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4
|
目前養了六隻,送養1x隻
無法救回的送火葬也好幾隻! 身邊默默做的很多人,他們都忙著上班照顧家人還把剩下的幾乎所有時間都拿來照顧流浪貓! 也有認識一個中途,開一間連鎖店,店裡都是流浪喵,但弄得很整齊,總公司也覺得這樣 很棒完全支持!! 很多持所謂不同看法的人,應該都嚴重缺乏養寵物的經驗! 不過真的要在網路上唬爛,WHO KNOWS??? 我這邊有一堆自己的實例可以說,完全不需要用GOOGLE來說故事或取暖!! 每一隻動物都是一個活生生得生命,我相信有養寵物的人, 絕對不會使用『素材』或是用『統計數字』來形容寵物或事件!! 不同看法本來就有不同聲音,互相尊重是必要的! 但,一直說人家腦補,似乎也沒必要;那我應該也可以說你『網補』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
引用:
在他們眼裡,就是一個會動有反應的目標跟素材而已 我用詞的不對,要抓這個打我也沒話講,sorry 提出來的東西也不是我掰出來的,你有你的經驗,別人也有不同 只是從前面開始,講到不一樣的意見、經驗或方向 挺虐殺貓、認同虐殺貓、怪貓錯、支持兇手、可以丟微波爐的各種標籤就馬上來了 這篇沒其他討論空間 你們繼續罵吧 有得罪的地方跟各位說抱歉了 此文章於 2012-10-23 09:11 AM 被 han172190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你從哪裡連結出來裝神經病=殺貓預告的? 其他前科紀錄是記者從警察那邊得來的,飼主有什麼辦法能知道? 引用:
不是沒有討論空間, 而是自說自話,一直講著不屬於談話標的的內容 根本算不上對談也不是溝通討論 你只是在不斷地陳述你自己的想法要眾人聽進去, 但是根本就離題了,先別管這個了,你聽過ADHD嗎? 此文章於 2012-10-23 11:11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
引用:
你質疑我的... 馬上自己就犯了同樣問題 「那是你自己的經驗,跟今天報導的事件有何關係?Case by case,很難理解?」 你養過三隻貓 或者看過別人養的三百隻貓 這樣就足以代表了解每一隻貓嗎? 每個人都會很自然的用自己的經驗去判斷 沒有人會真正客觀的 是不是有色眼鏡? 看你怎麼想 你覺得是有色眼鏡 我覺得是經驗的歸納罷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
引用:
要入獄不是有犯案,不然是申請進去觀光嗎 兇手有數次找他貓的麻煩這不也是有嗎 只要講到"有可能"吵到人,一堆標籤又要貼上來了 依照你們100%的講法,"絕對"不是貓吵到人,那這不是找麻煩是啥? 我前面也講過了 也許你們覺得這兇手表現出來的特徵不夠明顯 就像有人一直找我女兒麻煩,然後說他要當神經病 這也不一定就是 ,裝神經病=殺我女兒的預告 但是我會選擇多注意一點盡量避開 我說出我的觀點,以後其他飼主也許可以多注意一點 瘋子不知何時發作,畢竟命只有一條 不認同可以,覺得沒必要注意到你認為的神經兮兮也可以 但又要馬上腦補扣一堆帽子是怎樣? 離題了,對啊,我有時候離題的回應某位網友的單一文章 結果竟然就腦補變成了我對此虐貓案的註解跟認同了 還有人加料腦補變成認為放火燒也正常? 所以看到有人離題就要急著扣帽子? #167篇的新聞看了嗎 有人提出跟那篇報導一樣的質疑時 是不是馬上就湧出一堆支持兇手、替兇手脫罪類似的標籤 更猛的還直接腦補成等於都是飼主的責任、怪貓錯、兇手沒責任、可以丟微波爐 帽子扣的多快多兇 有任何討論空間? 說真的,可以停了嗎,我累了 這我的錯,我跟你們說抱歉,我也不回應這篇講543的了 你們就繼續罵這個兇手,ok? 此文章於 2012-10-23 11:46 AM 被 han172190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前面講了一堆,如果你還停留在這個點,我只能說妳要加油了 BTW,小動物跟人不一樣,有所謂的習性,那個數字不光是我個人的經驗 還有獸醫、其他飼主的心得(我家的貓是遠大於這個數字的) 當然會有例外啦,但是這個CASE中並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這隻貓反常吧? 陳姓房客向飼主、房東或是媒體反映過這隻貓不睡覺還是很吵了嗎? 沒有吧?你歸納的經驗在這個CASE上得到支持了嗎?也沒有吧? 那你到底對這些實際上沒發生在這個CASE中的事情執著些什麼?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
|
引用:
沒辦法,PCDVD的偏激腦殘太多了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5
|
不同的場合說不同的話,希望某些人明白這道理
1.鄭男嫌貓吵恐嚇飼主被送辦 2.鄭姓嫌犯嫌貓吵踹破室友門將貓打傷被送辦 3.鄭姓嫌犯嫌貓吵踹破室友門將貓打成重傷被送辦 4.人魔微波爐烹貓 狠煮15分鐘奪命 飼主哭癱:怎下得了手 假設貓真的很吵 1 我會質疑飼主是不是沒管好貓.鄭男有點倒楣 2 我會覺得鄭姓嫌犯有點衝動,也會質疑飼主是不是沒管好貓 3 我會覺得鄭姓嫌犯有點過火,飼主多多少少有責任 4 鄭姓嫌犯人渣一個,飼主即使有錯,跟這人渣做的比起來,已經可以直接無視 同樣的道理 1.x女在夜店被撿屍性侵 2.x女在夜店被撿屍性侵殺害 1 我們可以酸那女的活該 2 性侵犯是人渣 某些網友的說法在這例子就是,如果x女不去夜店,嫌犯就不會性侵殺害她,所以是她活該 要注意的是,去夜店沒有違法,同樣的貓在室內叫也沒違法,就說到這裡.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
看了某些人的言論..
只想說 宅男會惹人厭不是沒原因的 不過我一個字都懶得跟他廢話 這社會妖魔鬼怪夠多了 不差那幾個思想偏差的宅男囉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
引用:
說穿了不就是濫情第一,死者為大那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