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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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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最後是學到甚麼呢??
這跟賣文憑有何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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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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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桃園創新技術學院 這個學校是技術學院 所以不是高等教育司在管 技術學院的主管單位是技職及職業教育司(簡稱技職司) 司長網址: 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b4-c2ce2b227759 所以這個問題要找技職司 不過自教改以來 技職司在教育部屬於弱勢單位 所以找了應該也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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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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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育部組織法 來看應該是高等教育司 管的吧 ![]() 不是很懂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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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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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考試考試資格除了系所限制外,修得考試所規定的『科目』及『學分數』,
一樣符合資格可以報考,文中學生說已經修完相關規定課程,那應該可以順利 報名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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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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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xaminer.com.tw/examInfo_detail.php?id=257
肆、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者。 二、 高等檢定考試建築類科及格者 。 三、 普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並曾任建築工程工作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 應考人如修習課程達各該類科考試規則所列學科十八學分(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亦可報考該一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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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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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他的 建築設計有沒有18個學分
學校第四年若沒開建築設計學分.....那就是學校問題 之前新聞有位不是本科系,去英國唸建築相關的碩士 回台也是不能考, 要不在台再唸在職專班順便再修建築設計學分 或者考取國外(要看考試院認可的國家吧)建築師 再回台考建築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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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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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科系不是學校想登記就登記的
它的課程(專業學分)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比例才能通過 一般來看學校是不會自己把科系降級的 所以大概有其它原因才會這樣搞,例如招不到生 可是就算是中途換系,舊有的系別還是會維持到畢業 因為這是一開始就登記好的,學分結構也是這樣配置的 所以這個新聞整個很怪異 我在想會不會是一開始學校就是冒名建築系,實際上是無法達到要求的,然後被查到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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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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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文中的同學已經強調,課程和學分都修完沒問題,是卡在系所名稱無法報名, 但簡章已經提到課程和學分符合規定即可報名,所以不懂為何堅持系所改名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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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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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築師考試要考六科,這裡看來應該是每科要修滿 18 學分,六科加起來 108 學分 只要有一科沒有到 18 學分,那只好自己想辦法補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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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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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4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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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你談錢 難道跟你談感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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