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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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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個案來看沒有意義,要所有案例一併考量 像台灣違建處處,有錢的沒錢的都一堆,就比較不好挑哪個大官有錢人說他們的違建特別惡質,是共業... ![]() ![]() ![]() ![]() 此文章於 2017-02-27 11:23 A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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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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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價百億的富商,就算罰這次被查到的金額,6千多萬的3倍 給他罰2億好了,也還是太輕了 美國就沒有易科罰金這種法律 若犯的罪是該抓去關的,不管是幾年或幾個月以下,不管多有錢,就是抓去關 沒有那種付3千塊可以抵1天,這種保護有錢人的法律 此文章於 2017-02-27 11:49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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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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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美國有沒有易科罰金這回事,不過他們也是有各式各樣的認罪協商,可以和檢察官討價還價的,有些你認為不合理的輕縱,不是富豪也可以適用,本來就在法官的心證範圍內 http://blog.udn.com/kf0630/3880736 此文章於 2017-02-27 11:58 A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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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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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不要看同樣是易科罰金,另一個檢察官又是怎麼說?
罵護理師下賤 富男惹火檢察官被抓去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601/875753/ 「台中高分院判拘45日、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事後他因不想被關,上月6日帶錢到彰化地檢署要求繳罰金, 不料被執行檢察官以4大理由拒絕,並當場發監執行, 楊男不滿向彰化地院聲明異議,又被駁回,等於是被二度打臉」 「檢察官上訴指,楊男雖說自己月薪僅3萬, 可他名下有價值1500萬的房屋、土地等資產,只罰他9萬太輕, 如不科以較重之罪刑,實難令其悔悟而收矯治之效。」 檢察官與法官的自由心證空間太大 遇到富可敵國的權貴時,就從輕量刑 這就司法界最大問題之一 也是民眾對司法有高達7成不信任的原因 此文章於 2017-02-27 12:07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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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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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前面講錯了,其實司改也在總統以降的政府能夠改善進步的範圍內,只是過去的司法不改革,對那些在位者有好處,所以他們才消極處理,以後或許有機會慢慢進步吧,像我們的教育國防能源環保政策及年金各方面的改革一樣 而且人民的水準,也影響整個政府和司法的水準,一些老是喜歡投票選黑金的選民,你以為他們會很在乎司法的正義嗎 此文章於 2017-02-27 12:13 P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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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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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易科罰金不等於就一定可以繳錢。
雖然絕多數時候報到時還是會讓人繳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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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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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刪刪刪 此文章於 2017-02-27 12:33 PM 被 人生現在才開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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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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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許因為如今人民對司法的了解比往多很多了 而且google也很方便,隨時可去查六法全書與過去的各種實際判例 也可以查到世界各國的司法制度又是如何 所以人民才會對司法不滿逐漸加深吧 台灣的司法與立法,雖然不是全世界最爛的 但要改革的地方,還真的不少 至於喜歡投黑金的老選民,那就無解了 他們已經投黑金投了幾十年了,也改不了了,一個人所接受的教育水準跟生長的環境,往往就決定一個人的水準到什麼層次 而像我這種中年人,雖然不會投黑金,但大多也是對政治冷漠,或許不會同流合污,但也不太會反抗什麼 就看未來年輕族群,太陽花這群世代了,年輕這群就是會做反抗的人了 此文章於 2017-02-27 12:48 P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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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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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所有的落後國家都大同小異,人就是要稍微有錢一點受教育多一點,才會慢慢理解法治社會和守法的好處,不然只會覺得依法執法的人是在找自己麻煩,不管是有錢人還是沒錢的 ![]() 引用:
以後的人也沒什麼威權好反抗的,就是努力選好的人讓整體社會更好而已 此文章於 2017-02-27 12:51 P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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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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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到是不一定 無論制度上再怎麼民主的國家 掌權者對金錢的貪婪、權力的腐化,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劣根性 好人永遠是那少數的萬中之一,往往被被壞人打壓,在內部裡難以改變大局 所以司法改革才會找些司法體制外的人來改,規定有一半要非法律人 不然都找體制內的人 這個是你長官,那個是你學長,體制內若沒有權力在手,好人也難改變什麼 同時也可以發現 愈先進民主的國家,人民愈習慣上街頭表達訴求 用體制外的手段去改變政府 所以歐美國家的街頭運動,非常頻繁 看到歐美國家在制度上的先進的同時 也要知道人家的先進也不是從天下掉下來的 而是人民的努力抗爭得來的 民主不是只要投票而已 此文章於 2017-02-28 08:02 AM 被 暴君T-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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