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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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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見已包含你所說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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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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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洪曉慧關十年八個月就放出來你們不幹譙
卻希望判煮嬰案的被告死刑? 洪曉慧手段的毒辣有過之無不及 而且是高知識分子 案發時清醒的很 煮嬰案被告只是個喝醉酒的無賴漢 難道是年輕女性就罪不致死? 素行不良的男人就死不足惜? 要比案發時的惡性,洪曉慧更可怕。 另外,好像很多人沒念過刑法, 量刑並不是看刑法分則裡的法定刑如何就那樣判啊, 第一條罪刑法定原則並不是說... 分則裡寫十年以上,宣告刑就一定高於十年。 有很多加重減輕的規定,在刑法總則1~99條裡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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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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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鄉民哪管那麼多,只想搞紅衛兵 許嘉真命案據說死者不是死後毀屍滅跡,而是被王水活活腐蝕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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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新店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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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關不到十年就會被放出來了,受害人都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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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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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指的是針對單一刑事案件該不該判罪或是該判多重的遊行嗎? 恕我孤陋寡聞,我沒有印象有這樣的遊行事件 若有的話,我覺得也是來亂的 有傾向民粹主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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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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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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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呼籲都可以操作為民粹,到底誰比較民粹啊? 我不認得閣下是真的如此謙虛稱自己孤陋寡聞,像陳先生的案子現在還在進行式中,不需知識或常識,只要有看電視應該就可以看得到. 我只知道在我身處的國家,表達自己意見的這點言論自由還是有的.或許閣下所處之地體會不到?亦或許閣下很懂法律?就這次事件有人發起連署來看,我們可以看看法律會不會去制裁那些你口中所謂來"亂"或是"干擾"的人. 連呼籲都不行,真難想像這是啥社會啊......閣下的觀點對我而言真的很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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