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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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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目前等於是確認債權已經存在的行政手段,所以才能凍結帳戶 要撤銷 打債權不存在之訴, 也得等判決確定,才能撤銷 在這之前,行政手段不會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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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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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用啦 只要20天內提出異議,就可以了 一旦提出異議,那就會進入協調, 不過如果對方申請100次,書記官會先找法警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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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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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是這樣吧,拿到支付命令的20天內聲請異議,支付命令就自動失效了 因為她沒聲請異議,支付命令就生效了,所以你要去證明沒欠債,讓法院 把已經生效的支付命令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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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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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幾年前就有這種流言MAIL了 
				
		
		
		
		
		
		
		
			報警就好了,法院也沒做到查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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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島已經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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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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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新聞提到現在債權人沒出面,所以那女的所有財產都被扣押,直到債權人出現釐清債務才能撤銷支付命令,債權人一輩子不出面你的財產就永遠被扣押 詐騙集團表示:我就是要玩你你又能怎樣 引用: 
	
 重點新聞有提,法院沒有查證的義務跟權力,只要對方提出支付命令就執行,不然新聞也不會提到修法 此文章於 2014-01-17 11:55 P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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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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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結論是, 
				
		
		
		
		
		
		
		
			
		
		
		
		
	
	詐騙集團,騙得不是民眾,而是法院....    ![]() 而且這也不是第一次聽到這種鳥事了 我只想說,法院阿,你們著麼這麼容易被騙阿,難道要付錢的不是你們所以沒關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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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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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可以花個500 x n 就可以玩死人, 而且不犯法就對了 ?! 
				
		
		
		
		
		
		
		
		
		
			有任何方式能避免嗎? 或是能找到債權人資料 ? 此文章於 2014-01-18 12:01 AM 被 T磨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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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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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很明顯的法律漏洞 
				
		
		
		
		
		
		
		
		
	
	大家要留意不可輕視 這招實在太厲害 不多說。自己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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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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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會犯法阿,偽造文書 但是對方發現你上法院查證了就�**穭F,你也拿他沒皮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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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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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債權人不出面不就表示債務不存在了,怎麼可能扣押一輩子,殺人追溯期也沒一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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