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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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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40
那可以提老木了嗎?

我身為八府巡撫~這公堂上我最大~給點特權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不能因為別人而扭曲自己的道路和意志,有些可以妥協而有些注定無法放棄。

看妹子跳妖怪舞

巴西美臀小姐們

寫真牆1
寫真牆2

夏天到了...T^T

女大生喜歡穿短褲? 熱褲妹佐證

全景攝影技術的展示,請大家嚴肅觀看。

民眾有時候很盲目,也很輕信,他們的判斷很簡單,卻往往給出輕率的結論,這其實很危險。
自以為得到足夠的教育,有能力下結論,更危險。
舊 2015-06-25, 07:3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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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z離線中  
lanai
Advance Member
 
lan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2
引用:
作者lqz
那可以提老木了嗎?

我身為八府巡撫~這公堂上我最大~給點特權吧~


巡撫會被攔轎申冤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06-26, 12:30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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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ai離線中  
雷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
那些立委官員哪有差
一些綽號大家都知道是誰

想罵公眾人物一定有辦法的
不過可能市井小民的私人恩怨會被失控的一方公告上網

利委:不高興嗎?其實只要把最重刑期改成超過三年就可以了
當然,民氣可用的時候委員想改幾年都可以

希望猜錯

此文章於 2015-06-26 01:08 AM 被 雷神 編輯.
舊 2015-06-26, 01:07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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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離線中  
gdrs
*停權中*
 
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除罪化也不一定等於你不用賠對方錢啊


不能申請調個人資料,找不到人民事也無法求償阿

送~ 可以罵罵罵了
舊 2015-06-26, 10:13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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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離線中  
苡姑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2
最強的是個資法啦

記得當時個資法剛通過那一陣子

常常會聽到一句話 "不好意思喔 個資法"

個資法是萬用的 是無敵的
不想辦事的時候就要講 "不好意思喔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無法.......怎樣怎樣"

我一度以為個資法的位階 已經超越憲法......
__________________
123.

此文章於 2015-06-26 01:04 PM 被 苡姑 編輯.
舊 2015-06-26, 01:0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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苡姑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lanai
為什麼老是想著要除罪?

嘴巴幹淨點很難嗎?

凡事一體兩面

遇到有人要釣魚,這就保護到被釣的人

PS:網路上很多習慣用語,不知道上了法院到底成不成立?例如,腦殘之類的..

此文章於 2015-06-26 01:48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5-06-26, 01:4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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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25
只是比較不好找到你

不代表隨便罵人就沒事
舊 2015-06-26, 01:5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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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cys070
只是比較不好找到你

不代表隨便罵人就沒事

實務上真正的判例

網路誹謗罪或公然侮辱,法官都會用是否能與真實世界的身分連結,如果,沒法連結,根本不成立

就像在討論區內有兩個匿稱的帳號互罵,誰都不知誰的真實身分,在過去資保法沒修前,的確很多人會互告

可是,除非簽名檔有留下任何資訊可以連結到真實身分,否則上了法院,假設告人的叫陳XX,他在討論區的ID是QQQ,沒有人得知被罵的QQQ就是陳XX,如何構成侮辱?

釣魚的人是利用大眾的心理怕上法院留下前科,收到傳票偵訊後急著和解,當是破財擋災
舊 2015-06-26, 02:0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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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不只毀謗罪,像散佈不雅照、賭博、賣盜版等,多數是三年以下的罪,
檢察官恐怕都無法取得調取票.....這樣是不是就不怕布丁照片害站長收公文了?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580426

這樣一來,無良代理商可能也無法用智財權輕易提告了.....
不過智財權有一條是五年以下,還是有一點機會在。

另外通保法這法條是說不能開調取票跟網站或網路營運商查資料,
但還是有其他管道可查,譬如找其他人證、或當事人不小心透露自己是誰,
也就是所謂的肉搜。
舊 2015-06-26, 03:2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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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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