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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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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跟我的說法同意我的比同意你的多我就滿意了拉 要公平比較就用凹的是嗎 怎不去入韓國籍 pcdvd不能改 那些是你打的 覺得被錶請怪自己 此文章於 2011-06-06 06:20 AM 被 carmenplu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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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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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照鏡子 你應該跟我ㄧ樣熬夜吧 小心被自己嚇死 你可不可以不要要我快點回又一直改阿 我回完你下面又扯一堆 等一下會死喔 此文章於 2011-06-06 06:27 AM 被 carmenplu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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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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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果然是阿Q而且還很會凹 不曉得是誰把計數單方面的亂加才會得到這種阿Q的勝利歐... ![]() 引用:
果然沒招了 只會亂扯... ![]() 奉勸你既然你會被自己嚇死 就別照鏡子了 ![]() 對了 剛剛有站友MSN給我說提醒我別在跟你玩了 免得被站長當成吵架文咖擦掉 既然這樣有人這樣跟我說那我接下來就不奉陪了 你就繼續阿Q 至於我的話很抱歉 我怕死還想繼續保住這個用了好幾年的帳號所以就先烙跑了 ![]() 此文章於 2011-06-06 06:37 A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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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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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毒物管制檢驗方面有問題(我的說法)我數有8(加你是9喔)你數也有7誤差還好拉 同意不去討論根本的食物檢驗問題 而去探討無關的毒物列管部份只能說這根本就是"見樹不見林"的行為(你的說法) 數來看阿 看誰再凹阿需要找人助陣的恐怕是你吧 不亂加你連輸的好看恐怕都很難 我跟你的意見爭執當然我贏你就有結果 難不成我要去找技正來場會外賽 被錶一晚的人臉色才會難看嚇人 不用擔心我 那就麻煩你真的閉嘴 此文章於 2011-06-06 06:45 AM 被 carmenplu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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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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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結果論, 黃淑英該負最大責任,
去看一下他老公是做啥的就很清楚了!! 自己的私心害慘了台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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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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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又能怎樣?現實是拿她沒皮條,過去的事無可挽救,那未來呢? 難道把責任都給黃淑英背就都沒事了嗎?既然這些立委管的就是立法, 那麼他們提出了那些辦法來防範未然?把DEHP提升為第一級那麼其他的怎麼辦? 立委想的應該是怎麼讓法規完善而不是找個人墊背來模糊焦點然後就繼續喝酒, 這樣當甚麼立委,責任要追可是辦法在哪裡? 黃淑英的確欠大家一個解釋為甚麼他當初反對。只是我們更應該看到法規及執行 上的改善來防範未然,如果只是把某人打一頓然後大家爽了就算了,那就是笨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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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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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文真是容易讓人看得腦袋一團混亂.....
這個討論串的標題很政治,所以總覺得在這個討論串裡選同樣邊站的人也很政治。只不過一個立委就可以扛起一個法條的責任,可是我怎麼覺得綠營一堆立委在立院裡都沒三小路用,烙人表決吵架罵人永遠輸人? 嫌法律不夠周延,再改就可以了,再怎麼樣,錯的終歸是知法犯法也不想為顧客人民安全做好把關的人。與其想把所有的罪過推到黃淑英一個人身上,不如看看到底有沒有立委想要加重酒駕出事罰則還比較實際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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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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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去搞清楚毒物歸類的流程 就會有所改觀 一個黃淑英就能決定毒物歸類 那還要環保署毒物處幹嘛? 那個爆料立委講的話不是每次都中 還是過濾跟思考一下 政治人物的話,聽聽就好..... 目前環保署公聽會在討論DEHP是否列為第一類毒物 公布的澄清稿裡面說明: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1000606100455 10. DEHP或其他塑化劑只要列入第四類毒化物,已明確屬於不得加入食品中,得以食品衛生管理法管制,加上利用我國已有的行政罰法第18條評定其過去的不法利益而加重其罰可以嚴懲違法者,與其是否自毒管法第四類提升至第一類或第二類無關。 11. 外界推論,是95年環保署將DNOP改為毒管法的第一類毒化物管制,而促成黑心商人改用DEHP,因此98年未將DEHP改為毒管法的第一類管制,是使DEHP繼續違法使用兩年甚至五年的說法,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況且,即使黑心商人因DEHP改為毒管法的第一類管制而不使用DEHP,在未被查獲前仍然會改用其他塑化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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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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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知道樓主已經陣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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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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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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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制的分類原則,應該由毒物的屬性及特性來歸類,不應該因為有人濫用在食品中
就任意更改,如果每個案件都這樣搞,不僅達不到管制的效果,更會讓整個類別大亂。 塑化劑整個事件最荒誕的是罰責太輕,業者有持無恐根本不怕,還有舉報的機制沒有建 立,這30年來如果業界有一個從業人員檢舉,事件也不會現在才曝光,我們應該思考整 個制度到底出甚麼問題,會甚麼知情的人這麼多卻沒有人回報給相關單位,知情不報者 縱使不是當事人,未來是否也要處罰,舉發者是否給予獎勵,法規如何達到嚇阻的效果 ,讓那些故意犯可以有所警惕。 DEHP改為第一類列管毒物,也只是頭痛醫頭而已,就算DEHP從食品中消失,其他黑 心添加物依舊存在,難道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這些事情嗎? 把毒物分類交給專家, 立法委員把法源修好才是正途,法規才是真正的利器,不要被民粹或政治影響。 此文章於 2011-06-07 09:15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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