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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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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drasil
台灣人不相信法官,但非常相信法官判決的死刑,這也是蠻奇怪的事情。


僅就這句話,“恐龍法官” “恐龍判決” 相關標題在本區似乎經常出現...
同樣一群人為何又選擇性相信判死就不是恐龍法官的確是值得推敲的.
     
      
舊 2012-12-27, 10:50 A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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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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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請問一下,您有客觀數據可證明菲律賓的犯罪率比台灣低嗎?

可以給大家看一下嗎?

謝謝!

http://nightdown.blogspot.tw/2011/01/blog-post.html

-------------以下為節錄-------------

以2010年,菲律賓國家警察在新聞稿中附帶的統計數字,2010年1至6月,菲律賓境內的犯罪案件數為157,674件。

將這個數字除以6,可以求得每月平均犯罪案件數為26,279件。再除以菲律賓2010年的總人口數,可以求出在2010年,菲律賓的平均犯罪率約為每個月每十萬人中有26.3件。

再對照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資料,2010年全國的刑案數合計為373,924件,經過同樣的公式換算後,得到的結果是:

不會吧?

去年台灣的犯罪率,是平均每個月每十萬人中有146.8件,比菲律�**椑V?

------------------------------------

不過也如該部落客後面說的,這數字不太靠譜,所以應該是我弄錯了。
 
舊 2012-12-27, 11:07 A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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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seraphicsi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pingua
不知道你指的原則是什麼,除了過失致使外,蓄意剎人判死刑,我想這不是奇怪的事吧

沒有搞混,蓄意殺人判死刑可撫慰家屬也不見得就是不公平不公正

我不知你的大多數是指什麼?假如指過失致死,那當然法律還是有規定的,假如你指蓄意殺人,那是法官判決的問題,問題就出在法官

我不知道為何不行,為何不是好現象?

誒....殺人沒有那麼簡單的
並不是只分蓄意殺人跟過失致死...
Capital murder是所謂預謀殺人
Felony murder是在犯重罪時的殺人(殺人並不是主要犯意)
Involuntary manslaughter所謂的過失致死
Voluntary manslaughter無預謀的激情殺人
還不包含正當防衛的部分..
舊 2012-12-27, 11:19 A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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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3
引用:
作者megag5
偷錢的贓款是要追回,但是追回範圍僅限於系爭不當收入.
並不是說我偷了100元,就失去了我其他100萬的財產.
一人犯法就要家產充公,株連滿門的這個好像是古代野蠻文化,不知道為什麼有人到現在這種社會還信奉...

同理,一個人犯了刑法,是國家機器/法律剝奪了他的人身自由,執行法律的懲罰也是國家的權利,並不代表其他人就能夠隨意的去對囚犯動手. 可是似乎板上不少人看到一些監獄中囚犯執行私刑的新聞還會有人覺得爽的. 每次出現強姦犯新聞,都會有網友戲虐的表示應該讓其他犯人給他月工月工好的...


我有說充公嗎?
我有說動私刑嗎?

不知道哪裡我提過充公跟動私刑了?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2-12-27, 12:34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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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我有說充公嗎?
我有說動私刑嗎?

不知道哪裡我提過充公跟動私刑了?

因為你第一篇用詞有誤,字面上的意思是可以朝那個方向解讀...
舊 2012-12-27, 12:43 P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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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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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megag5
僅就這句話,“恐龍法官” “恐龍判決” 相關標題在本區似乎經常出現...
同樣一群人為何又選擇性相信判死就不是恐龍法官的確是值得推敲的.

  法官有沒有冤枉人,和刑法中有那一些刑責,
其實沒有直接關係。

  換句話說,不管是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都會有冤案的可能性,死刑存廢不會影響冤案的有無。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2-12-27, 01:44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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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vircgd
  法官有沒有冤枉人,和刑法中有那一些刑責,
其實沒有直接關係。

  換句話說,不管是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都會有冤案的可能性,死刑存廢不會影響冤案的有無。

應該說每次有人把死刑犯名單貼出來,就跟隨著「全部都去死一死」的聲浪,沒什麼人質疑是否會有錯判的情形,我想這就是台灣人對法官所判決死刑的信任。

但至少有邱和順和徐自強(今年改判無期徒刑所以暫時不算)擺在那邊啊。

有時還會看到某些宣稱司法需要的是謹慎而不是廢死,卻又最希望無差別迅速執行的人,只能說他們腦中轉的不是邏輯,而是「死刑絕不會錯」的信仰吧。
舊 2012-12-27, 04:45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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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治安不好跟有沒有死刑好像沒啥絕對關係...死刑嚇阻不了一堆喜歡到處偷竊甚至搶劫強姦的人,因為根本不在量刑範圍之內,你在這方面的邏輯有點搞混了。



而且菲律賓的犯罪率其實比台灣低。


是不是有絕對關係我不敢講,但說沒有任何關係就很難說,當然不可能有死刑,然後犯罪率就降為零,任何其他的刑罰應該也都做不到這種程度


你被騙了吧,在菲律賓的台商,自已就攜帶武器,幾年前有在菲律賓待過的台商回台上電視談過在那裡的生活,有錢的人就請保鏢,你忘記了馬尼拉前警員劫持香港旅行團事件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此文章於 2012-12-27 10:12 PM 被 pingua 編輯.
舊 2012-12-27, 10:11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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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不是故意殺人都會判死刑的(佔5%左右),所以沒有所謂殺人償命的原則存在。

後面請看我本串前面幾頁的文,已經提過了。


我是回你前面說的死刑用來慰藉受害者家屬這件事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27, 10:17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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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rasil

不過也如該部落客後面說的,這數字不太靠譜,所以應該是我弄錯了。


當然不可靠,你被騙了,普通公司問口有拿著衝鋒槍的門衛,這樣治安比台灣好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12-27, 10:20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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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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