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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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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特殊空間下
難有第三人見聞,或是以科學器材取得證據 或是案發地點不易取證,甚至發動偵查時已經距離案發太久... 這時被害人的指述其證據證明力就很重要 比如性侵案件就是了 另外就算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支持被害人或告訴人所指述的犯罪事實 也不代表當被告經不起訴處分就會涉犯誣告罪 檢察官大部分不是笨蛋,是不是真的要誣告是看得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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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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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一開始早說嘛,大家都陪你認真了 引用:
發現很多人認為告對方不成就構成誣告,要打官司又很怕被對方反告誣告,實在是錯很大的觀念,其實去查一下誣告成立要件就很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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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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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感謝大家的意見,是因為沒人想和他搭擋,忍了一年多.....也火了,嘛,這種人出去在別的地方早出事了.....學會一件事,作人不要太軟,人家還當你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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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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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全世界都忍他很久,你也不要強出頭吧,等你跳出來以為是替大家主持正義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大家突然離你100步遠... 就算要當那個不被欺負的人,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傷敵100自損70的覺悟,而且是要為了自己,不要為了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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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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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鱉不住就去告
算盤打一打 能從法院全身而退 就去吧 誣告有構成要件 其中之一是憑空捏造 如果憑空捏造,跑去告發 就完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南無阿彌陀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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