估你的原車價約60萬,如果你可以找到保險公司願意用年折舊80%算(有的保險公司肯), 在加上有保上面我說全損免折舊的話,那你可以賠(拿)到 60 * 80% * 80% = 38 萬 當然殘值算高一點,保費也就高一點,不過我個人覺得是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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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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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每噴一次水
車就往中線移 第2次剛好遇到有人稍微吃線 就撞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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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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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酒駕撞的受傷的人還是可以要求強制險出險 酒醉駕車發生車禍,分兩種情況: 情況一:駕駛人酒駕(酒測0.25以上)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本人無受傷時。 駕駛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理賠他人方式: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賠(除非有保酒駕險)。 強制險有理賠,保險公司再依雙方之肇責比例,代位向肇事者求償。 情況二:駕駛人酒駕(酒測0.25以上)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本人亦受傷或死亡時。 駕駛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理賠他人方式: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賠(除非有保酒駕險)。 強制險有理賠,保險公司再依雙方之肇責比例,代位向肇事者求償。 而酒駕之駕駛人:可以向他人,及他人車輛所保之保險公司,請求受傷或死亡理賠。 但如果酒駕之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55達公共危險罪時,且對方無肇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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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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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折舊的計算
(本文收錄於【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2015年1月出版) 討論車禍糾紛中車輛折舊的問題,要從三種情形來看,(一)是受損車輛維修費用中涉及的折舊;(二)是受損車輛可以修復的折舊(此指車輛因毀損所減少的價額);(三)是受損車輛無法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時的折舊,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車輛維修費用中的折舊 車禍受損車輛送修後,修復費用通常包括維修工資與車材零件的更換,當車輛受損尚可修復且修復費用中也含有車材零件時,除了維修工資(工資沒有折舊的問題)外,修復費用應將報廢換新的材料費扣除折舊。 依據﹝行政院﹞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並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等相關規定,汽車的耐用年數為5 年,機車的耐用年數為3年,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以1年為計算單位,汽車每年折舊率為0.369,機車每年折舊率為0.536,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的月數相當於全年的比例計算之,不滿1月者,以月計。 法蘭客有輛開了十多年的老爺車,由於保養得宜,車況還不錯,若以汽車規定的耐用年數只有5年來看,這年限也未免太短了點,似乎與現實有些脫節,且耐用年數究竟是從出廠日起算?還是從領牌日起算?好像也沒定論。 折舊 = 材料費 X 0.369(汽車折舊率)或0.536(機車折舊率) 賸餘價值 = 材料費 - 折舊 據上所述,材料費扣除折舊後的賸餘價值,才是肇事者應賠償被害車主的實際金額。舉例來說,甲開了兩年的汽車因乙的過失而撞壞,維修費用共計15萬元,其中包括工資5萬元,材料費10萬元,對於甲受損車輛所支出的維修費用,乙應該賠償多少錢才算合理? 維修費用中的材料費花了10萬元;但甲車開了兩年,基於材料費的部分要扣除折舊,所以折舊後的賸餘價值: 第1年的折舊 10萬元(材料費)X 0.369(折舊率)= 36,900元 10萬元(材料費)- 36,900元(折舊金額)= 63,100元 第2年的折舊 63,100元 X 0.369(折舊率)= 23,284元 63,100元 - 23,284元 = 39,8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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