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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
*停權中*
 
于謙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引用:
作者嚐起來像雞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6 條
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經宣告六月
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
二、通緝中。
三、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
四、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
五、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
六、涉及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事案件嫌疑。
七、役男或尚未完成兵役義務者。但依法令得准其出國者,不在此限。
八、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
造或冒用。
九、護照、航員證、船員服務手冊或入國許可證件未依第四條規定查驗。
十、依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
受保護管束人經指揮執行之少年法院法官或檢察署檢察官核准出國者,入
出國及移民署得同意其出國。
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於查驗發...


看來是法律的問題,沒發文是移民署的疏失喔∼∼
     
      
舊 2013-05-01, 03:4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于謙離線中  
mmx1688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34
嫌疑犯收到時的心情不知是想笑還是想哭$#@%^!*(........
 
舊 2013-05-01, 03:44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mx1688離線中  
knm
Junior Member
 
kn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引用:
作者于謙
看來是法律的問題,沒發文是移民署的疏失喔∼∼

很正常
有接觸法律的都知道法律殘破不堪
可悲的是立委沒人想修的
一堆妥協與河蟹的產物
__________________
電 車 男
舊 2013-05-01, 04:21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nm離線中  
阿布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knm
很正常
有接觸法律的都知道法律殘破不堪
可悲的是立委沒人想修的
一堆妥協與河蟹的產物


立法的在踹門 癱瘓議事
舊 2013-05-01, 04:45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阿布拉離線中  
鐵甲無敵金鐘罩
Junior Member
 
鐵甲無敵金鐘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引用:
作者knm
很正常
有接觸法律的都知道法律殘破不堪
可悲的是立委沒人想修的
一堆妥協與河蟹的產物

這是在替自己及親朋好友留後路
沒把洞愈修愈大就不錯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3-05-01, 04:52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鐵甲無敵金鐘罩離線中  
dahone
Master Member
 
daho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很明顯這是發文給移民署的檢察官或書記官犯的疏失,
他們沒註明這不是能發給被限制出境者的境管案,
移民署怎麼會知道啊?

那條法律本來就沒有問題了,有問題是執行者啊!
法律修的再完美,遇到這種天兵檢察官(書記官)也是一樣挫賽啦!

此文章於 2013-05-01 08:27 PM 被 dahone 編輯.
舊 2013-05-01, 08:25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hone離線中  
Palpatine
Amateur Member
 
Palpati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0
引用:
作者嚐起來像雞
三、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

問題在這只是嫌疑犯
根本還沒經檢察官起訴 這樣還可以適用第3條嗎?
舊 2013-05-01, 08:50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alpatine離線中  
Dunwich
*停權中*
 
Dunwi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viaduct
文章: 38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官員說,「台電應該不是故意裝錯,而是沒有常識。我們罵他們,他們回說:『對不起,我們智能不足!』」



重點是… 那些智能不足的都領高高薪
舊 2013-05-01, 08:54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unwich離線中  
旡旡旡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這突顯現一件事

何時變得有效率了
舊 2013-05-01, 08:57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旡旡旡離線中  
我愛E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knm
很正常
有接觸法律的都知道法律殘破不堪
可悲的是立委沒人想修的
一堆妥協與河蟹的產物



祖宗保佑,還好我不是讀法律的

免的讀了之後變智障
舊 2013-05-01, 09:31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愛E奶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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