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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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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過關了對資方也沒差 關鍵在這句「但未訂罰則」 所以這法規等同道德勸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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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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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部門適用嗎?目前政府可是派遣大本營......
我是覺得,公家單位不該有派遣人員,如果是高級人才短期支援還說得過去,不然派遣同功不同酬不合理....不該把政府派遣工當成降低失業率的方法....話說,契約工算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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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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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中之困
罰金太輕,要就比照食安法,罰到的錢檢舉人可以抽成,over 資委會,大家都知道的啦,別再裝了 別再裝了。 我半仙我旁邊路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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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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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過吧......真的過了 很多政府單位要停擺的
正式公務員做後排,會接觸民眾坐前排的不是"公友"就是"XX派遣" 我以為這是常識 PS 除非打算定這法律的目標就是要把現在這些公部門的"業務"執行者變成"準公務員",那票倉又變大了,而民間的事物例外排除 (這想法太可恥了,我對有這樣可恥的想法道歉or 如果這樣的想法讓大家不舒服我對此感到抱歉---兩種道歉法請自由選擇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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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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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3%上限 商總:派遣工會更難找頭路
ETtodayETtoday – 2014年2月7日 上午10:22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出爐,未來企業與政府各部門僱用派遣工數量,不得超過總人數的3%。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認為,多數派遣工都有求職困難的問題,若立法將人數降至3%以下,派遣工將更難找到工作。 賴正鎰表示,目前民間企業雇用派遣勞工的比例並不高,政府機關的派遣勞工雇用量,才是最多的。 賴正鎰說明,許多求職者是在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才變成派遣工,「他們已經很難找工作了,若政府還要立法降至3%以下的話,那些派遣工將更難找工作。」 賴正鎰呼籲,政府應思考,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的內容,到底是在保障勞工,還是保障企業? 勞委會2月6日公布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草案中有3大重點,分別是企業與政府每一部門「僱用派遣工不得超過總人數3%」;派遣工與正職勞工須「同工同酬」;且任職滿1年續簽者「可要求轉正職」。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說,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最快下周可送行政院。 ----------------------------------------------------------------------- 不爽用派遣工可以請正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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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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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商總的很瞎 用正職的名義就不能雇用 最好是用派遣的名義就可以雇用 一般私人企業正職跟派遣最大的差別就是遣散費 想要把人用完就丟就搞這套 為了省那點錢還要搞得這麼複雜 真是吃人夠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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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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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應該把派遣工薪資和最低基本工資與特定職等的公務員薪資掛勾,例如每月最低工資不得低於n職等公務員薪水XX元以上,這樣政府若是對公務員調薪,就自然把全體勞工包裹進去調整了,省得每隔一段時間就吵一次,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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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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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商總不就是資方的聯誼會, 剝削勞工薪資的觀點並不奇怪吧!! 政府早該關掉不利勞工、圖利資方的巧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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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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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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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多? 一堆企業 在應徵派遣 是假的嗎? 阿 忘記了 這位大老闆 都是請一堆外勞在他工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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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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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現在已經不流行用派遣工囉........因為
1.正職員工的薪水已經跟派遣工一樣低了....只是差在福利 2.小菲、小越更便宜更好用,而且比例都嘛10%起跳(最高40%),派遣工的3%算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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