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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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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點懶得回了…不過…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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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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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項工安不可退讓…結果自己檢修正推出這垃圾叫底牌!?
當我說我協助廠家處理履約(行政上的申請工作證)問題時,這票柯粉講啥? 現在換北市府"協助遠雄"的角度 自己提出(還是技術上)履約方案,這批柯粉是不是也該說啥... 是不是該指責北市府是遠雄走狗,竟為其解套? 更不用講裡面還有滿滿的凸糟點,有講比不講還糟一萬倍 此文章於 2016-07-19 12:22 PM 被 a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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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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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可以達到一個最基本的標準」
合理的推測是....意思是後面還有"私設刑堂"要過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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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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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廉委會或市議會…看那個要被廢止吧… 我感覺市府跟大雄都有人在看本串… 如果沒有也表示本串都有案內高手… 我就挑明了講…大雄你不要客氣…二仟億不要嗎?六仟億吧…可以直逼馬前總統的六千一伯零八億軍購了喔…忘了說是台幣啦… 衝鋒車大將軍、跳針嘴炮腦補婊王salfonxman快出來面對一下… ![]() ![]() ![]() ![]() ![]() 市府要抵押土地面對官司嗎?先簽無條件復工的增補合約吧。算了又不能講了… 此文章於 2016-07-19 12:4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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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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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出範例跟代寫文件可以當作一回事? ![]() 公家機構辦文件給範本或是教人寫的多得是,直接幫忙寫的我還沒體驗過 引用:
我不反對拆蛋,但是我滿擔心爆破方式對捷運及古蹟的影響 還有你有看過你引的新聞的話,就不會說出"只是把人數減少,就不改樓梯,那到底停工一年多是哪邊有問題?" ![]() 引用:
你前面#1528 不就說"理由也是不能先講,要上法庭去吵才好玩…" 可見你至少是會因為這個案子上法庭的相關人士 "我感覺市府跟大雄都有人在看本串… 如果沒有也表示本串都有案內高手…" 你這是感應到你自己了嗎 ![]() 此文章於 2016-07-19 01:08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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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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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哈…我還是穩紮穩打吧…現在講太多已經沒有什麼用了… "我感覺市府跟大雄都有人在看本串… 如果沒有也表示本串都有案內高手…" 你這是感應到你自己了嗎 ![]() 此文章於 2016-07-19 01:12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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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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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市府要求遠雄的改善計劃,變成北市府自己出給遠雄
這出規範不叫代寫文件…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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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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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方案是寫好好只要廠商簽名畫押就可以收件嗎?還是讓你看要怎麼改然後還是要廠商回去寫方案交上來?
內行人會分不清這兩者的差異,還想拿來跟幫廠商寫文件相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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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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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質疑A大 不要詆毀我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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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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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問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如果大巨蛋本來就是安全的…那你要變更什麼? 如果大巨蛋還要再更安全…那你市府在拖延什麼? 如果本來就是不安全的,為什麼這些設計跟法規本來就可以通過? 如果本來就是危險的,為什麼七大公安標準已經退縮,那大雄為什麼會壯聲直言? 市府自已下來指導設計並不是不好… 只是市府自已要先面對一個問題,市府自已違法違約…是市府自已變更,那市府自已先買下,先賠完,先鑑價,先結算,先什麼都好,再來變更設計… 不要拿這種奇怪的方案來騙人… 此文章於 2016-07-19 01:5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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