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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gy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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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28
算了吧...爭這個也沒意思...
一堆人把新聞當作教科書...
真的法律見解或立法根本都不去管他...
反正酒駕已經被社會民粹搞得烏煙瘴氣...說再多也沒用

如果酒駕會連坐...那其他法條不知道會怎麼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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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16, 03:06 P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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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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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tbsky
這也不能撫平受害者家屬悲痛吧..

法律人會跟你說撫平受害者家屬悲慟不是法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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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8-01-16, 03:06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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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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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imggy
算了吧...爭這個也沒意思...
一堆人把新聞當作教科書...
真的法律見解或立法根本都不去管他...
反正酒駕已經被社會民粹搞得烏煙瘴氣...說再多也沒用

如果酒駕會連坐...那其他法條不知道會怎麼訂


我在澳洲的哥哥就發生過,鄰居車子(PICKUP車去買材料)借人在社區撞到老人,車主與事主都判罰,這算是連坐嗎?
舊 2018-01-16, 03:10 P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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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5
引用:
作者imggy
算了吧...爭這個也沒意思...
一堆人把新聞當作教科書...
真的法律見解或立法根本都不去管他...
反正酒駕已經被社會民粹搞得烏煙瘴氣...說再多也沒用

如果酒駕會連坐...那其他法條不知道會怎麼訂

日本是怎麼訂出來的?

日本酒駕連坐

提供車輛給酒駕者 與酒駕者同罪

所以日本也是民粹搞得烏煙瘴氣?
舊 2018-01-16, 03:28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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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刑法第38條第2項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效力範圍明顯不一樣
一邊罵鄉民不懂法
一邊又用專業知識唬弄鄉民


引用:
作者惡蟲
沒有說不適用,而是依38條2項規定,以沒收犯罪行為人所有之車輛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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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8-01-16, 03:43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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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sclee
日本是怎麼訂出來的?

日本酒駕連坐

提供車輛給酒駕者 與酒駕者同罪

所以日本也是民粹搞得烏煙瘴氣?


查了一下日本是知情者連坐罰。但如何判斷知不知情就是一門學問了我想。

日本罰酒駕的特色是採「連坐」方式,也就是同一車輛上的乘客同罰。明知這個人喝酒,仍提供車輛給他的人,可能遭受最高五年以下、或一百萬日圓罰款的處分;知道客人開車來,又賣酒給他的店家,以及明知他喝酒,仍放任他開車的同乘者,同樣會被罰三年以下或五十萬日圓以下。
舊 2018-01-16, 03:45 P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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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你先看看 民法債權篇

引用:
作者tbsky
這是懂不懂的問題嘛?為何跟您想法不同的就是裝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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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1-16, 03:48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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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  
tb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傳說


在下不是法律人,所以您看就好。謝謝!
舊 2018-01-16, 03:51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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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傳說
刑法第38條第2項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效力範圍明顯不一樣
一邊罵鄉民不懂法
一邊又用專業知識唬弄鄉民


引錯了吧?

2項是: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
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你引的是第3項。
舊 2018-01-16, 03:58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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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豆子
這時候就要讚美一下中國了
酒駕,先關十天,十天後才來說。
有錢的,車被扣了都無所謂的。關十天,那有錢人也不一定可以捱的住。
鞭刑會有國家嘰嘰歪歪的,那關十天,應該沒啥問題吧,要不然關五天也可以啦︿︿

最好讚美中國啦!你沒看前面就有案例,城管說你酒駕就酒駕。

想不酒駕?簡單,塞一點錢給城管,你喝多少都不算酒駕了。
舊 2018-01-16, 04:47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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