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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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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近有名人說了.... 不運動就是"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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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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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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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任何人 在任何地方 做任何事 都有一定[本身的風險] 或多或少罷了 但是只要是 不守規矩的人 就會增加[額外的危險] 比方說闖紅燈 你應該能理解 闖紅燈 比 等紅燈安全 這個概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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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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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餐廳在客人可能會使用的空間擺放滾燙液體, 對你來說,餐廳是等紅燈或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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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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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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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果沒長眼睛掉下去 又凹國賠的沒兩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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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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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馬路的洞或水溝,無法移動。 一鍋熱茶非得擺在那才會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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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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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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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有客人在 這東西就不應該放在客人用餐的地點以及公共區域 放告示牌?小朋友玩耍? 誰說的? 總不會是家長吧 如果店家看到小朋友玩耍+接近危險物品. 怎不制止?? 有沒有覺得不合理? 以下是華視新聞的連結. 你可以快轉到一分鐘以後 [YOUTUBE]vIiLSQtWMmc[/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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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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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以為只有小朋友受傷 很多時候. "不小心"的加害者會一輩子受到良心譴責 而終其一生在精神科內求診 加上鉅額賠償. 求輕生的也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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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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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事發時準備中午休息時間,角落椅子已先收到桌上,販賣機前空間擺放等待放涼的紅茶桶。(記者俞泊霖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tm?Slots=TPhoto 店家也說了 因為假日客人多,所以多準備一鍋,廚房小沒空間才放到外面 要不以後大家沒得喝,不然就重新裝潢,座位少一點,廚房改大一點 講再多也沒用,就算是大人在餐廳嬉鬧追逐也是會有機會用身體品嘗熱湯 好好走會跌進去的假設 ![]() 小孩只想的到玩,哪想的到危險?更是因為如此才需要父母親在旁提點、喝止 發生不幸小命沒了,再來怪東怪西也彌補不回來,吵這有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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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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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要討論的是: 商家提供安全的環境給客戶使用 而不是都將事情怪在父母身上 新聞網址 鄭景橋表示,這桶紅茶約有廿公升是上午約十一時煮好的,原本放置在廚房內,事發前已準備休息,內部的椅子都已收起,員工才將紅茶桶抬到角落、飲料販售機旁放涼;兩名小孩可能在研究販賣機,楊童一時沒注意後退時,不慎跌坐進桶內 律師張宗存表示,店家不應把危險用品放在公共出入的場所,甚至小朋友摸得到的地方,若有熱湯、熱飲更應加註「高溫危險請勿靠近」警語,男童遭燙傷,家長可提告業務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在這案例中. 小朋友有沒有玩耍? 就像我說的. 如果店家有看到. 為何不制止? 另外. 六.七歲小朋友在餐廳內要去看看販賣機.上洗手間 畢竟是上小學的年紀了 很多家長都會讓他有限的自由行動. 頂多說:不要出門口 總不能一輩子牽在身邊吧 在這案例. 只要店家不把紅茶桶放出來. 就不會發生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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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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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到了不合理,也看到事後諸葛亮, 發生這種爭議時, 哪一個家長會主動告知媒體『那裡有放告示牌,是因為我的小朋友在玩耍』, 你的邏輯就有違現實了。 無論如何, 討論區只是大家用來發表自己觀點的地方, 時光不會倒轉,意外不會絕跡, "我的小孩子很乖的,錯的一定是別人" 這種屁話也絕對不會停止。 引用:
所以.. 我們已知.. 您是那種事故發生後, 千錯萬錯.都是店家的錯.. 我們不該將事情怪在父母身上, 是店家未制止, 是店家不應把茶桶拿出來, 我們都了解您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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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0-11 10:59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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