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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水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左非
不太懂。
即然大小不符需求,一看就明了的事。
為啥還要拆滑鼠、開機測試?

關於大小部分
開機使用約一小時
螢幕太小很不適應
所以便辦理退貨了
     
      
舊 2013-05-15, 07:2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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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水溫離線中  
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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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站在廠商立場,買一買又退,他們賠了來回運費又賠了整新人工時間

  站在消費者立場,這個東西我不合用我就是要退。

  那各退一步,你有開機使用就賠他們刮傷的機殼吧。畢竟依照消保法17及19條與民法259條,消費者有退貨的權益,但不代表你可以任意的使用商品。

  另,你有權要求廠商提供出貨前完封的錄影及目前刮傷的照片。

  這個案件找消保官可以確定不完全有利。因為你的退貨原因不是「新品刮傷/不良」
 
舊 2013-05-15, 07: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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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離線中  
go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拍照存證是必要動作

此文章於 2013-05-15 08:38 PM 被 gop 編輯.
舊 2013-05-15, 08:3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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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拿顯微鏡特別放大

坑殺你


....
舊 2013-05-15, 09:1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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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引用:
作者試水溫
關於大小部分
開機使用約一小時
螢幕太小很不適應
所以便辦理退貨了



人家規格應該會有螢幕尺寸的說明了
斜對角
一英吋大約 2.54 公分
可以大約拿尺量一下就知道了


14 吋以下我覺得太小
定點使用可以外接螢幕


15 吋還好


..
舊 2013-05-15, 09:1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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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你退掉的那台電腦
就是下一個買家會買到
舊 2013-05-15, 11:4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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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不要問
Master Member
 
不要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51
引用:
作者sd640801
人家規格應該會有螢幕尺寸的說明了
斜對角
一英吋大約 2.54 公分
可以大約拿尺量一下就知道了


14 吋以下我覺得太小
定點使用可以外接螢幕


15 吋還好


..

這拳打到重點了
__________________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舊 2013-05-16, 12:0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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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69
網購 不是什麼商品都適合。比較有爭議的東西。
我也常常退貨,理由:商品有灰層..(先拍照)

硬碟我也退過。買來格式化 安裝完畢就亮燈
當然先打電話知會一下客戶服務中心,這怎麼舉證 我說商品包裝不符合原場的標準,引用WD RMA 包裝標準。不過我不是買WD的


哪一家筆電代理商 這麼嚴格

通常貨到客戶手裡,先核對相關資料 並檢查。如發現有問題 無法聯繫到客服,也要試著聯繫商品 總公司反應
並趕快存證,如有緊急必要請將相關資料 寄到地方主管機關。日後爭議 才站的住。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不過劣者 通常退貨都是一退一近。P購 客服說不可能 但是物流那邊跟民眾早就有共識。他們也不想跑兩次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此文章於 2013-05-16 12:37 AM 被 pompom 編輯.
舊 2013-05-16, 12:3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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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  
封真大地
*停權中*
 
封真大地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pompom
哪一家筆電代理商 這麼嚴格

通常貨到客戶手裡,先核對相關資料 並檢查。如發現有問題 無法聯繫到客服,也要試著聯繫商品 總公司反應
並趕快存證,如有緊急必要請將相關資料 寄到地方主管機關。日後爭議 才站的住。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不過劣者 通常退貨都是一退一近。P購 客服說不可能 但是物流那邊跟民眾早...


  原post沒貼被刮傷的照片前,這種話我不覺得說的太滿是好事。

  如果原post站的住腳,就去找消保官吧。

  畢竟消保法19條如果在民法259條抵觸之下,消保法19條的效力是否存在也是個問題。
舊 2013-05-16, 05:32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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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離線中  
swala
Junior Member
 
swal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54
我是賠過兩次,
一是Bxxq LED LCD螢幕太亮了,我老哥把人家的電源線三根減掉一根賠150.
二是x想無作業系統筆電,開機久了會逼逼叫,退貨,廠商說他原本HD有xx DOS,
被我format掉了,復原要500,我就跟PChome講請廠商把機器寄來,
我在你PChome再買一台,把HD ghost過去,兩台都退還你,後來我是妥協了附200元的運費.

其實你的態度可以強硬一點,pchome是會站在user這邊的,
畢竟pchome只是通路,不需要得罪消費者,廠商那邊就請他舉證,
證明他出貨前是沒刮傷的.
舊 2013-05-16, 07:5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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