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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so09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89
當初沒有人被他拖累黑掉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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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3-07, 11:0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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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so09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bbgun
台灣有禁止他回來嗎?快回來祖國的懷抱阿


沒有~但被通緝中...真的回來就是抓去關吧

沒槍斃他 已經是很仁慈

結果他老兄不想被關,盡講些543的...真是沒種
 
舊 2013-03-07, 11:0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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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jacky 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28
長這麼大了...要勇於承擔!

林毅夫身為駐守金門戰地之中華民國國軍軍官,於1979年陣前叛逃之行為,依當時有效之法律,共觸犯至少五項刑事罪:

《戰時軍律》第五條「投降敵人或叛徒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七條「敵前逃亡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十一條「無故擅離部屬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發生事變或貽誤軍機者,處死刑。」
《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七條「投敵者,處死刑。」
《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二條 (職務業務上洩漏軍機罪)「因職務上知悉或持有之軍機,洩漏、交付或公示於他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對了...他憑甚麼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此文章於 2013-03-07 11:10 PM 被 jacky v 編輯.
舊 2013-03-07, 11:0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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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v離線中  
hawkw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重重重地區
文章: 40
政府的回應是
從來沒有不准他入境,入境後該面對的法律問題也不因其身分而消失,仍須面對

換言之,不要想說有豁免權,來了可以走,姓林的就打這個主意

政府也從未限制王老頭,黃醫生從美回國啊,歡迎回來....
舊 2013-03-07, 11:0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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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won離線中  
tnt2
Master Member
 
tnt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11
隨便說說 大家聊聊
台灣蠻多無邦交國家有在台灣設立代表處
如果有一天 兩岸互設辦事處
然後他以外交官身分來台??

是有邦交國身分才有外交豁免權??
還是外交官(辦事處人員)就有豁免權??
豁免權跟通緝中的身分 以哪個為主呀??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舊 2013-03-07, 11:1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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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2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jacky v
林毅夫身為駐守金門戰地之中華民國國軍軍官,於1979年陣前叛逃之行為,依當時有效之法律,共觸犯至少五項刑事罪:

《戰時軍律》第五條「投降敵人或叛徒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七條「敵前逃亡者,處死刑。」
《戰時軍律》第十一條「無故擅離部屬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發生事變或貽誤軍機者,處死刑。」
《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七條「投敵者,處死刑。」
《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二條 (職務業務上洩漏軍機罪)「因職務上知悉或持有之軍機,洩漏、交付或公示於他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BF%BD%E8%A8%B4)

對了...他憑甚麼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憑他以為他是那啥狗屁政協吧...以為台灣會吃這套
還好國防部在這事上還算蠻硬的..
舊 2013-03-07, 11:1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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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little.john
*停權中*
 
little.joh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
我個人基於若兩岸有機會在『極長期』和平安定的基礎下,
林先生務必要卸下所有老共的職務(其實還要包含他太太擔任的工作)甚至宣布永遠不再去大陸,
很多東西是可以私下輕輕放過。

他總不能還要保有在大陸的聲望、職務,
又寄望台灣這邊給他機會吧!
*而且要永遠待在台灣靜靜退休養天年!
舊 2013-03-07, 11:1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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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這狗娘養的傢伙講的真輕鬆, 什麼盡一切力量不影響他人, 全他媽的放屁!

他當初叛逃一走了之, 連累多少同僚和長官, 線再當了高官有了身分就想無事一身輕的回來?

去死吧, 沒槍斃你算不錯了!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3-03-07, 11:2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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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歡迎回來~~~~~~~~~

陣前判逃是死罪~~~~~~~~~~~~~~

他回來就是 現行犯~~~~


也就是說 我幫警查抓他時,失手 將這個 賤人 打死 也不會怎麼樣喔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3-03-07, 11:2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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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個人基於若兩岸有機會在『極長期』和平安定的基礎下,
林先生務必要卸下所有老共的職務(其實還要包含他太太擔任的工作)甚至宣布永遠不再去大陸,
很多東西是可以私下輕輕放過。

他總不能還要保有在大陸的聲望、職務,
又寄望台灣這邊給他機會吧!
*而且要永遠待在台灣靜靜退休養天年!

台灣沒有禁止他回來,不過該負的法律責任要負,不然改天陳由豪也說他想家了。
舊 2013-03-07, 11:2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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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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