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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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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是權力,只要樓主認為自己權益受損都是可以提告的!
但是因為樓主要提告,那樓主就要證明自己受到什麼傷害,但是基本上提出一回事(舉證),經過司法調查可能獲得的不是自己預期的。 千萬不要有個想法,先告先贏,基本上沒這回事。 也沒有穩贏的官司。 此文章於 2013-07-16 10:45 PM 被 changwill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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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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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又不是不用錢
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還有得賺 就怕殺敵八百自損一千 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 此文章於 2013-07-16 10:45 PM 被 sd6408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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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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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點我自己的經驗分享,跟您有點類似
大概兩三年前,我跟人有過衝突,後來挨告了,然後是不起訴處分。 可是後來原告不知道去哪弄到我的電話,打電話來恐後我,要我小心一點,會來我家拜訪我之類的... 我就把這段對話的錄音(這個時候知道智慧手機的重要了吧,隨時可以錄音),放到視頻網站上去,標題就是:某月某日,我被恐嚇了,也把對方的電話號碼放上去(但是沒有全部打出來),後來也因為這件事被告! 一樣不起訴處分,原因?被告也是可以蒐證的,而且我是當事人,案子結束後,有權處理相關事證,這段錄音,一直都還在視頻網站上 ![]() ![]() 此文章於 2013-07-16 11:00 PM 被 changwill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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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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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方面,你要證明你受到損害;
刑法方面,我看不出來公佈影片跟恐嚇有什麼關係? 也不符合竊錄或誹謗的構成要件。
__________________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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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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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詳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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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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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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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刑事是不用錢拉,但要確定對方是住那
對方要是住台東,你就要跑去台東開偵察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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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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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影片的你大概告不成
在公眾場所 又是當事人之一 對方有權錄影 不過底下那些亂罵的就有的玩了 基本上告公然侮辱告成的機率不小 不過最好過濾一下看人在不在台灣(點帳號去找線索) 不在台灣的你告了也是白花力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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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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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本身是公開場合,對方本來就可以攝影,但有關是否可以丟上網路
只要沒有經過妳同意,的確有民法侵權的空間,但妳必須舉證受到損害之事實 不然民法本身也沒辦法幫你甚麼 再者,有侵權情況,最有效的方法是要求Youtube撤下,提告曠日費時... 但如果您的目標是要底下那些留言的賠償,您可以參考刑法309與刑法310 然後以刑逼民要求和解金,這部分實務倒是機會比較大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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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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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往返交通費用,錢 日期不湊巧,請假,扣薪水還有全勤,錢 可能要去不只一次,要好幾次,錢錢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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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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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影片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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