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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poenxu
生活過得艱辛跟喪失鬥志是兩回事.
我沒有那個運氣過好生活,但是我的眼睛依舊看事情很透徹.
我暫時沒能力改變,不代表我認同不人道的工作應該存在於台灣.


哼!在馬路上發傳單叫做喪失鬥志?

這世上不是每個人都跟您一樣的際遇可以好好發揮鬥志
     
      
舊 2014-08-05, 03:13 PM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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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FLYFLY
在現代的表面上的民主國家,政府不解決問題,是否表示"民意代表"監督政府不力?
"民意代表"監督政府不力,是否表示老百姓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有問題or老百姓監督民意代表不力?
那是否表示,有選舉權的老百姓他怎麼會選出有問題/執政不力/監督不力的官員和民意代表?

相同的邏輯
大家都知道該努力學習、專心工作、規律生活、律已嚴格才能有好人生
可是為什麼社會上一堆 家庭、人生出大問題的人?
那是否表示,人類不應有自主意識能夠自已選擇自已的人生和生活?


該慶幸的是
民主國家不像專制國家那樣
解決問題? 把這些有問題的人解決掉就好了嘛
看是要動刀槍,還是活埋
還是不動刀槍,讓他們活不下去
又快又簡單
可悲的是,很多人就是崇拜這種做法
 
舊 2014-08-05, 03:38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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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derek_feri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18
或許可考慮立法?
出發點當然不是說發傳單這工作的貴賤
而是在於"在馬路上發傳單"
畢竟對人對己都有一定程度的危險性

強盜為了謀生必須殺人放火
但為人害己的行為是無法被接受的
這例子算極端
不過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舊 2014-08-05, 05:30 P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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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_ferio離線中  
micall.lee
*停權中*
 
micall.l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derek_ferio
或許可考慮立法?

這本來就有相關交通法規不得在那些地方行走

所以本來就是違法的事情,講那些甚麼要同情弱勢的,本來就是很奇怪

不是不要同情,只是你同情的方式總要講方法

不然以後抓到那些家境清寒未成年少女賣***,是不是也可以因為要同情弱勢,你就讓這些少女繼續賣***?
舊 2014-08-05, 05:48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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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治本的方式是創造工作機會
讓這些弱勢族群有地方可去
沒有這個前提
立什麼法都是枉然

最人道的措施是
取締的同時介入輔導
轉介給職訓單位之類的
就像監獄會鼓勵人犯培養謀生專長一樣

人沒錢吃飯是活不下去的
禁止發傳單卻沒有其他出路
誰能保證不會發生更多的治安風險
也許就真的去殺人放火了

但 我們國家真的做得到嗎??

此文章於 2014-08-05 06:02 PM 被 hugobossxzy 編輯.
舊 2014-08-05, 05:55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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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hr100
Advance Member
 
hr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436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這本來就有相關交通法規不得在那些地方行走

所以本來就是違法的事情,講那些甚麼要同情弱勢的,本來就是很奇怪

不是不要同情,只是你同情的方式總要講方法

不然以後抓到那些家境清寒未成年少女賣***,是不是也可以因為要同情弱勢,你就讓這些少女繼續賣***?


講實在的 這樣的問題真的是無解...

就算有罰則 也是罰發傳單的人 雇主也一點事情都沒有 (印象中 有錯請指正)

而會去做這類工作的人 被開罰單對他們來說 基本上是沒啥差別

同情真的是奇怪又矛盾

但我們能做的還剩下甚麼呢?

-----------------------------------------------------------------------------

關於弱勢朋友找工作..

我想大家都看過這位吧..



請問如果他有一份穩定正常的工作 他還會去賣玉蘭花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4-08-05, 06:02 P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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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100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這根本是雇主在剝削勞工,同時也是在消費一般民眾的同情心,藉此獲利。

只要是讓勞工身處危險之處(如影片處),我絕對不拿傳單,
當雇主發現在危險處發不出傳單,才會讓這些勞工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4-08-05, 10:03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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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FLYF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引用:
作者lievil
這根本是雇主在剝削勞工,同時也是在消費一般民眾的同情心,藉此獲利。

只要是讓勞工身處危險之處(如影片處),我絕對不拿傳單,
當雇主發現在危險處發不出傳單,才會讓這些勞工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讚+1。

"消費一般民眾的同情心" ,
我之前怎麼都沒想到這樣的用詞呢!
舊 2014-08-05, 10:10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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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lievil
這根本是雇主在剝削勞工,同時也是在消費一般民眾的同情心,藉此獲利。

只要是讓勞工身處危險之處(如影片處),我絕對不拿傳單,
當雇主發現在危險處發不出傳單,才會讓這些勞工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是喔....
那滿街利用騎樓的店家
甚至包含你工作的場所
都有100%符合法規嗎?
如果沒有.不就是犧牲大眾安全來獲利嗎?
依你的邏輯.早就該打包走人!!
甚至你家的廚房是否有放置滅火器?
既然違規百百款.你又何必單獨挑這件放大?

此文章於 2014-08-05 11:05 PM 被 albert@46 編輯.
舊 2014-08-05, 10:58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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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FLYFLY
讚+1。

"消費一般民眾的同情心" ,
我之前怎麼都沒想到這樣的用詞呢!


習慣了啦!! 你沒想到的何止這件?
舊 2014-08-05, 11:01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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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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