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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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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拉 這影片如果被藍色的知道了剪成一部 片那就好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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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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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很好笑~等有人檢舉你就要哭了 把連結放在部落格遭電影代理商控告侵權、要求賠3萬元和解 《著作權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75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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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莊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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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了解什麼是服貿
有意願簡單了解的人 請花個10元或看店家提供的 20140326 自由時報 A8 A9版 提供跨頁的服貿協定比較表 不是懶人包 看完想完全了解的 可以參考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px?pid=7&cid=26 有完整版條文 執政黨過去對台也有功勞,現在只是一時失誤 重要的是先癈止服貿通過案 麻煩大家聚焦靜坐即可 謝謝 其它行動依議場內人員決定 --------------------------------------- 祭品們 不要跟他們吵了 直接貼上面那串吧 成年人都有判斷能力的 怎樣對自己比較好 一定看得出來 只要判斷價值正確的人夠多就好 不用說服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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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有過那麼一張沙發, ![]() 但是那時候我的腿一點也不酸, 所以我走了。 ![]() 等我腿酸時,再回頭, ![]() 那張沙發已經被別人搬走了............ ![]() ![]() ![]() ∼德國詩人 呂克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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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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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別人上傳的youtube , 現在這理也是別人的網站, 干我屁事,你過敏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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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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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心告訴你~你把字看清處點 "連結放在部落格" 就是轉帖所以罰3萬 如果是你本人上傳到youtube《著作權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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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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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一條主要看法官,有些法官會判無罪,有些會判要賠償 以智財局的看法是不算侵權,但是法官有時候會認為自己比行政機關大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tNode=6988&mp=1 http://news.networkmagazine.com.tw/...13/09/09/54339/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其函釋表示:於個人網站上擺放網頁音樂播放器,提供歌曲音樂網址連結,供不特定人士線上串流試聽音樂之行為,如僅係將他人網站之網址轉貼於網頁上,藉由網站連結之方式,使其他人可透過該網站進入其他網站之行為,因未涉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原則上不致於造成對他人公開傳輸權之侵害。 此文章於 2014-03-26 03:31 PM 被 gdr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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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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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ouTube 影片以非開新網頁的方式(去別人家看) PCDVD 是崁入式就可以直接看影片(在我家公開看) 就是賭看看遇到那種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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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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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又沒強迫你看, 它沒自動放,你自己點了才能看. 這裡也不是私人部落格. 你新來的? 這裡還有個特點, 寫過的文除非站長親自砍文,不然都會一直存在. 十幾年來貼過影片的鄉民帖沒有幾千也有幾百, 不早就被告翻 ? ![]() 此文章於 2014-03-26 04:11 PM 被 長站星七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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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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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串都看完了
有點不懂 學運那些人是什麼背景有很重要嗎 重點還是政府違法跟服貿議題吧 ![]() 再說只是參加過活動又不是什麼青年軍 有某些人在維基故意要加上青年軍這幾個字 也是事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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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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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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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高興就好~不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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