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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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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最標準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例子,全世界司法最獨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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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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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空中監獄完全無關阿,一般人誰會隨身帶摺疊刀
要認真討論的話,還是看判決書先比較準 ![]() 以下是嘴砲: 我也同意樓上說的,判十年還是被打死, 自己選一個 都一對四了還揮刀嚇退對方咧,亮刀了對方還不退,當然硬幹先 不然被捅死的絕對是自己 在呆灣,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哪天換我碰到類似的狀況,我大概也會選擇讓對方無法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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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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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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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質疑的人要提出反證不是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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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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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隨身帶Cold Steel折刀,哪天遇到事情我可不希望毫無還擊能力,怕的就如你說的,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雖然我連雞也沒殺過,豬肉也沒捅過,但遇到了,我想我還是會硬著頭皮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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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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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一下,案子是今年五月發生的案件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81295 防衛過當??? 怎麼看都像尋仇鬥毆,你死我活而已 出來混的哪有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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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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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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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跟本就是黑道對上黑道 現在的人都不看新聞內容就亂作評論的嗎? 還是一堆人都是林哲豪的小弟, 所以為大哥抱打不平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81295 『警方調查,持折疊刀刺殺郭男的24歲主嫌林哲豪,目前無業,平時混跡台北市木柵一帶,死者郭崧瑋則出沒新北市深坑一帶,日前才剛出獄,郭男2週前因故痛毆林嫌朋友,雙方透過臉書與電話互相嗆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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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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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郭崧瑋與另三人分乘兩輛車在新北市深坑區發現林哲豪獨自駕車,
郭先逼車讓林停車,下車以裝有辣椒水的噴霧罐朝林噴灑,並出拳毆打林, 與郭同行友人一群人下車助拳,欲將林架上他們的車輛 法官是判他防衛過當 不是判他傷害或殺人 可能只有郭崧瑋的手下才會主張[與我結仇本來就要乖乖被我打 若反擊將提告要求重判] 此文章於 2015-10-30 12:27 PM 被 MPE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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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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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光想會隨身攜帶摺疊刀的就知道不會是善男性女了 腦袋裡根本沒想討論或同情想法 不過就這次是拿刀"自衛",誰知道下次這把刀是不是刺在哪個仇人身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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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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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法保護我的當下, 我擁有暫時不遵循法律的權力, 但平常要優先奉公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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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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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主角之所以判較重刑責,因他軍中受過訓練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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