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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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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脫離苦海了
引用:
他比他家人還不及 也許他是把你當備胎的心情罷了 如果 我遇到這種事 發現女方 不尊重我 把我當行動提款機 那我寧願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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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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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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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脫離苦海了
引用:
好幾年前 在報紙副刊貼了一則 讀者投書的真人改變故事 就類似這樣 女生本來找到一個 金龜婿 結婚前還 跟另一個猛男亂搞 很倒楣的 是 還被男方家屬發現 男方就準備退婚 女方的家人使出殺手鐧 把那女生 帶到男方面前 打了一巴掌 加上數落一番 男方才沒退婚 無奈 結婚後這事 變成男女雙方常常吵架的藉口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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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中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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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樣 海苔工程師跟毛孩子他爹會很傷心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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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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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0628/32619137 小心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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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 ![]()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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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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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跟樓主說暫時轉換一下心情也不錯...
小弟現在正值結婚籌辦期,女友與我交往了10年,爭吵大多都是小弟會讓步... 說來也是基於初戀的關係,小弟對於這份戀情特別的呵護,也許多少有些寵壞 了對方,前幾個星期因為一個溝通上的誤會女友生氣不結婚了,且直接把飯店 給退了,當下我的心裡想的是...這麼衝動的女生,我是否真的要跟她一起走下 去呢? 後來在雙方家長的搓合下又復合了也有意願繼續走下去,而且多年來的爭執這 次女友主動的道歉與認錯還讓我頗訝異的。雖然爭吵的那幾天自己身心都頗受 煎熬,不過自己的心境上倒上開始有了一點些微的變化... 有時候發生這樣類似的事情不見得全然是壞事,像我現在就會比較看得開了。 至於家人方面~基本上都是會支持自己的決定啦!(通常胳臂總是往裡彎的吧!) 此文章於 2012-05-13 01:24 AM 被 Gary197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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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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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能說 你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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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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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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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ll I can say is.... Good luc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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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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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堅持下去~不要心軟
加油~後面有更好等著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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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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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重阿...不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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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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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89186.shtml
樓主請引以為戒 ============================= 收入全給「愛妻」 夫訴離討一半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2.05.13 04:51 am 紀姓男子婚前簽下「婚前協議書」與「愛妻守則」,沒想到妻子玩真的,每周只給丈夫一千元生活費,自己每月拿三萬元「自由處分金」,自喻已成「婚奴」的丈夫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法官認為協議書內容太嚴苛,有違善良風俗無效,並判准離婚,妻子應給付丈夫一百五十萬元。 紀說,「婚前協議書」內容為限制夫妻不得與雙方父母同住,婚後分工,打雜由丈夫負責,款項分配、決策由妻子負責;丈夫的收入全部由妻子支配,支付開銷後,全部作為妻子的自由處分金(同意每月至少三萬元)。 「愛妻守則」內容為妻子用餐隨侍在側、不得先行用飯;下雨撐傘,炙夏遮陽;臨幸予取予求等。 紀男說,三年前與妻子結婚,婚前在戲謔情況下簽下婚前協議書、愛妻守則。他月薪水四萬元,婚後妻子依照協議書內容,每個月拿三萬元的自由處分金,一星期只給他一千元零用金。他一天只有一百四十二元可用,苦不堪言。 「婚後短短兩年已負債三百七十餘萬元,妻子確增加財產三百廿餘萬元。」他要求改變現況,但妻子拒絕。 他說,婚前協議書、愛妻守則的規定完全剝奪他的財產權,踐踏他的人格,「武則天、慈禧也不過如此!」他形容自己有如宮中太監,妻子的行為造成婚姻破裂。 妻子強調,協議書內容是請律師寫的,並沒有開玩笑,並強調每周給丈夫生活費一千元,也是丈夫所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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