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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家中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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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當人頭, 如果員工表示同意怎麼算?
冒用身分證字號, 這個部分就有問題, 但是依情況也治不了重罪. 占全年4%的數量, 算不算攏斷還有爭議, 沒有轉賣牟利, 只是代購的話, 目前警方函送, 以詐欺和違反公平的名目, 檢方怎麼起訴還不知道咧. 台鐵要開這個明眼人都看得到的漏洞, 才是問題的根本. 有這麼多的退票重開票的情況, 台鐵最清楚, 如果台鐵認為是個問題, 早該自行舉報了, 何必等到鐵路警察來清查? 從縣府公務人員的說詞, 台鐵人員的答覆中, 就可看出他們也沒有認為這是犯罪. 此文章於 2013-02-08 05:39 PM 被 舊傻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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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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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好像非常可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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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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