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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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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捨去....真的很難.. 並不只是感情因素.. 還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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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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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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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情一碼歸一碼, 不要把感情跟恩情弄混淆, 這對你對她都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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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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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將心比心吧.. 對一個人造成那麼大的傷害.. 豈能一句話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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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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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汐止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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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呆
這不是國中就會教的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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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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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保絕對不成!絕對是死路一條。
強硬的面對他父母,講難聽一點,威脅也可以。(PCDVD臥虎藏龍,而且不是有大大的朋友是那邊的警杯) 跟自己的父母關係弄好,把卡債還掉。(現金卡是無底洞阿)畢竟親情還是頗重要的,(前提是父母不是那種爛人...) 努力說服你女友看清楚他爸媽吧...哪一天想通的就好...想不通的話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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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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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這麼多.但是乎都沒太大的實際用處 ![]() 先說說為什麼那個母親"非要"女兒.而非用父親來做保人吧.其實這是她們父母老早就"玩好了"的陰謀.而為什麼父親不能做保??很簡單.父親年紀過大.或是"可工作時段(退休年紀)"不複合貸款時效.或是本身工作就有問題. 而要貸款400萬這個高數目的貸款以我的經驗來講除非他父親是公務人員或是高薪人員(比如說醫生).除此之外幾乎都得由"子女"作為保人(可能還不只要一個)才能貸下這樣的"房屋貸款".所以說不是什麼"換個保人"就可的事.而是非要"這個保人"不可的問題. ![]() 制於上面的準則種種......我這樣說吧."放款"是銀行的權利.也就是說"要這筆款就必須要聽銀行的".而非客戶要銀行定什麼樣的規則銀行就得照辦.不管是訂約或是後續改約都是如此.這點大家要有一定的意識.貸款不是"買賣".貸款可以說成是你拿你自己的信用去"求"銀行貸給你款項.而不是銀行"求"你拿這筆款.所以我說上面的種種實際上沒什麼意義. ![]() 至於有人說什麼"夫妻財產分開(全名叫夫妻財產分開制)"的??那沒有意義.那個制度可說是夫妻本人私定的條約.只能用在夫妻自身上.而夫妻其中一人虧欠銀行貸款.銀行本來就只能去向欠款人員追討負載.而無關夫妻財產的問題.而夫妻信用也是無關夫妻財產的問題.夫妻其中一人要貸款銀行一定是徵信夫妻2人的信用.不會因夫妻財產分開而有所徵信改變. ![]() 而銀行放款經驗實之有數十年了.光以些許法規來想推卸什麼是沒用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自己作為保人)這樣的貸款不能成立.而不是成立之後做改變.因此.讓他的未婚妻不要做那個保才是問題根絕的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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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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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晚上等她下班在問問 結果好了 我有叫他早上打回去...不知道結果如何了.. 不然我自己去代書那裡跟他"喬"好了.. 不換..x的..那你6萬元的代書費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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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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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厚臉皮一點,打電話給代書或者該放款銀行.我之前也和銀行打過交道.若是能找到銀行放款人員說明保人無償還能力,那放款的審查失敗機會就會很高.如果放款已經成立,這時候銀行自己看到風險高帳款收不回來,後悔也沒辦法.只好要求債務人以及保人行使債務.
另外我的建議是分手,把這些麻煩丟到一邊,但是聽你的描述似乎很難 我講我的例子好了,我未婚妻家中之前也是做生意,我未婚妻名下有父母以他的名義借貸留下的債務,還真巧,也是四百萬.之前已經變成呆帳.銀行已經經過法院每個月扣1/3的薪水.但是這樣到還款完畢要不少時間.況且我未婚妻還願意工作多久也是問題.若是不爽工作以後銀行連三分之一都扣不著.所以最後達成和解一筆清償少還一點(<4M).正當我們滿地歡心湊滿一筆錢要還款解決上一代留下的債務,結果我的準岳父大人得了癌症.還是個末期癌症.那現在也不敢還錢,因為怕還款之後就沒有足夠的醫療費用.目前的解決方式是我拿錢還貸款,我未婚妻的薪水拿去當做醫療費用.你要解釋成我的錢拿去醫療.我未婚妻的錢拿去還帶款也可以.我就是這樣解釋的.所以很幹.我目前想乾脆錢丟著然後我一走了之好了.也跟樓主一樣認為自己情深意重,怎麼可以在最沉重的時候離開.現在也苦撐著.我很不快樂.我和我未婚妻加起來的年收入多少各位知道嗎?兩百五十萬,還之前家中的負債和生活費以及每個月的醫療費用剛剛好流入流出為零.你未婚妻做保人起碼還看的見一棟房子.那我所有投入的錢通通到病人身上期待不可能出現的奇蹟.我知這幾句話說來很殘酷很現實.好像我是很沒良心的人.但是我的內心的確是這樣想.所以要負擔一家人是很沉重的.樓主你要替未來想一想.你未婚妻繳房貸.將來還要負擔他家人的生活費.結果就跟我現在一樣.萬一將來對方的家人又有病痛.那你會更痛苦.所以我說希望你提分手.不過我沒啥資格教訓你就是了.因為我也是做不到.............. 有時候想想我年收入破百萬從沒帶我自己的父母出國玩過.....錢都拿去孝順別人的父母....自己也很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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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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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病相連XD..(握手...) ![]() 分手後..或許我不會在用那些煩惱,, 也不用害怕..那顆不定時炸彈.或者是拿錢 去補黑洞.. 但分手二字說似簡單,, 做起來卻十分困難,,你如果有看過我的自白,,, 沒有她 我不敢想像我前幾年要如何走過來.. 沒有她 我不敢想像我之前在外面欠下的賭債要如何清.. 沒有她 我不敢想像我的食衣住行的錢要如何來.. 沒有她 ..... ..... 一個把願意把四年光陰都浪費在你身上的女生... (女生的年輕青春很短,,) 我豈能說走就走, 不要說配不配當個男人.. 是該說配不配當個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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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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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父女關係吧~他門只是把你未婚妻當工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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