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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三重幫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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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跟大家一起討論,討論期間有些用詞不雅我先說抱歉
當然我也知道這種東西不是這麼單純,三言兩語可到盡 我的出發點只是不希望傷害到女方,希望女方快樂 看著喜愛的人甜蜜幸福,我也會相當高興 難道你們不會嗎? 所以我說會尊重女方的決定也不是隨便說說的 女方在我身邊不快樂,何需強留她 強留她,對雙方都不好....這種事我不會做 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身邊人,別讓愛你的人傷心,也別讓傷害你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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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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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討論串應該也快到尾聲了
基本上從一開始 我也不期待 "認同可以搶的人" 在討論後會有所改變 所謂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對於那些贊成可以搶的人 明明你知道搶別人的女友 會造成另一人的痛苦 甚至會發生社會案件 (自殺或他殺...) 仍然還是一意孤行 只想到自己 對於那些說可以給女方更幸福的人 我想你不是神 除非你知道明天股票是漲是跌 沒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未來會有什麼意外發生 你也不會知道女方想要什麼樣的幸福 因為你的想像幸福不見得是女方的想像幸福 假如每個人都抱持著 "肉弱強食" 的心態 喜歡上別人的女友就搶 想要升官就拍上司馬屁或暗箭傷人 當兵有門路就可以當爽兵或不用當 那只會惡性循環下去 每個人都想互相佔對方的便宜 每個人都會互相猜疑對方會不會暗算我 如果可搶派還有話要說的話 請先解釋先前發生的 "許邵洋,林偉君,林佑威" 的事件 為何會遭社會大眾的反彈?? 別跟我說是她們倒楣,被人抓包!! ( 雖然事實也是如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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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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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中立派, 看我之前的發言就知道了 ![]() 不過我覺得林X君跟許X洋都有錯的理由在於 女方未跟原男友分手了再交往, 腳踏兩條船, 十個人會有十一個說她是錯的, 許X洋的錯則是 未等她完全跟林X威分手就破不及待的在一起, 十個人大概只有八個人會說他錯吧, 畢竟他是 單身(公害?)貴族, 所以女方應該錯得比男方多.. 單就這件事來說搶不搶比較不是重點吧, 腳踏兩隻船才是.. 還有, 我一直覺得為什麼要說搶不搶呢? 女生又不是物品, 沒人強迫她的情況, 根本談不上什麼搶的問題, 因為搶是 一種強迫性的動作, 她個人愛接受誰的追求是她個人的自 由吧, 所以關鑑還是在女方身上, 是她決定要不要接受的, 跟第三者無多大關係...第三者沒有拿刀強迫就可以了我想... 關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 真的很難做到, 就好像大家 都知道被拋棄是多麼痛苦的事, 但是當你不愛了, 通常也都 是選擇拋棄對方一途, 我們只能說, 愛情這種東西要分對錯 真的是很困難的.... 此文章於 2003-08-28 06:34 AM 被 aq0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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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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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發言真的很情緒化 而且你很顯然是在針對人 而不針對事 在我看來 自私的反而是你 自私的人永遠不會知道自己自私 還會不斷批評別人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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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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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精闢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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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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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一方沒有那個心了,也沒必要在強留了
只能說愛情真的是自私的...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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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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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比較悲觀~~
覺得人性是自私的 不是只針對愛情而己 只是它可能會帶給你難以承受的衝擊與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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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下港的雲林
文章: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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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跟你一樣,最近也喜歡了一各女生,大蓋認識了2各月,也已經表白過了.雖然她跟我說:對我的感覺不錯. 但是他有說到一句話:除非他男朋友不要他,不然他不會不要他男朋友..即使,我跟他已經很熟了,也都叫他很親密的暱稱,也聊了很多我們之間的事情,雖然他對我的感覺不錯.也認為我真的很關心他.他也知道我非常愛她,我就問他說:假如你跟你男朋友不小心分手後,我是否有機會呢?但是他說他沒想過,雖然我知道他對我真的很不錯.依照目前情況我們還是不可能的,因為他男朋友在大陸工作,很少回台灣,所以他們聚少離多,電話也很少講,但是女方一直跟我說,他還是相信他男朋友,雖然回來台灣也很少在一起,因為男方工作忙,在加上對朋友很關心,所以有時候都會乎略到女方,所以女方就很傷心,所以我有時候都會安慰他,但是我並沒有說到男方怎樣的.之前有幾次我也認為他會給我機會,因為我都跟他說:算了,我愛你,但是你不愛我.那我們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有時候他會說:你不要這樣拉,不要想那麼多..但是我真的很喜歡他,並不是他的長相(也不算美),但是跟他說話,我都會感覺很輕鬆,跟我很合得來,以及他男朋友都不在,所以我常常希望解決他的問題,後來慢慢的就喜歡他了..所以我想說放棄吧.但是我的內心真的真掙雜,因為我很喜歡他.說等待,我又怕等待到一各不可能的事情,時間真是難熬阿..我現在正在迷惑當中 ![]() 此文章於 2003-09-02 02:09 PM 被 JM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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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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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並不一定說是要用搶的~~
可以在女方旁邊持續扮演著好友的角色,至少讓他知道除了她男友之外還有一個關心他的人...(當然不可以故意去挑撥離間) 假如,我是說假如,那女的和那男的吵架時候,你也可以扮演一個讓他訴苦的對象 但是要記住,勸和不勸離...假如很不幸的她和她男友分了... 這時候你在對他表白..... 我想這樣應該不算造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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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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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沒有絕對的,不是嗎?
前面的討論都是從該不該主動追求作為出發點,我想換個角度來談談。 今天如果你的伴侶,無論是女友還是老婆,面臨被追走的威脅,你覺得不搶派和可搶派誰比較可以化解危機? 同樣的,今天如果你的伴侶真的被搶走了,你覺得不搶派和可搶派哪一位可以比較快從傷痛中走出,重新展開另一段新生活? 在此,我想風險的概念應該蠻適合帶入橫刀奪愛的情境中。在現今社會中,多元價值觀早就把一些人念茲在茲的道德界線模糊化了,愛侶間的關係早就不是單純的兩人故事,還得面對週遭社會層出不窮的誘惑/挑戰。如果把第三者的出現視為兩人愛情中的經常甚至必然會有的風險而去正視它、面對它,相信在遇到危機時的反應會比一概排斥、否定的人要來得快,因為你早已為此做好心裡準備,甚至也擬好了應變計劃,當有人對自己的另一半展開攻勢時該如何迎戰、當自己不幸落敗時如何保護自己使自己受到最小程度的傷害......我相信這些問題可搶派的表現應該會比不搶派的人要來的好。 不搶派的人以嚴厲的道德詞語譴責可搶派這一方,並無法掩蓋橫刀奪愛已幾為社會常態的殘酷現實,不然我們也不會有這麼多八卦社會新聞可看了。發起新道德運動並無益於解決問題,因為道德要約束的是無止盡的人性慾望﹝簡單的說就是與人性背道而馳﹞,在既有價值觀迅速崩解的現代社會中,無疑是難上加難。蒙上眼睛不代表事情沒發生,與其像隻鴕鳥把頭埋在沙中,不如把頭抬高,保持警戒,迅速應變。 前面有位網友的話不錯,沒有什麼東西該是你的,感情一樣、愛人也一樣。兩人因相愛而在一起是出於彼此的自願,絕非佔有的關係,當外來的誘惑對兩人間的既有感情進行挑撥時,消極的指責或抗拒現實都於事無補,能挽回便積極挽回,一但木已成舟也只能坦然面對自己的失敗,太過執著只會令自己更加難受,而人家卻已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誰還管你死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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