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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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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好了,因你把他「切割」來看,分為現在執行、以後執行,才會說那幾年沒執行死刑犯罪率下降,所以執行死刑是是大眾的安慰劑 但我認為「無法切割」,因為判了就是會執行,就像前面提到借錢的例子,不能說5年不討錢就下結論說那張借據無效果 所以後來你提出那兩個沒執行死刑的例子,但用兩個來推測全部立論太薄弱,況且黃志賢是死刑確定後1年多自殺的,而另一個方金義在94年確定死刑後運氣好沒多久碰上開始不執行死刑,後來在醫院病死 所以後來我才說假如停止執行死刑的那幾年也沒人被判死刑,可以說執行死刑是無效果,因為無法切割 就是回到前面提的例子,要怎麼說5年不討錢,然後下結論說這張借據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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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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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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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的整個邏輯都很讓人困惑。 犯案時間和定讞時間可以差好幾年,所以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把那數字'借'來用的借據還真是沒效果,直接看犯案人數不就好了嗎? 所以你應該是說有死刑又有執行就能嚇阻潛在犯人吧?不知為何我有猜錯及不會得到正面回答的預感。 若說我立論薄弱,想想你的論點根本就沒被論述過呀,從什麼地方可以看出你說的是有根據及道理的呢? 不能只把證明的責任放在其中一方身上啊。 此文章於 2012-12-09 04:10 PM 被 dras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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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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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教會組織。 引用:
我想你沒有看清楚,我只是指出EAC212網友邏輯上有問題的地方,那並不是我所主張的邏輯。 如果你覺得有問題,應該去問他本人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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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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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不認為EAC212的邏輯有何問題 因為臺灣教育、社會、獄政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之際 廢死聯盟貿然提出廢死及反無期徒刑的主張 會讓臺灣付出更多有形與無形的社會成本,這就是問題所在 另外本人亦是順著您的邏輯和語句來造句 和EAC212的文意無關指涉 此文章於 2012-12-09 05:16 PM 被 hsi628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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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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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借用他的邏輯來反問他,所以那並非是我的邏輯,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意思。 再說啦,廢死從來不是解決相關治安問題的方法,只是因為死刑存在的不必要及其殘忍、反人權等等原因,所以才會要推動廢死。因此把治安問題怪罪在廢死頭上本來就是基本觀念搞錯了,要因此而指斥廢死製造問題根本上就是邏輯有問題。 再者,現階段所謂的配套措施,也沒多少人真正在關心,當目前民眾的觀念還停留在以死刑嚇阻犯罪的時候,相關配套措施很難真正的推動、落實。沒記錯的話,之前要推動終身監禁,正是被反廢死者以現在有死刑制度存在為由而擋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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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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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浪浪保護協會一樣 不去怪源頭 反而怪解決善後的人 愛狗人士->讓狗去流浪->捕狗隊時間到處死->愛狗人士抗議->放出來繼續流浪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挪威的殺人犯應該在台灣搞屠殺的 ![]() 按照當今廢死的標準 30年而已 此文章於 2012-12-09 05:51 PM 被 go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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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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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就不可能今天抓到,明天就判刑確定,要三審確定可能等好幾年哪裡不對,也有人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的 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這當然沒錯 直接看犯案人數又不一定會判死刑 我是說有判死刑其實就會執行死刑,就會產生效果,不應該「切割」來看說以後不會執行死刑,所以你前面不是提到有兩個關到死的,後面我有講一個是死刑確定1年後自殺,另一個是死刑確定後遇到停止執行死刑,然後病死在醫院,你用兩個來說服全部立場太薄弱 簡單的講就是你把執行死刑切割來看,我認為無法切割,就像那個借錢的例子一樣 這樣還不懂,那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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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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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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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很正常啊,教會人士除了廢死還反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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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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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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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如果只能嚇阻「能判到死刑」程度的殺人犯,那要等到定讞那天才能發生「事後的」嚇阻力了吧。 一般不是認為死刑是用來嚇阻殺人案件的嗎?你的邏輯太過奇妙。 後面那兩段我實在是從一開始就不知道到底是在說什麼,如果剛好有同星球的人看到請幫我翻譯一下... 此文章於 2012-12-09 09:37 PM 被 dras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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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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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當然是是用來嚇阻殺人案件,我有說不是? 就回你前面的話,那裡看不懂,還有我應該不是第1個提出質疑的,這位仁兄也提到執行死刑吧,還是有人被判死刑吧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2&postcount=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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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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