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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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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過去真是亂七八糟,一堆莫名其妙就有錢的人,難怪可以把全台房地產炒到那麼高 ![]() 這種學校排名好嗎,感覺去當盤子而已。會不會所有私立學校都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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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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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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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需要證據才能認定,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主觀上有故意,就可能只能以過失處理,如果又不罰過失,就不能成立犯罪。 一個人突然死亡,檢察官會去相驗,也就會去調查他的死因,今天死者的死因極可能有外力介入,又查出有毒品反應的話,檢察官當然會做調查。 但是調查要有證據才能起訴,而不是憑風聲、口耳相傳、不知名的消息人士指出等等無法證明真偽的流言就要把相關人起訴定罪,今天光是從開版的這篇所謂的內幕文章中,都看不出朱男或w飯店可能涉入死者命案的證據了,那是要檢察官如何起訴他們? 如果今天流言四起,大家一致因為流言而認定朱男跟w飯店有犯罪,但是最後檢察官查無實據,最後沒有起訴朱男跟w飯店的相關人員,你覺得民眾會怎麼看待司法? 鄉民們絕對不會檢討自己輕信流言,而只會責備司法坦護權貴。 這就是我花時間打了幾篇跟你討論說明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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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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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媒體還蠻競爭多樣自由的,也沒那麼容易被收買,就看司法體系怎麼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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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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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八卦新聞..土豪政商關係非常好
除了學校制服外.連公家機關都被染指(包括穿制服的鱸鰻)..可以想像會有多大的"禮遇" 加上證據都被湮滅.. 最後..一定是全推給死者.藥頭.G頭會被抓去關幾天意思一下(安家費.封口費應該都打點好了?) 就此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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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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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種緊密的掛勾結合,要有長時間的合作培養出來的信賴感,換了個新人,誰知道會不會不上道,拿錢不辦事,風險很高啊 ![]() 此文章於 2016-12-21 10:54 A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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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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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為是小模 結果也不是 不然應該會有婦女團體跳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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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sTonne-InternalFlight@432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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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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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算啊....誰知道是命案現場 真實狀況可能是這樣..(我也是猜..) a租一間房開趴,然後bc把一個女生架走(送醫還是送她回家?),退房... 身為飯店清潔員的你,接到櫃台通知,888號房正在辦退房... 這時,你就要盡快進房...看有沒有東西被偷被損壞(電視,床單,...等) 沒有東西被偷...亂七八糟,有酒,有嘔吐物,你也看到有人打砲後的痕跡... 滿屋子的洨味,跟不知名的毒品味(也許安非他命或大麻) 你沒有看到一大灘血...只看到嘔吐物,幾個用過保險套.... 然後嘞?邊幹邊清潔啊...收垃圾,床單等...送洗 弄髒的地方,你就用力清潔啊,漂白水用力噴啊,吸塵吹乾啊... (好像有高壓蒸氣清洗機...) 過一會...整理到能住人,噴空氣芬香劑... 通知櫃台...888房可開放住人.... 然後...過幾天你被滅證罪起訴???不會這樣吧...... 引用:
中間隔七天...已經不知道有幾梯人次入住了.... 精班....搞不好整張床墊都是.....也許也換過送洗了.... 房間證據不用想了...沒了... 有也不能用..一張飯店的床,隔了好幾天,上面有好幾人的dna... 也只能證明..這幾個男人在床上噴洨,那幾個女人在床上噴汁 怎能證明誰幹誰????沒有入住紀錄,怎麼證明是在那天噴的?? 我是被告律師,一定問檢方,床的背面有沒有驗...有多少人的精班dna.... 憑那點證明,是我的被告上了女死者,而不是其它abcd.... 被告...不能在床上脫光光******給大家看? 總之,對這案件破案....不看好,飯店也不會有事... 女方家屬沒背景,連替罪羊都不一定會有..... 今天土豪哥租房,刑事上可能無罪...民事上能要求負擔一些責任..他算是主辦人. 賠錢的責任就他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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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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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案件以後都是一律"死者自行用藥過量致死" "算是自殺" 結案. 不用再辦了,反正是只雞死亡. 這樣比較快. 鬼島不EY 哪裡不死人 浪費人力物力為了只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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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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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都能被判刑了,其實台灣司法比過去進步很多,我也不太悲觀,應該是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看檢警是否能積極作為
以前靠政商聯手合作規避司法,難度已經提高,不然也不會一堆政商名流通緝在案不敢回台灣,還得死在外地的,連在位或下台的政客們都一堆被起訴判刑,這也不過就個土豪之子,又沒比那些人強,或人面更廣 這裡一堆看衰檢調辦案的,不會都住中國或中國新聞看多了吧,以為台灣還和中國一般水準 ![]() 此文章於 2016-12-21 12:10 PM 被 Pyot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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