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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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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AndyCandy
地政士本身就有地政士法管理了,並非無法可罰。

引用:
實價登錄制度實施一年半,恐出現大漏洞。
立法院本月三日在朝野立委聯手、行政部門力阻無效下,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
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
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這次修的就是 地政士法..........你看去哪了
     
      
舊 2014-01-16, 12:5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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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weirock
這次修的就是 地政士法..........你看去哪了

沒細看咩!
好吧!堅決反對!
 
舊 2014-01-16, 12:5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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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3
引用:
作者momo1005
這裡有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修正案提案人及連署人的名子
http://ly.g0v.tw/bills/285L15517
下次投票請記得這些痢痿的名子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中,有關申報人於申報登錄過程中因錯誤、遺漏等情形在所難免,故於地政士為申報人時應比照權利人申報規定(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同樣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機會。

如果現行法規是權利人申報錯誤可以限期改正,
我看不出為何代辦的地政士就不行?
申報人不論是權利人或是地政士不應有差別待遇。
舊 2014-01-16, 01:0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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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PioneerELIT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weirock
柯文哲之前接受民視專訪時說「藍綠只有選舉時才在分,私下都很好的。」

----------
藍綠聯手通過修法 實價登錄變虛價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428805.shtml)

別傻了 就算登錄不實 這條沒修改
豪宅隨便一間都億來億去的 最多重罰15萬 是又能怎樣?

柯某這種投機小人 以為把藍綠打成一樣爛 台北市民就會選他?
別傻了
舊 2014-01-16, 01:1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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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neerELITE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oversky.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中,有關申報人於申報登錄過程中因錯誤、遺漏等情形在所難免,故於地政士為申報人時應比照權利人申報規定(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同樣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機會。

如果現行法規是權利人申報錯誤可以限期改正,
我看不出為何代辦的地政士就不行?
申報人不論是權利人或是地政士不應有差別待遇。

真是兩難啊!

那就權利人、地政士都改成七天免責改正期如何?過了七天有錯誤就開罰並限期改正。
就像本站5分鐘內可以改文一樣...
舊 2014-01-16, 01:2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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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3
引用:
作者AndyCandy
真是兩難啊!

那就權利人、地政士都改成七天免責改正期如何?過了七天有錯誤就開罰並限期改正。
就像本站5分鐘內可以改文一樣...


不知地政事務所的負責人員發生錯誤,那罰責又是如何?
舊 2014-01-16, 01:4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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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oversky.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中,有關申報人於申報登錄過程中因錯誤、遺漏等情形在所難免,故於地政士為申報人時應比照權利人申報規定(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同樣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機會。

如果現行法規是權利人申報錯誤可以限期改正,
我看不出為何代辦的地政士就不行?
申報人不論是權利人或是地政士不應有差別待遇。


內政部出來說話了

不過修法的立法院會如內政部的願嗎?

地政士法修法衝擊 內政部擬配套因應

引用: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地政士法」,未來房價登錄若有誤,
只要在期限內修正就不會受罰,外界憂慮實價登錄制度將因此出現漏洞。
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6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
內政部已在15日邀集相關單位擬定配套措施,將會加強稽查,落實實價登錄的目的。

  「地政士法」修正三讀通過,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
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外界擔心這項修法將讓實價登錄制度門戶洞開,政府建立透明房價制度的原意恐打折。

  內政部長李鴻源16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修法確實對實價登錄制度造成困擾,
也將對房地產造成衝擊。
內政部已在15日邀集公平會、消保處、法務部和各縣市政府會商,並已擬妥配套措施,
日後將把登錄修正期限由15天縮短為7天,並訂出錯誤登錄罰則。
李鴻源說:『(原音)未來實價登錄修正期限,過去是7天到15天,我們會改為7天,
縮短不確定的時間;
第二個,我們會訂罰則,假如權利人拒絕提供或提供不當資訊給地政士,
造成錯誤登錄,是會受罰的。』


  李鴻源表示,若地政士故意申報不實,經查是累犯,有可能被處以停止執行業務或除名;
此外,內政部也會請各縣市政府嚴格稽查,希望藉此落實實價登錄的目的。
舊 2014-01-16, 03:2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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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Berith
*停權中*
 
Beri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4
您的住址: 幽冥深淵
文章: 232
引用:
未來地政士(俗稱代書)登錄房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
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政府都很幫商人的
日月光汙染事件後
才知道汙染發生後3小個小時內通知當地衛生主關機關就可以不罰

要是我闖紅燈、逆向行駛、違規左右轉、迴轉等等
主動1小時內通知當地交通警察可以不罰就好了
他們有3小時處理
給我1小時,不會太過分吧
舊 2014-01-16, 04:1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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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it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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