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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波逐流00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9
我聽到的都是說太離譜

判的太輕,還有說錢可以拿回去

這還有王法嗎?
 
舊 2013-05-03, 08:12 P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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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波逐流000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qneb
不要被有心人造勢法利用去,我贊成法律要從嚴解釋,刑期要判重,但要以修法來達成,不是用民粹。

對照立委高志鵬,立委林益世真的冤。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0/today-p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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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依貪污罪將兩人起訴,姚昇志坦承犯行並繳回一百五十萬元,但高志鵬則否認收取賄款,南投地院審理後,判處高志鵬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姚昇志二年四個月。

兩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國有財產局出租或讓售土地,非立委職權範圍,高志鵬的關說無法發揮實質影響,就算高、姚兩人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在品德上足以非議,卻未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兩人無罪。


安啦!
這邊明眼人都知道你就是那個"有心人"!
一下子幫陳由豪抱不平,一下子幫林益世喊冤,
你還真怕人家不知道你是貪污經濟犯的人權發聲筒咧!

高志鵬有罪沒罪沒人去仔細研究,情況一不一樣,你喜歡就隨便你喊,
不過據報導高志鵬也不過才拿到50萬的"政治獻金",高志鵬也沒承認,
是他的助理出來咬,是不是真的收到,報導就只有污點證人的轉述!
林益世可是親口承認收過6300萬,還有錄音為證,當然啦對你而言錄音是經過變造,
大概你也不會承認這是林益世親口說過的~~
然後後來林益世當了行政院秘書長的時候,又找來陳啟祥找到要了8千多萬!

我說啊,不管是高志鵬還是林益世,有收賄貪污一樣都要進去關一關,
不過看看這金額,50萬對上6300萬,懶叫比雞腿,啊你是在幫林益世喊冤喊個屁!

一下子講政府有20%最大股份的中鋼是民營,
還故意閃避有經濟決策權實質影響力的董事長是政府官派!
一下子又舉拿了50萬的高志鵬來幫拿了6300萬的林益世喊冤!

一天到晚,只看到你不停的幫這些貪污經濟犯辯護喊冤,
你這個"有心人"還真忙呢!辛苦了喔!

此文章於 2013-05-03 08:48 PM 被 shadow2013 編輯.
舊 2013-05-03, 08:47 P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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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turtlema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50
陸官收賄數千萬 遭判無期徒刑

陸官收賄數千萬 遭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2013-05-03 02:09 PM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3050301006.html

(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大陸前山東省副省長黃勝收賄逾人民幣1223萬元(約新台幣5866萬元),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此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新社報導,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黃勝擔任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德州市委書記、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涉嫌收賄。

法院判決書說,黃勝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官員職務上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國科(齊河)投資有限公司等21個單位或個人給予財物共計人民幣1223萬餘元。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黃勝身為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判決書指出,據黃勝收賄數額和情節,鑒於他在案發後主動交出有關部門尚未掌握的大部分收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因而做出以上判決。
__________________
CPU待續.....
舊 2013-05-03, 08:49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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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eman離線中  
Scudd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安啦!
這邊明眼人都知道你就是那個"有心人"!
一下子幫陳由豪抱不平,一下子幫林益世喊冤,
你還真怕人家不知道你是貪污經濟犯的人權發聲筒咧!

高志鵬有罪沒罪沒人去仔細研究,情況一不一樣,你喜歡就隨便你喊,
不過據報導高志鵬也不過才拿到50萬的"政治獻金",高志鵬也沒承認,
是他的助理出來咬,是不是真的收到,報導就只有污點證人的轉述!
林益世可是親口承認收過6300萬,還有錄音為證,當然啦對你而言錄音是經過變造,
大概你也不會承認這是林益世親口說過的~~
然後後來林益世當了行政院秘書長的時候,又找來陳啟祥找到要了8千多萬!

我說啊,不管是高志鵬還是林益世,有收賄貪污一樣都要進去關一關,
不過看看這金額,50萬對上6300萬,懶叫比雞腿,啊你是在幫林益世喊冤喊個屁!

一下子講政府有20%最大股份的中鋼是民營,
還故意閃避有經濟決策權實質影響...

他還挺像014的辯護律師角色說...要小心留意點,前前輩645現在在看守所裡喔 不過如果官位不像她兩人那麼大,就可以放心了

此文章於 2013-05-03 08:55 PM 被 Scudder 編輯.
舊 2013-05-03, 08:54 P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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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dder離線中  
ayle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我說啊,不管是高志鵬還是林益世,有收賄貪污一樣都要進去關一關,
不過看看這金額,50萬對上6300萬,懶叫比雞腿,啊你是在幫林益世喊冤喊個屁!

更詳細講, 這50萬是要做競選經費, 高志鵬的要求很合理阿
而且就算真的拿了私人用途, 才50萬就判貪污罪, 而且一審判刑五年六月

相較之下014拿了6300萬, 純私人用途, 否則6300是啥用途阿, 服務費, 競選經費?
而且6300萬竟然沒被判貪污罪,
50萬對上6300萬, 6300萬才多判了約兩年

怎麼看就是一個很奇怪的對比
舊 2013-05-03, 09:01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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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離線中  
ayler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舊 2013-05-03, 09:10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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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er離線中  
OPUTE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重大貪瀆案應採用陪審團制度,應該就不會發生法官亂判了,可是法官律師會同意陪審團制嗎? 應該會堅決反對吧!
舊 2013-05-03, 09:17 P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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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UTEC離線中  
turtlema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50
__________________
CPU待續.....
舊 2013-05-03, 09:26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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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em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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