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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台看到的...
2011-3-5 〔記者黃淑莉、林國賢/斗六報導〕國民黨與不分區立委許舒博鬥法,再敗一城。許舒博提出確認黨籍存在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許勝訴,國民黨中央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抗告無理由,駁回國民黨中央所提出抗告。 獲知判決結果,許舒博強調,只要擔任立委一天,就會做好份內事情,同時籲請國民黨尊重司法。 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有多名立委被控收賄推動修法,許舒博一審獲判無罪,但去年九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依貪污罪重判七年六個月徒刑,國民黨中央考紀會開會決議撤銷許舒博黨籍,由於許為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撤銷黨籍將使許舒博一併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許舒博向於是向法院提假處分,並向法院提民事訴訟,主張確認其黨籍存在。 許為保住不分區立委席次,去年底向台北地院繳交一千一百二十萬元擔保金,取得假處分裁定書,對國民黨發出強制處分令,要求國民黨不得在判決確定前,向中選會提出他的黨籍喪失證明書;國民黨隨後也對法院的假處分令提起抗告及反擔保等動作,和許展開司法大戰。 一審法官採信許的主張,認為應適用八十七年間的黨章,不該以九十七年修改後的黨章為處分標準,何況法院也還沒對許涉貪污案做出確定判決,不能因此認定許確實有不法犯行,或有損害國民黨聲譽行為,判許勝訴,國民黨不服提出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舒博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係保全其繼續擔任全國不分區立委,其性質並非代以金錢可達其債權之終局目的,自不得認為有民事訴訟法第五三六條第一項所定之「特別情事」,所以本案並無准許國民黨提供擔保 ,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之餘地。 因此,原裁定許舒博在提出擔保一千一百廿萬元後,國民黨不得在中藥商公會行賄案訴訟判決確定前,提出許舒博之黨籍喪失證明書予中選會,經核並無違誤,駁回抗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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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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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又不是沒有把審判長換掉的例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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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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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偵查組設置法源
特別偵查組設置法源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489號令修正公布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 (特別偵查組之設置及職司案件)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三、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 特別偵查組置檢察官六人以上,十五人以下,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一人為主任,該組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其他人員,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自各級法院檢察署中調最高法院檢察署辦事。 特別偵查組為辦案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六十二條之限制。調辦事之檢察官行使職權,不受第六十六條之一之限制。 立法院得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案件偵查終結後,決議要求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赴立法院報告。 特偵組憑什麼申請監聽票? 柯的案子應該不屬於特偵組職掌,特偵組憑什麼申請監聽票?法官是否不察,亂發監聽票? 他的案子應屬一般檢察官職掌才對。 這隻大砲打小鳥,是違法還是受指使? 上面若屬實,則特偵組有違法亂紀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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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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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華達國際海運公司總裁秦杰昨出面召開記者會,指控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收受華達三十萬股的不法利益,向政府施壓,協助前董事長焦仁和誘騙投資人,經濟部長施顏祥也縱容下屬違法,兩人涉嫌官商勾結、違法濫權,要求道歉、下台,並批馬政府,「馬英九要打造清廉政府,為何還有此案發生?」 馬政府官商勾結應調查 秦杰指出,洪秀柱在九十七年十二月持有華達公司三十萬股,即投資華達公司三百萬元,至今仍是華達股東,持股數不變,焦仁和親口告訴他,「為什麼要給洪乾股,因為洪秀柱幫了很多的忙,才讓華達有偽造的財務認證,以及經濟部商業司的增資註冊。」秦杰昨也出示有洪秀柱蓋章的股東證明資料。 秦杰表示,焦仁和在各種場合說過,洪秀柱入股後很多事情就比較順利,政府也不會再刁難華達,包括經濟部在有關人員的授意下,不到兩小時就批准華達的增資註冊,效率之高,「一般企業到經濟部做增資登記,能在兩小時內就審閱完畢,甚至登記成功嗎?」 秦杰指出,根據焦仁和的說法,我們有理由相信洪應是收了三十萬股的不法利益,所以協助焦去維持華達的資本與營運假象,以誘騙、坑殺無辜的投資人才入股華達;施顏祥與經濟部官員也因受到洪的壓力,才不敢依法撤銷華達九十六年違法核准的增資登記,「因為一旦撤銷登記,不但證實經濟部自己當年的核准有問題,也戮破了焦、洪兩人聯手的騙局。」 洪關說的證據 就是股票 對於指控洪秀柱關說的證據,秦杰表示,洪秀柱關說的證據就是她的股票,這就是證據,否則洪秀柱過去兩年都有許多機會解決,「但她能拖就拖」;而且若不認為自己是華達股東,「可以立刻報警、提告或送交經濟部啊!何況她法律常識這麼高。」 秦杰並說,行政院認定經濟部應主動撤銷違法的增資登記,施顏祥卻視行政院訴願決定於無物,有瀆職、官商勾結之嫌,監院應調查相關責任。秦杰強調,此案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跨國詐欺案,涉及台灣高層官員,他很遺憾行政部門對此案拖拖拉拉,官員甚至口出不遜、囂張至極,原來是有洪秀柱這個後台。 現在是要找 關說的來頂替關說的嗎? 馬王決戰前夜 先陣斬馬前卒(洪秀柱) 難怪有人剛剛機場記者會臉色這麼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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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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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除了柯建銘外,連陳守煌&曾勇夫也被監聽了,到底監聽多少人啊?
還是真的是監聽王金平? 王金平重砲抨擊黃世銘親上火線接招 | 即時新聞 | 20130910 | 蘋果日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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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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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關說案引爆政爭,民進黨質疑,2007年時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副主席曾永權,也曾請立法院長王金平幫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關說,引起輿論抨擊「大小眼」,對此國民黨今天發表新聞稿澄清,堅稱當時曾永權只是提出「建言」,並非馬英九的授意,且全程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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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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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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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暗>>馬政府又一內閣部長疑涉刑案關說
http://www.nownews.com/2013/09/10/142-2984239.htm
名家精選》胡忠信:馬英九出重手 山寨版的甄環傳 原文網址: 名家精選》胡忠信:馬英九出重手 山寨版的甄環傳 (第1頁/共2頁)| 論壇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9/10/1...m#ixzz2eW7kiE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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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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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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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黃世銘說漏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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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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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法是立法院立的, 怎麼會對法律有所誤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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