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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a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20
您的住址: 天龍國蛋殼區
文章: 1,349
米漿為何會抖一下,旁座女伴驚嚇握錯排檔桿,無罪釋放。
     
      
舊 2023-03-20, 12:06 PM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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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an.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blueck
只要是同車道,就是前後車關係,前後車碰撞,後車責任較大。

內路肩寬度最短0.25公尺,不夠重機的寬度,高速行駛更不可能貼著牆走。


如果兩車之前沒有危險駕駛互相逼車,那你的論點是對的。

但兩車是互相爭道危險駕駛的過程中發生碰撞,那就完全不一樣,類似的法律判決我前面
有貼了,兩車駕駛行為都有違反公共安全,不管最後因為甚麼原因撞到,都是公共危險罪
並致使人受傷。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3-03-20, 12:06 P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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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oxa9615
Senior Member
 
oxa96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5
引用:
作者蠻荒
記得除了一些特定路段之外、大車是不能開內線的
尤其是高速、快速路上有即時影像監視器,被看到大概就被要罰了.......


公司大貨車接過好幾單,看起來都是民眾檢舉。
事項為前方無路況,大型貨車持續行駛至中線。
我心裡覺得很奇怪,大貨車開中線,這樣都檢舉的起來。
內線超車道被占用且無路況,卻絕對檢舉不起來。
到底是誰訂最高速限可連續行駛的,搞得大家要這吵架。
舊 2023-03-20, 12:10 P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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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如果兩車之前沒有危險駕駛互相逼車,那你的論點是對的

但兩車是互相爭道危險駕駛的過程中發生碰撞,那就完全不一樣,類似的法律判決我前面
有貼了,兩車駕駛行為都有違反公共安全,不管最後因為甚麼原因撞到,都是公共危險罪
並致使人受傷。


這句太經典了~ 保存一下. (我不曉得物理限制的道路寬度可以這樣解讀)
舊 2023-03-20, 12:11 P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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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非也, 我只是沒有你那麼偏頗而已, 弱勢/板金, 這從來不是我考量範圍, 只有什麼情況怎麼做.

我不認為錯, 也不認為該做, 但更不認為要去特別為機車設想, 檢舉? 何必呢? 讓上帝處理就好.
狹小通道給的時間/空間, 以及路況的各種突發, 說真的, 關門是一種好事情, 如果以數據來看.

都不會想的人, 你讓他從縫鑽過去, 一定都會被牽扯到.

但重申, 我不認為錯, 但不認為該做, 直接不要太管, 而且要遠離這些腦子有問題的人.


偏頗的是你,你可以查詢"弱勢用路人",行人與不同交通工具,本來就有相對強勢跟弱勢。

如果汽車正常直行不向左偏,那撞到汽車或許有機會全身而退,但如果汽車故意關門,
那鐵定是有罪。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3-03-20, 12:11 PM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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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偏頗的是你,你可以查詢"弱勢用路人",行人與不同交通工具,本來就有相對強勢跟弱勢。

如果汽車正常直行不向左偏,那撞到汽車或許有機會全身而退,但如果汽車故意關門,
那鐵定是有罪。


先證明人家是"故意關門~" 要不是我直白說, 誰會曉得? 而且我也寫明沒認為錯, 但不認為該做.

因為麻煩一定有.

不過, 打從上面橘色那句後, 我決定: 是, 你是對的.
舊 2023-03-20, 12:12 PM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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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這句太經典了~ 保存一下. (我不曉得物理限制的道路寬度可以這樣解讀)


我不曉得你是怎麼解讀成道路寬度?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3-03-20, 12:13 P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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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我不曉得你是怎麼解讀成道路寬度?


因為那是數字的距離, 而不是觀點的距離.

我能肯定彼此的思想距離很遠, 但無法說有多遠.
但馬路上的設計, 是可以測量的.

看到你的回文, 我突然理解為何機車騎士覺得他可以衝過去.
舊 2023-03-20, 12:16 PM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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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Abcb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Kimagure Orange Road
文章: 401
BMW故意用板金優勢夾擊重機這點就完全錯了...

不是有違規就可以合理化接下來一連串的危險行為XD

一般四輪車輛在這種速度下彼此撞擊都有一定程度的風險了,更何況是相對強勢對上相對弱勢的車種。

這種有機會致他人於死的行為,自然是絕對錯誤的... 至於無法讓自己遠離危險這種事情,只能說在人命相對不值錢的台灣,現實確實是很殘酷的,尤其看了這麼多駕駛人在路上的三寶行為後XD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3-03-20, 12:16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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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b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用板金夾擊肉身, 還是用肉身去突破板金, 還是之前用肉身阻擋板金, 其實... 算了.

68事件.
舊 2023-03-20, 12:19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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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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