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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aerocat
年輕人的媽媽說是計程車轉彎不看路? <<<<媽媽當時在現場嗎?
都上簡易庭了距離事發日期應該很久了,所以騎士還沒養好傷還是掛了? 沒有的話為什麼是媽媽出庭,不是當事人還可以講話,法官有同意嗎?

小黃沒行車記錄器嗎,很少看到簡易庭還傳證人的。


不過重點是,記得要領證人費。

看完我也很納悶

騎士自己有出庭,有請律師,媽媽用什麼身份可以在庭上發言?

換律師?簡易判決到底開了幾次庭?

是打聽到小黃司機有很多不動產?不然,將來民事賠償再多都很難要到錢,請律師是錢太多?
     
      
舊 2014-10-07, 10:46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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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skyhuan1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 簡易庭裡我說的很保守,只說明我看到的狀況] 、「我能作的只是跟法官講;我什麼都不知道」
還真的看不懂樓主到底在法院說了什麼?
另外樓主說現場只有你看到,所以傳你,這麼說你是待在現場等警察來,並主動告知你是目擊者?
 
舊 2014-10-07, 10:55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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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離線中  
little.john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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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引用:
作者sclee
看完我也很納悶

騎士自己有出庭,有請律師,媽媽用什麼身份可以在庭上發言?

換律師?簡易判決到底開了幾次庭?

是打聽到小黃司機有很多不動產?不然,將來民事賠償再多都很難要到錢,請律師是錢太多?


現在已經不是簡易庭可以處理了

我不需要去作證人,很快會變成醫療官司!

到現在我知道不要管別人的閒事,騎士斷手斷腳都無所謂(這是隔壁阿媽聽聞後給我的警告)

*我看過傷勢,手腳擦傷,腳腕骨脫臼,這傷勢並不嚴重
舊 2014-10-07, 10:5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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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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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引用:
作者skyhuan101
[ 簡易庭裡我說的很保守,只說明我看到的狀況] 、「我能作的只是跟法官講;我什麼都不知道」
還真的看不懂樓主到底在法院說了什麼?
另外樓主說現場只有你看到,所以傳你,這麼說你是待在現場等警察來,並主動告知你是目擊者?


我當時只是關心年輕人和機車卡在汽車底盤下,我只是想救人而已!
計程車進也不能退也不行,我是第一個在路邊的人,我只能盡所能把年輕人拉出來!

但是上法庭時我覺得雙方講法都不一樣,我只好選擇『閉嘴』
舊 2014-10-07, 11:0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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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sep128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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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你還把他拉出來唷!!
真好心,要小心到時候年輕人反咬你一口說你當時還應把他往車底塞

到時反咬你一口,從證人變被告<=這是有發生過的.....
舊 2014-10-07, 11:23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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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128離線中  
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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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2
證人不就是把自己看到的事實經過說出來嗎?
管雙方在講什麼?
舊 2014-10-07, 11:2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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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當時只是關心年輕人和機車卡在汽車底盤下,我只是想救人而已!
計程車進也不能退也不行,我是第一個在路邊的人,我只能盡所能把年輕人拉出來!

但是上法庭時我覺得雙方講法都不一樣,我只好選擇『閉嘴』

奇怪?

怎麼你的說法,我看得越來越胡塗

我也做過兇殺案的證人

在警方哪裡做完筆錄後,到地檢署開偵察庭時,檢察官再確認我在警方筆錄的證詞,最後還問了一句"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我說沒有就離開

之後,法院開庭審理,根本就沒有再傳我們證人上庭作證


閉嘴?你不是早就做過筆錄?法官問你什麼你就答什麼就好,法官沒問你當然要閉嘴

此文章於 2014-10-07 12:08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4-10-07, 12:0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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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aerocat
--

你這是在害他。

--

他是在幫他,因為那個年輕人這次錯過了,因此要早點幫他製造第二次機會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10-07, 12:4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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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skyhuan10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引用:
作者sclee
奇怪?

怎麼你的說法,我看得越來越胡塗

我也做過兇殺案的證人

在警方哪裡做完筆錄後,到地檢署開偵察庭時,檢察官再確認我在警方筆錄的證詞,最後還問了一句"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我說沒有就離開

之後,法院開庭審理,根本就沒有再傳我們證人上庭作證


閉嘴?你不是早就做過筆錄?法官問你什麼你就答什麼就好,法官沒問你當然要閉嘴




我也看不懂,以樓主說的情形,和實際狀況相差很大,何況沒向當事人或警方留資料,怎麼會被傳訊........不知是省略太多還是其他原因...
舊 2014-10-07, 02:0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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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19歲 250cc機車
若是自己的車, 那父母應該很寵這小孩.
舊 2014-10-07, 02:4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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