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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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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說就太偏激了... 工作場所 老闆原本就該給員工一個安全的環境 及完整的教育訓練,才讓員工上工 而員工本身也要有這種認知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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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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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要把羅素的名言提出來了,無知就是一種罪惡。
無知讓人把醬"油"塗抹在燒燙傷口上,延誤了正確處置時機。 無知讓中世紀的人將精神失常的人吊起來鞭打,以逐出他身上的魔鬼。 還有太多太多了,族繁不及備載。 ---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總是認為畢業了就可以永遠不要去踫書本了(有這麼恨嗎?) 書香社會是美好的,活到老學到老的態度是正確的。 可我身旁總是會有人跳出來問:你看那麼多書了你還要看? 我很想頂回去:你吃那麼飯了你還要吃?你打那麼多x了你還要打?…… --- 我再補充一些好了,以前不是常有"好心"幫人作保,最後揹上一身債的。 是很讓人可憐,但單說一句可憐無法阻止這類的事情不斷重複發生。 最後說一句正面的話吧,希望大家永遠保持一顆求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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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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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以北、台北以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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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志工、義工
這兩個我們既有印象中的名詞拿掉 看法或許會"有一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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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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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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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來看吧
他幫好友代班是好心 他有噴灑行為, 那他就必須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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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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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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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鬼島的法律.
這位噴co2的同學.絕對關的比負責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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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生活.創意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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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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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搞不好真的是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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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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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父母賠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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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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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法匠應該會判輕點
真正問題是之後受害者家屬會不會放過他 被求償應該是滿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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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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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真是倒大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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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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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這個不就跟扯八仙要不要負責一樣道理嗎?
如果你們覺得肇事的義工無辜,那只是負責出借場地的八仙為什麼要負責? 我也覺得八仙是倒大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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