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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期待法律很完美,或是相信法官總是能作出"正確"的判決,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第1,法律並不完美,可能永遠都無法達到。

第2,先不談不同的法官對相同的案件都有不同看法,光是看高院、高等法院三不五時就推翻地院的判決,邏輯上而言兩者不可能同時為真。而且我偶而會覺得,後面的判決也不見得就一定比較高明……

那……怎麼辦呢?自求多福,看著辦吧。如果信神佛的不妨祈求一下,說不定會有效(?)……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6-05-23, 12:31 A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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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阿帕契女王
*停權中*
 
阿帕契女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37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事前無法預測我們會有什麼反應
事中的應變也不用去太苛責
但事後 還是可以憑一些蛛絲馬跡 客觀地慢慢還原真相
而不是對事實一直停留在驚慌錯亂的狀態

我是不知道這種對現實完全失真的危機感是怎麼來的

但我想至少媒體沒有告訴大眾
屋主的妻子證稱 當死者企圖逃出浴室的時候
她有聽見死者說:我只是來偷東西的 我不會傷害你們!
但最後還是被屋主推回浴室絞斃

事後媒體也沒有提示 死者身上到底有沒有找到任何武器

至少 就以上兩點看來
我比較傾向相信 死在現場的
是一個"不無辜 但可能也沒那麼可惡的小偷"
而不是"意圖二屍三命的未遂犯"

不斷的妖魔化死者 對真相以及對社會的信任度 恐怕都沒什麼幫助

我看完新聞的反應也是如此
不過我們不是當事人,以我們能得知的訊息拼湊的結果,我會是這樣的想法沒錯,但現實狀況是如何可能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舊 2016-05-23, 01:18 AM #1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阿帕契女王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難怪無腦詐騙時有所聞.....

引用:
作者阿帕契女王
我看完新聞的反應也是如此
不過我們不是當事人,以我們能得知的訊息拼湊的結果,我會是這樣的想法沒錯,但現實狀況是如何可能只有當事人知道了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6-05-23, 09:10 AM #1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是覺得,如果你的數學老師看到你這麼描述機率,才真的會哭笑不得吧.


沒事, 我看到你的回覆就已經笑到不行了~
舊 2016-05-23, 01:27 PM #1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Earstorm-2
沒事, 我看到你的回覆就已經笑到不行了~

我猜,你一定一直有個疑問,那就是氣象報告每天報降雨機率幹嘛?

每天不是有下雨,就是沒下雨,就50/50呀,氣象局都是白痴嗎?有什麼好報的?

是吧?
舊 2016-05-23, 02:39 PM #1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feree_c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jeffery_60
一般的平民受苦,高官法官們難道就能置身事外?


高官權貴、有錢人有特權保護滴,台灣不行了也是有準備救生艇或降落傘滴。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把財產犯罪跟暴力犯罪混為一談的荒謬就不提了
(略)
在台灣
一般人家裡遭小偷闖空門的機率大約是0.14%
遇到殺人犯的機率則是0.004%
如果真的覺得生命這麼朝不保夕
我會建議電視新聞少看一點
這樣對社會的反應可能會正常些

台灣的暴力犯罪沒有你像的那麼低,行車糾紛就可以拿棍子出來打的就一堆(還很多下手是不管輕重的),台北夜店、KTV每天都有人打架,一般人生活中要面對也不少(旁邊住宮廟),做生意的被收保護費等,只是這種你選擇躲開、裝死或是乖乖繳錢就可以避掉而已。
最悲哀的是,遇到這種事,平常人只能忍氣吞聲,走司法通常也無法解決,
台灣司法警世效果幾乎是零。


引用:
作者droganfly
在法律上,所謂相近的法條也都是從castle doctrine延伸過來的,最核心的理念是一樣的,這些全部都算是堡壘原則。各州堡壘原則的區別在於,有的要求你在用deadly force之前必須人身受到威脅,有的不用而已。

當然,如果一定要硬拗的話,就會像那些不敢留名的妓者一樣,刻意把這些些微差距稱為多數已廢除吧。

至少在wikipedia上,米國有38州是有「堡壘原則」的,雖然他們的細節各自不同。


因為堡壘原則在西方是一種法律原則不是法律條文,所以依據這種原則訂出來的法律依地區而不同,但真正所謂能任意使用致命武器不會超過3個州。

引用:
作者bigDDD
65萬美金就破產阿
不然怎麼樣?
台灣破產的管道更多
不然也不會發生之前我家被酒駕撞我開15萬和解砍半還給對方分期分期兩次對方人間蒸發的慘事
而且台灣是還有刑事責任

穿皮鞋的遇到穿草鞋的,在哪一個國家都是吃虧的。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我懂你的意思
你是要說過失仍有撤銷緩刑的可能
不過我是針對網友假設的狀況
既然法官不是白痴
引75-1的意義在哪裡?

我只是說明新法,更過失也(可能)會被撤銷緩刑而已。
雖然遇到恐龍法官的機率不低,但在現今社會氣氛下,如果家屬趕去尋仇衝突,應該會先死得很慘,檢察官敢起訴的話應該就先被社會批鬥了,更不用講被撤銷緩刑。
台灣法律就是警世效果差,才會有一堆模仿犯,
又法律不完善,執法不確實,訴訟曠日廢時,善良的人遇到垃圾也只能忍氣吞聲,
例如禁止令只侷限在家暴案件,如果在國外家屬敢嗆聲或是行為出現徵兆就可以申請保護令禁止接近當事人了。

-----------------------------------------------------------
總而言之,台灣法律就是用來統治人民的工具而已。
善良的人不團結,自掃門前雪不會改變現況。
舊 2016-05-24, 07:44 A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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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離線中  
G+sty1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11
賊闖民宅偷7萬 失風開槍打傷屋主
到底發現家裡有小偷時該怎ㄇ辦? 只剩裝作不知道等小偷偷飽滿足的離開的選項嗎
舊 2016-08-08, 11:30 A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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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y1e離線中  
Aloo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引用:
作者G+sty1e
賊闖民宅偷7萬 失風開槍打傷屋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B1%8B%E4%B8%BB/)
到底發現家裡有小偷時該怎ㄇ辦? 只剩裝作不知道等小偷偷飽滿足的離開的選項嗎


再加奉茶, 行禮目送~
舊 2016-08-08, 11:34 A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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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of離線中  
Wake
*停權中*
 
Wa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Aloof
再加奉茶, 行禮目送~

茶溫要剛好不能燙到小偷的嘴否則會被告,還要提醒注意階梯別摔著了
舊 2016-08-08, 01:32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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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e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Wake
茶溫要剛好不能燙到小偷的嘴否則會被告,還要提醒注意階梯別摔著了

順便奉送高級瓜子讓他配茶、以免招待不週惹法官生氣∼
舊 2016-08-08, 01:39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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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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