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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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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跳針了.....................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麻煩你再往前翻, 把大家寫的全部再看一次 假如還是不懂 自己知道怎麼做了吧? 此文章於 2011-08-11 09:59 AM 被 dacimvr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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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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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個貧弱....連反駁你都會覺得同情你的邏輯 加油!嘴砲也要有三兩三才能上的了七八嘴砲山! ![]() 此文章於 2011-08-11 10:13 AM 被 KenKu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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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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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 都說幾次了"報隊"是打籃球正常的生態, 全台灣每個場地都允許臨時報隊的, 不要老是說什麼"插隊""沒申請"這類的話! 引用:
引用:
另外你一定很少運動吧?! 大部分的運動場所(不管是公營還是私立的)的, 都是一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去申請, 然後帶球友一起去! 網球場, 羽球場, 籃球場, 甚至規定最嚴的會員制高爾夫球場, 都是這樣! 而且原則都是申請人本人要在場! 這根本是常識好嗎???!!! 搞不懂你說的登記權跟使用權分開是在講什麼!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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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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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給報隊也可以吧!! 議員要報隊,別人不願意,那不就結了!!! 你講的嚴格的會員制,如果非會員使用或是會員違規使用,會被趕出去,研究蔘有被趕走嗎? 如果沒有那是不夠嚴謹,還是.... 你講的基本常識,並不存在議會生態之中! 一各不存在的東西,你要堅持什麼? 球場本來就是借用來借用去,大家照規定事先申請,不就相安無事! 鐘議員不願意事先申請使用 那現場報隊,人家不願意,這也不行? 偏要自己抬出議員的架子出來! 偏偏有一大堆人高聲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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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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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指名說是告訴誰這大家有看到吧
有人一直推翻自己過去的論調 沒錯,吧拉吧拉的 又說是選民服務是常態又說這有模糊空間,又說要守規矩 議員是選民選的不代表選民就是天了 小的就像這樣只是圖個方便 大的就要關說各地建設開發法案,甚至關說樁腳自己的法律案件 守分際就是自己要知道不要得寸進尺,人家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dacimvrl大,這個症頭比較嚴重,要叫他連自己的從頭到尾一起服用 他一直自己在打七傷拳 看了你的所有發言,感覺你好像不是屬於這個星球的 地球如此險惡,趕快回去你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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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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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跳針到選民比議員大啦,還一直強調議會生態啦,妳現在如果跳去說黃珊珊假公濟私八成還有網友會支持你喔(你也不要跳出來說終於知道有人把這事情點破,就是這些議員喜歡假公濟私,害你一直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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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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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違規使用的會被請出去, 這也是常識! 當然有時場地不緊張的情況, 現場管理員可能會稍微警告一下, 說下次申請人要來喔! 這次就先讓你們打! 不過如果被其他會員發現, 那就照規定來! 這個時候當然就乖乖的離開, 別讓現場管理人員難作人! 以後還有機會可以小違規一下! 千萬不要白目的跟其他會員嗆聲說, 是管理人員讓我留下來的, 你管個屁!! 還把管理人員找來作證說他違反規定! 另外不管是不是議會球場, 他們的基本規定也是參照一般的運動球場, 你在講什麼"議會生態"??? 這是球場耶! 都跟你說幾次了, 全台灣籃球場都允許臨時報隊, 還在跳針說誰沒申請! 難怪大家說你不翻文! 呵呵! 只需要去前面翻文就可以回答你的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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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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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專程回答你最後一個問題! 大家拍手叫好的原因是因為林先生太白目! 人家議員以經夠有風度了! 要是我也是講同樣的話, 只是議員兩個字改成會員! 我知道是議員兩個字讓你興奮, 所以用紅字幫你標註出來喔! ^O^! 然後叫管理員把人轟出去! 還報什麼隊! 違規的人都離開了, 場地空了! 我當然可以臨時登記打爽的! 林先生自己違規在先, 還在跟人家嗆聲講規則, 講輸了, 鍾議員還是維持風度, 大家一起玩! 林先生自己高高興興跟人家打了兩個小時的球, 結果回去剪接影片上傳汙衊, 背後桶人家一刀! 大家都看不起這樣的行為, 結果你還蠻支持林先生的! 此文章於 2011-08-11 11:29 AM 被 ktc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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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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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允許臨時報隊並不代表強迫別人一定準你報隊吧!? 議會生態就是這樣,很多公共設施,找議員喬,幫忙一下,這就是議會生態, 鐘議員也好黃議員也好,都一樣,都需要幫自己的選民服務!! 鐘議員一開始因為自己沒有事先預訂,到了現場喊報隊,這本來很正常 但是對方當然也可以不給報隊!不然幹麻有借用辦法!!!! 現在成了鐘議員為了自己的打球權益受損,讓議長設下更嚴格的規定! 這對一各問政認真的好議員來說,是最不上算的形象受損! 努力問政服務選民,卻在這種小事情上打折扣 ?! 難道其他選民使用育樂設施時,會強力要求議員或是助理要在現場 ???? 大家幫來幫去,你議員或是助理也很忙,選民要求幫忙借用達到目的就好了 ,誰會強去要求議員還是助理要在現場站崗 ??? 這群人說實在點都是議員們的重要支持者,大家的立場跟方式都跟研究蔘差不多,沒有人會站在站在鐘議員的立場去想! 你今天一招,把這些人的福利全都收回去,除了得罪人之外,還剩下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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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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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真的很對跳針喔! 呵呵! 難怪有網友叫你跳針哥! 呵呵! 今天造成這樣後果的研究生吧?! 議員報隊被拒絕-->林先生合乎資格使用-->沒事! 議員不高興離開, 沒轍! 議員報隊被拒絕-->違規使用被發現-->乖乖給議員報隊-->沒事! 大家高興! 議員報隊被拒絕-->違規使用被發現-->堅持不給議員報隊, 找駐衛警來發現自己錯了-->高興一起打球兩個小時-->沒事! 大家高興! 議員報隊被拒絕-->違規使用被發現-->堅持不給議員報隊, 找駐衛警來發現自己錯了-->高興一起打球兩個小時-->回家剪接影片, 上傳抹黑議員耍特權-->有事! 大家都不高興!! 今天林先生只要合乎資格(黃珊珊議員在場), 他當然可以拒絕鍾議員報隊! 玩都硬都可以! 結果自己違規在先, 還找駐衛警來主持公道, 結果發現自己理虧! 乖乖的先跟鍾議員打兩個小時球! 然後回家在玩陰的, 反正只要有議員+特權這些關鍵字, 就有理盲的網友出來大罵! 結果大部分的網友被訓練到跟李組長一樣, 覺得剪接的片段有問題! 只剩下某些不知道再堅持什麼網友, 還在幫林先生的行為合理化! ps. 先去吃飯了喔! 下午聊! ^O^! 此文章於 2011-08-11 11:58 AM 被 ktc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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