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
引用:
好像談到道德不行是吧? 那你.....想怎麼辦? 嗯? 你確定你夠力,阻止人家提到道德層次? 此文章於 2009-07-06 08:36 PM 被 sunnywalker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
法律上站不住腳,道德部分就可以省下不談了.
你怕人家談到道德層次嗎? 是對dell下單之後,才怕談到道德層次? 還是註冊以來,就不曾談到道德層次的問題? 回顧一下!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
引用:
講法律都已經一堆人舉出這東西消費找要告很難贏了......要再講法律?? 講道德,是因為對自己人格的尊重......不是因為別人有沒有道德。 不管Dell今天多麼沒道德,那是dell的錯。不表示我的道德感可以低到趁火打劫。 當有人說出:貪心(貪婪?)又不違法時,我就知道說再多都沒用了。 又有人說出:商業行為本來就是貪婪。雖然這是現在社會的現實,不過原始的商業行為是互通有無,而不是貪婪。 如果大家真這麼討厭企業貪婪,請大家去抵制企業的商品,抗議企業壓榨員工。 而不是大喇喇的說別人貪婪,自己也貪婪。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7
|
先看看這則新聞吧。 缺德鬼別丟垃圾! 環保耍創意
缺德鬼別丟垃圾! 環保耍創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6/11/1mit3.html 如果在路上看到有告示牌寫著「缺德鬼!別亂丟垃圾」的標語,不曉得您有什麼感受,這是台北縣環保局希望用另類的標語來提醒駕駛人別亂丟垃圾,有民眾覺得很有創意、很醒目,但也有人覺得無端被罵,好像用字不太文雅。 台北縣萬板大橋下,抬頭一看,又大又醒目的告示牌,清楚寫著「嘿!缺德鬼,別把馬路當成垃圾桶」,用意當然就是提醒駕駛人別把垃圾往車外扔,環保局的政令宣導難得這麼活潑,有民眾覺得挺不賴的。 台北縣環保局的出發點是考量快速道路跟橋樑清掃不易,所以在華江橋、華翠橋等重要道路共設置12個缺德鬼告示牌,希望大家拿出公德心,但問題是也並非人人都會隨地亂丟垃圾,有民眾莫名其妙被罵,心裡不太舒服。 不管您覺得這環保創意好不好,至少告示牌已經成功引起大家注意,不想當缺德鬼,就別再亂丟垃圾了。 ====有沒有的分隔線==== 今天看到這樣的告示牌,各位的反應是? 無端被罵? 還是這個告示牌罵的好? 沒有告示牌,沒有警告標語,周邊都沒人,大家會怎麼處理手上的垃圾?? 希望PCDVD上沒有會認為被罵到的人。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
引用:
漂亮,對於那些說人都是在追求最大利益的人,真的沒什麼好抱怨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
引用:
沒有亂丟垃圾怎麼會覺得莫名其妙被罵呢,莫非是心裡有鬼。 我也是很討厭那些隨手丟垃圾的人,我工作開車車上都有準備垃圾筒,騎車搭大眾捷運工具時有垃圾也是用袋子先裝著放包包,找到垃圾筒時才丟的,真的非常討厭亂丟垃圾的人。 設置這樣的標語告示牌我覺得很好。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引用:
正手念經鬥手摸鈴,這點真的比我強∼∼ ![]()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
引用:
這個你就擔心自己多一些好了,我還不至於到像你這樣表裡不一。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
引用:
很遺憾您不能區分. 廣告DM 與報價單兩者的異同. 簡單的來說, 走在光華路上, 店員發給您的報價單, 上面有一堆零組件的價格, 那個是 DM. 上面是允許可以打錯的. 但是進到店裡, 向店員詢問各項產品價格, 然後完成的組裝電腦報價單. 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上面通常也會註明幾日內有效.), 這個部分是完全沒有爭議的. 也許您把這兩種都可以稱為報價單的東西搞錯了.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1
|
![]() 從DELL 不尊重的處理之後 再看看這討論串下的標題 覺得 難怪台灣人被瞧不起 該是討論DELL錯誤以及處理不當時 一堆狗在扯後腿 奴化的台灣人 難怪公司可以把人當狗用 這不是自找的本性嗎 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