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63
|
有些人光看新聞就知道誰是誰非
我覺得真的很厲害 整件事我們都是局外人 沒人提告的話根本就是一場羅生門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引用:
我手上如果有影片 我整個重看一次或把她跟only在台上的時間挑出來看一看花不了多少時間的 根本不需要雞排妹告訴我在哪個時間點 甚至我看完可以直接說 沒有啊 only根本那句沒有改歌詞 全部看完他們兩個人都離很遠 根本不可能碰到屁股 為什麼要我篤定呢 那你篤定提供影片的人一定不會被揪出嗎? 誰要冒這個險?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
反正到法院就是看證據啦
沒有證據沒有驗傷單 那應該也沒啥鳥用了 那雞排妹經過此次事件我認為如果是我的話跟她同台一定隔三公尺遠 別問我為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TBh0DLkgNc&t=3s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
引用:
很難啦 我這麼怕的話當初也不會提供監視器給對面被撞死的老婆婆家屬 因為我提供監視器畫面代表照是的卡車司機要被抓去關和賠錢了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很難了吧.. 這事之後看以後還有哪家廠商敢邀她.... 反正她自稱不喜歡錢..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引用:
是啊 理想上是如此 但是奇怪 怎沒人要幫老闆無罪推定 他是否已經被大家默默定罪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
引用:
痾... 問為什麼有飛機杯很正常吧 我還真沒看過有甚麼記者會直接擺飛機杯出來的 我覺得啦 不要隨便去冤枉人不是做人基本道理嗎? 只有片面之詞的人而且行為不合邏輯的人 到底有沒有這事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而當她要別人相信她之時,又不願意提供有利證據或提告 只會哭哭地說"自殺還是甚麼得大家才會相信嗎?"逼迫看戲的要相信她 這不是很無理取鬧嗎? 要是成功了,以後一堆人學怎麼辦??? 不需要法院了,直接爆尿公社解決 引用:
有誰幫老闆定罪了嗎?
__________________
電 車 男
此文章於 2021-02-04 02:41 PM 被 knm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你這樣講有點硬凹.. 有誰在討論那老闆有罪無罪嗎? 你就要說被默默定罪?? 也不只是理想上如此呀.. 光看本論串.. 更多的人都是希望雞提出告訴以追求真相.. 有很多人都力行無罪推論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1-02-04 02:4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
我立場一直都沒變,哪一方都不站,
我只站在證據的那一方,所以我希望有人提告,讓證據說話。 如果G牌拿得出證據經過法院認證,我也會認同G牌。 講個小故事吧,應該有網友看過我講這件事, 以前我唸書時, 一年級住校時被誣陷偷竊, 即使沒有證據,即使我否認到底, 教官被某學長影響,一直咬定是我幹的, 我被抓到小房間像犯人一樣被學長跟教官審問, (對,就像你們在電影看到那種審問犯人的樣子) 搞了好幾天,因為沒有證據也無法把我怎樣, 但這樣子公審我,搞得我整個黑。 然後因為我一直"不合作", 聽說教官準備報警處理, 結果反而是竊賊縮了, 最後在某處垃圾桶找到被偷物件, 我大概猜得出是哪個學長幹的, 但當時一個剛入學不到一個月的新生能說什麼? 最後也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我說,要指控別人拿證據出來啊,不然就是誣陷。 ![]()
__________________
滿招損 謙受益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引用:
自己看囉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914058 在意的可能不是問飛機杯正不正常 而是看到飛機杯然後可以很開心地以此推論雞排妹不正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