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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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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本串文章來說 對談內容直接秒判定是警察局給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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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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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只懷疑是其他機關洩漏 難道自己公司的人就不會洩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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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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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夠嚴才會這樣
洩漏個資抓到的話 3年刑事起跳7年以下 保證個資都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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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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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在這嘴炮,除非k大自已白爛在打炮時說漏嘴..... 不然誰會知道他家人在那?? 都知道家人在那.....那一定是有鬼啊...... ![]() 引用:
google的以圖找圖,應該還沒那麼聰明............用照片就能連結到論壇內容。 而且8+9會那麼閒,來逛這種老人電腦論壇??? 此文章於 2021-01-04 04:50 PM 被 mis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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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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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的比較黑暗ㄧ點
1.撿到錢—>2.親人被撞—>3.電話要挾 通常2跟3應該互換才可能有關 此文章於 2021-01-04 04:50 PM 被 KGBCLU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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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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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方拿的到K大手機號碼 我相信個資已經外洩 來住處探路的黑道應該也來探了 就算K大去當機師不在國內 但是只要家人沒搬家 黑道要騷擾還是很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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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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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筆金額可以請警察護鈔,直接送到警察之友協會,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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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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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個命撿錢沒那個命花錢
這個跟陳明文的三百萬一樣 當初就是要在高鐵上交錢的 否則忘了三百萬也太不尋常 我身上揣個四萬多學費我都一路上抓緊緊的 只是失主剛好是是陳明文,黨證無敵愛怎麼掰都隨他 這筆錢大概也是要交給別人的,只是被你攔胡了,用途不明,所以兩方失主都不敢出面 就算是警方內部有人想黑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就看你怎麼想了 此文章於 2021-01-04 05:17 PM 被 area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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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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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去以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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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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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有人盯上... 若是對方真的找上來時, 除非帳戶內有超過這筆金額的存款可以拿出來, 不然把這筆錢捐出去應該是對自己最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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