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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上面說的意思好像是指日後執行的死刑可以嚇阻現在的潛在犯人?如果現在和以前執行的死刑都不見得能嚇阻了,靠未來的執行只能說是天方夜譚吧。

我是說看不出死刑執行對潛在犯人有什麼嚇阻力,也沒說沒判死刑或以後不會執行什麼的(那些是你說的)。

除非廢除死刑,你說目前的死刑犯以後會執行這件事是可預見的,一直提這個的意義是什麼呢?

不知是我的理解能力不好還是你的表達能力不佳,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你想說的是什麼(奇怪的是別人不會讓我有這種感受),所以如果下一篇還是這樣,我想就不要繼續雞同鴨講下去了...

這麼說好了,因你把他「切割」來看,分為現在執行、以後執行,才會說那幾年沒執行死刑犯罪率下降,所以執行死刑是是大眾的安慰劑

但我認為「無法切割」,因為判了就是會執行,就像前面提到借錢的例子,不能說5年不討錢就下結論說那張借據無效果

所以後來你提出那兩個沒執行死刑的例子,但用兩個來推測全部立論太薄弱,況且黃志賢是死刑確定後1年多自殺的,而另一個方金義在94年確定死刑後運氣好沒多久碰上開始不執行死刑,後來在醫院病死

所以後來我才說假如停止執行死刑的那幾年也沒人被判死刑,可以說執行死刑是無效果,因為無法切割

就是回到前面提的例子,要怎麼說5年不討錢,然後下結論說這張借據沒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09, 02:35 PM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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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pingua
這麼說好了,因你把他「切割」來看,分為現在執行、以後執行,才會說那幾年沒執行死刑犯罪率下降,所以執行死刑是是大眾的安慰劑

但我認為「無法切割」,因為判了就是會執行,就像前面提到借錢的例子,不能說5年不討錢就下結論說那張借據無效果

所以後來你提出那兩個沒執行死刑的例子,但用兩個來推測全部立論太薄弱,況且黃志賢是死刑確定後1年多自殺的,而另一個方金義在94年確定死刑後運氣好沒多久碰上開始不執行死刑,後來在醫院病死

所以後來我才說假如停止執行死刑的那幾年也沒人被判死刑,可以說執行死刑是無效果,因為無法切割

就是回到前面提的例子,要怎麼說5年不討錢,然後下結論說這張借據沒效果

我覺得你的整個邏輯都很讓人困惑。

犯案時間和定讞時間可以差好幾年,所以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把那數字'借'來用的借據還真是沒效果,直接看犯案人數不就好了嗎?

所以你應該是說有死刑又有執行就能嚇阻潛在犯人吧?不知為何我有猜錯及不會得到正面回答的預感。

若說我立論薄弱,想想你的論點根本就沒被論述過呀,從什麼地方可以看出你說的是有根據及道理的呢?

不能只把證明的責任放在其中一方身上啊。
 

此文章於 2012-12-09 04:10 P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2-12-09, 04:08 P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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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hsi6287
這句話很有意思
敢問這些幫助被害人的志工是隸屬於哪個單位或團體呢?


教會組織。

引用:
作者hsi6287
如果您所言為真,那麼嚴懲酒駕不能解決問題,反推之嚴懲酒駕也只是製造更多的問題而已,那為什麼反酒駕者這麼堅持提高刑罰?所為為何?
個人的答案就是,因為酒駕的懲罰還不夠重,要讓酒駕者痛到不敢也不能再開車,讓他不能再害人害己!
同要的道理,只要政府能保證讓加害者可以「不再」危害社會,比如落實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讓被害者家屬獲得高額天價的賠償,再加上廢死聯盟不要反對無期徒刑、不要找外國人干預內政,那我就支持廢死


我想你沒有看清楚,我只是指出EAC212網友邏輯上有問題的地方,那並不是我所主張的邏輯。
如果你覺得有問題,應該去問他本人才是。
舊 2012-12-09, 04:35 P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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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hsi6287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惡蟲
教會組織。



我想你沒有看清楚,我只是指出EAC212網友邏輯上有問題的地方,那並不是我所主張的邏輯。
如果你覺得有問題,應該去問他本人才是。

個人不認為EAC212的邏輯有何問題
因為臺灣教育、社會、獄政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之際
廢死聯盟貿然提出廢死及反無期徒刑的主張
會讓臺灣付出更多有形與無形的社會成本,這就是問題所在
另外本人亦是順著您的邏輯和語句來造句
和EAC212的文意無關指涉

此文章於 2012-12-09 05:16 PM 被 hsi6287 編輯.
舊 2012-12-09, 05:15 P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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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6287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hsi6287
個人不認為EAC212的邏輯有何問題
因為臺灣教育、社會、獄政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之際
廢死聯盟貿然提出廢死及反無期徒刑的主張
會讓臺灣付出更多有形與無形的社會成本,這就是問題所在
另外本人亦是順著您的邏輯和語句來造句
和EAC212的文意無關指涉


我只是借用他的邏輯來反問他,所以那並非是我的邏輯,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意思。

再說啦,廢死從來不是解決相關治安問題的方法,只是因為死刑存在的不必要及其殘忍、反人權等等原因,所以才會要推動廢死。因此把治安問題怪罪在廢死頭上本來就是基本觀念搞錯了,要因此而指斥廢死製造問題根本上就是邏輯有問題。

再者,現階段所謂的配套措施,也沒多少人真正在關心,當目前民眾的觀念還停留在以死刑嚇阻犯罪的時候,相關配套措施很難真正的推動、落實。沒記錯的話,之前要推動終身監禁,正是被反廢死者以現在有死刑制度存在為由而擋住的。
舊 2012-12-09, 05:35 P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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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go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只是借用他的邏輯來反問他,所以那並非是我的邏輯,你並沒有看清楚我的意思。

再說啦,廢死從來不是解決相關治安問題的方法,只是因為死刑存在的不必要及其殘忍、反人權等等原因,所以才會要推動廢死。因此把治安問題怪罪在廢死頭上本來就是基本觀念搞錯了,要因此而指斥廢死製造問題根本上就是邏輯有問題。

再者,現階段所謂的配套措施,也沒多少人真正在關心,當目前民眾的觀念還停留在以死刑嚇阻犯罪的時候,相關配套措施很難真正的推動、落實。沒記錯的話,之前要推動終身監禁,正是被反廢死者以現在有死刑制度存在為由而擋住的。


就像浪浪保護協會一樣 不去怪源頭 反而怪解決善後的人
愛狗人士->讓狗去流浪->捕狗隊時間到處死->愛狗人士抗議->放出來繼續流浪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挪威的殺人犯應該在台灣搞屠殺的
按照當今廢死的標準 30年而已

此文章於 2012-12-09 05:51 PM 被 gop 編輯.
舊 2012-12-09, 05:49 PM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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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犯案時間和定讞時間可以差好幾年



,所以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把那數字'借'來用的借據還真是沒效果,直接看犯案人數不就好了嗎?

所以你應該是說有死刑又有執行就能嚇阻潛在犯人吧?不知為何我有猜錯及不會得到正面回答的預感。

若說我立論薄弱,想想你的論點根本就沒被論述過呀,從什麼地方可以看出你說的是有根據及道理的呢?

不能只把證明的責任放在其中一方身上啊。


本來就不可能今天抓到,明天就判刑確定,要三審確定可能等好幾年哪裡不對,也有人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的

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這當然沒錯
直接看犯案人數又不一定會判死刑

我是說有判死刑其實就會執行死刑,就會產生效果,不應該「切割」來看說以後不會執行死刑,所以你前面不是提到有兩個關到死的,後面我有講一個是死刑確定1年後自殺,另一個是死刑確定後遇到停止執行死刑,然後病死在醫院,你用兩個來說服全部立場太薄弱

簡單的講就是你把執行死刑切割來看,我認為無法切割,就像那個借錢的例子一樣 這樣還不懂,那我也沒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09, 06:59 P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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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惡蟲
教會組織。





那很正常啊,教會人士除了廢死還反墮胎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09, 07:02 PM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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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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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pingua
本來就不可能今天抓到,明天就判刑確定,要三審確定可能等好幾年哪裡不對,也有人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的

停止執行那幾年判刑定讞的人往往是在之前犯案---這當然沒錯
直接看犯案人數又不一定會判死刑

我是說有判死刑其實就會執行死刑,就會產生效果,不應該「切割」來看說以後不會執行死刑,所以你前面不是提到有兩個關到死的,後面我有講一個是死刑確定1年後自殺,另一個是死刑確定後遇到停止執行死刑,然後病死在醫院,你用兩個來說服全部立場太薄弱

簡單的講就是你把執行死刑切割來看,我認為無法切割,就像那個借錢的例子一樣 這樣還不懂,那我也沒辦法

死刑如果只能嚇阻「能判到死刑」程度的殺人犯,那要等到定讞那天才能發生「事後的」嚇阻力了吧。

一般不是認為死刑是用來嚇阻殺人案件的嗎?你的邏輯太過奇妙。

後面那兩段我實在是從一開始就不知道到底是在說什麼,如果剛好有同星球的人看到請幫我翻譯一下...

此文章於 2012-12-09 09:37 PM 被 drasil 編輯.
舊 2012-12-09, 09:36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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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死刑如果只能嚇阻「能判到死刑」程度的殺人犯
那要等到定讞那天才能發生「事後的」嚇阻力了吧。
一般不是認為死刑是用來嚇阻殺人案件的嗎?你的邏輯太過奇妙。



後面那兩段我實在是從一開始就不知道到底是在說什麼,如果剛好有同星球的人看到請幫我翻譯一下...


死刑當然是是用來嚇阻殺人案件,我有說不是?

就回你前面的話,那裡看不懂,還有我應該不是第1個提出質疑的,這位仁兄也提到執行死刑吧,還是有人被判死刑吧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2&postcount=93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09, 10:16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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